Chivn:安保法案通过后,日美可以多亲密无间?

来源:观察者网

2015-07-17 09:07

Chivn

Chivn作者

庆应义塾大学政策学博士前期

7月16日,十一个法案打包而成的 “安保法案”正式在日本众议院通过。现在该法案已经移交日本参议院,不出意外的话,将会在参议院通过,随后正式生效。包括民主党、维新党、共产党在内的日本五大在野党,针对安倍政权的法案说明表示反对后,在投票前愤怒离场。但由于寡不敌众,该法案仍然由自民党、公明党、次世代党等党派多数赞成通过。

该法案最让人瞩目的一点就在于废除日本“专守防卫”政策,允许日本自卫队行使集体自卫权。针对此法案的违宪性,小林節、笹田栄司、长谷部恭男三名日本宪法学者已经在6月4日的众议院宪法审查会上向政府强调,然而安倍政府还是一意孤行在7月16日进行最终表决。

安倍政府强行通过安保法案引发国民强烈抗议

此前,日本政府需要满足“日本遭受武力攻击,或者有遭受武力攻击的明确危险”才能够行使自卫权。新法案则在使用自卫权的说明上增加了这样的条文:“不仅限于日本受到武力攻击,与日本有密切关系的其他国家受到武力攻击,日本生存受到威胁,国民生命、自由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有从根本上被颠覆的危险。”该条文的前半部分即是我们所说的集团自卫权,也就是盟国遭受攻击时视为向本国攻击,从而行使自卫权;后半部分则废除了“专守防卫”政策,即自卫权不再是受到攻击之后才能够行使,改为只要感到有威胁的存在就可以。虽然这样的集团自卫权还是称之为自卫权,但由于废除了“专守防卫”政策,已经与“正常的”战争没有多少不同。广义上,日本还是没有主动发动战争的权利,但是由于“专守防卫”变成了“主动防卫”,不能排除日本滥用“受到危险”这一限制的可能。

而这一切,早在三个月前就已经埋下了种子。

1978年的指导方针关键词是“专守防卫=美日同盟”。也就是说当时的防御范围仅限于日本本土,而且仅仅是美国单方面向日本提供安全保障而已;1997年新的指导方针修订后,关键词变成“周边事态”,换言之,那次修订后,美国的安全保障承诺范围不再仅限于日本本土,而是扩大到日本周边,甚至远到钓鱼岛等有争议的领土一带;到2015年4月,最新指导方针的关键词已然变成“无缝的(seamlessly)日美合作”,这一次关键词的改变才是本次“安保法案”的源头。

参考指导方针的原文,“ensure Japan’s peace and security in all phase, seamlessly, from peacetime to contingencies, including situations when an armed attack against Japan is not involved”,“seamless”一词是首次出现在美日安保的指导方针当中。原本,美国的军事介入不过是在战争事态发生之时,因为“seamless”这一关键词的修改,美国的军事介入将比以往来得更早。

要说明“seamless”这个概念,必须先讲讲美日安保条约中的“平时事态”和“紧急事态”。正如前文所述,之前美国的介入是从“紧急事态”才开始的,也就是所谓的战争事态发生后。相对应的,不是战争事态的状态我们称之为“平时事态”,根据美日安保条约,美国不会介入“平时事态”,只由日本自己解决。

问题在于“平时”到“紧急”之间,有着非常大的空间。之前美日安保条约中没有做出详细规定,也就是说存在着一大片灰色空间,我们称之为“灰色事态”。至今为止,“灰色事态”发生时,日本的处理方式主要是由政府执法机关出面解决,例如警察及海上保安厅等。但是由于近年来周边事态的复杂化,尤其是在钓鱼岛问题上中国频繁的“暧昧行为”(时而海警,时而海监,时而空军等等),每一次性质都不同,致使日本政府没法确定究竟使用怎样的对等行为。

再举一个比较明显的“灰色事态”的例子,如果有大型的武装海盗组织占据小岛或者抢劫了日本渔船,日本政府究竟应该派出自卫队还是海上保安厅?派出海上保安厅是否毫无作用?派出自卫队又是否符合行使了“自卫权”?邻国实行怎样的行为,日本才能够派出自卫队?如果摩擦变大了,美国是否能够迅速应对?摩擦多大美国才能够做出反应?一旦有突发情况,美国再做准备是否来不及?诸如此类的不安,才促成了这次美日安保条约指导方针的修改。以上这个观点是比较主流的日本政治学家的观点,但是却经不起推敲。

回到“灰色事态”的定义,这确实是非常重要的概念。经过此次修改,美日安保条约的适用范围再一次扩大,万一进入“紧急事态”美军也能够迅速作出处理,这对于日本而言看似是一项不错的买卖。然而实际上,此次新法案重新定义后,“灰色事态”缩小、“紧急事态”扩大,势必将大大增加日本自卫队和美军的共同军事活动,这么一来,反而对于周边地域的安全造成威胁,产生摩擦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这岂不是反而加大了日本卷入战争的可能,而不是更好地保障了日本的安全?

我们还可以看到,想实现新形式的日美协作,即使修改指导方针也是不够的。因为日本宪法第九条已经否认了“集团自卫权”和“主动自卫权”的形式,上述“seamless”的日美协作无论怎么看都不是“专守防卫”和“单独的自卫权”。显而易见,正是为了让美日安保条约的行使在法律上畅通无阻,安倍政府才在之后5月份的内阁会议上,敲定了这十一个关联法案打包而成的“安保法案”。

另一方面,“安保法案”中其他法案也进一步扩大了日本自卫队的权限。例如根据“PKO协力法修正案”,日本的国际维和部队可以在为了保护别国维和部队和自己的时候行使武力,而在以前他们是只能自卫的。再例如“自卫队法修正案”,使今后在海外营救日本人质以及掩护美军军舰也成为可能。

社科院日本研究所的何晓松研究员认为,“新安保法案是日本推进‘独立自主’安保政策的重要一步。日本经过30余年努力,耐心等待国内、国际政治环境转变。国际上,美国敦促日本承担更多军事责任,要求日本解禁集体自卫权。在国内,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修宪、强军呼声日渐高涨,普遍要求增强军事力量,摆脱宪法过多限制,在军工、财界、官僚等利益集团的推动下,以安倍为首的日本保守右倾政治势力努力谋求国防‘正常化’,终于在2015年如愿以偿。”

我认为何研究员的看法非常准确,颇有道理。此次新安保法案确实是日本谋求国防“正常化”的第一步。而且由于日本的宪法修订几乎不可能(需要两院各2/3同意,半数以上的国民赞成),所以安倍不得不冒天下之大不韪,在众议院强行通过新安保法案。即使是公然违宪也置之不顾,还在众议院会议上说出了“我对国民们没有透彻理解这个法案表示遗憾”“我没有细读波茨坦公告”“我觉得法律的说明没什么问题,因为我是首相”等等丑陋的发言。

日本朝日新闻在本月11、12号的舆论调查显示,安倍政权的支持率下跌至39%,同时反对率也上升到42%,这是自安倍第二次上台以来反对率首次超过支持率。这两天,日本国会外的反对示威人群一直在增多,同时社会舆论也偏向反对的一边,相信支持率会进一步下降。即使日本议会中以安倍为首的右翼一意孤行地想要推动日本拿回战争权,然而想要对抗已经厌倦了战争的国民谈何容易。可以说,安倍政府的挑战今天才真正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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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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