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单仁平:高瑜案改判是坚持依法办案的结果

来源:观察者网

2015-11-27 08:34

单仁平

单仁平作者

《环球时报》评论员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6日对高瑜上诉案做出公开宣判。法院认为,高瑜违法国家法律规定,为境外人员非法提供机密级国家秘密,其行为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鉴于高瑜在二审期间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法院依法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法院同时决定,根据高瑜本人申请合相关证明文件,认为高瑜确系患有严重疾病,依法对高瑜暂予监外执行。

高瑜案去年东窗事发,她当时70岁,今年4月被一审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她早年曾是中新社记者,之前就曾两次入狱。据报道,她本次犯案是向境外网站全文传送中央机密文件,那次泄密导致中方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高瑜事发是那次排查行动“大海捞针”的结果。

高瑜因长期为境外媒体写稿,她的案件从一开始就受到外部舆论的关注。支持她的力量把此案与“言论自由”和“人权”挂钩,这样的情形在中国有异见人士犯案时经常出现,涉及他们的案子最容易被政治化。

在大多数情况下,外部的这种施压发生后,并没有改判出现,说明外部施压对中国司法系统办案并不起作用,中国司法有能力在外部压力面前坚守住独立性。中国是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当前尤其受到强调,在那些事关国家安全的案件中,尤其不太可能向外部舆论低头。

高瑜案改判,是法律裁量范围内对量刑做出的调整,是法院二审依法做出的。这样的调整在普通案件中也经常出现,高瑜案二审判决有这一变化,值得她个人和家人高兴,对社会来说也不意外。

最近一段时间,有少数维权律师及热衷舆论的异见人士涉案,总体看来他们自我维权的能力都高于普通中国公民。他们应当通过中国正当的司法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聘请最强的律师团队为自己做无罪辩护,或者争取轻判。在中国高度重视司法公正的今天,这样的努力非常正当,是最有可能获得效果的正道。

动辄将中国的司法案件政治化,一些西方人乐此不疲,因为他们不相信也未必愿意中国法治真的能够不断强化。但是中国人不应随着西方的音乐起舞,也不应对西方力量的所谓“施救”抱有幻想。西方对刘晓波案施加的压力最大,还给了他诺贝尔和平奖,但情况如何,人们都看到了。

境外舆论介入中国司法的情况越来越多,他们选择性关注一些案子,到国际上闹大,这已不是法律问题。而犯法的人或涉嫌犯法的人,必须要过得法律关。高瑜是这样,别人不管有多大来头,也将一样。

(作者是《环球时报》评论员)

责任编辑:陈轩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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