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斯蒙:香港反对派动作频频,唱的是哪出?

来源:观察者网

2014-04-20 07:33

德斯蒙

德斯蒙作者

居港工程师

4月13日,中央政府三位代表在上海单独会见了10名香港反对派立法会议员,虽然反对派议员们从一开始就把此行视为一次表演而非沟通,但中央政府仍然表现出了足够的诚意,满足了此前反对派提出的“必须与中央单独见面才愿访沪”的条件。更在会面中表态“从无说过所有泛民阵营人士都不符合爱国爱港定义”,希望以最大的开放争取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即使中央政府展露出尽可能沟通达成最广泛共识的开放姿态,香港反对派至少在会前并没有多领情。当下立法会内共有反对派议员27人,本次报名接受邀请访沪的仅有14人,实际参加13人。激进反对派议员“长毛”梁国雄及另两名同伴刚下飞机,就因携带的反中宣传品被查禁而未参加任何活动即返回。另外十名反对派议员也大搞作秀,其中五人声称要为会面做功课而不肯参加其他交流活动,最终参加全部行程仅有三名反对派议员,中央政府的开明举动并未收到明显成效。

而在此之前,香港反对派头面人物陈方安生、李柱铭还飞赴美国“告洋状”,美国副总统拜登在白宫“顺便”会见了他们。中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发言人警告美方应“谨言慎行”。同时,香港反对派不仅“力挺”台湾“反服贸”学运,还扬言效仿对方,欲“占领立法会”。

香港反对派近期为何动作频频?为何在《基本法》框架下,他们还有能力掀起些波澜?

目前,香港反对派通常指包括民主党(创始人为近日赴美乞援的李柱铭)、公民党(成员多为律师,被戏称为“大状”党)、工党(主要代表专业职员工会)、民协等近十个大小派别的统称,其中还包括社民联、人民力量等倾向采用对抗性甚至暴力行动瘫痪政府的激进派别。受香港社会历史所限,这些政党主要由职业政治活动家组成,通常是以立法会议员为核心,区议会议员为辅助,他们的助手或团队则成为基层,缺乏群众基础和完善组织,导致政党更像不同个人团体之间的利益联合体。

4月13日,中央官员会见香港反对派

香港回归早期,民主党曾在反对派内一枝独大,第一届立法会中占据了19个席位,随后由于内部资源分配及政治观点上的区别,在2001年、2002年、2004年、2006年数次发生分裂和成员退党,此后又因是否支持10年政改方案而与其他反对派团体不合。最终形成现在这种政党林立,但每个党派立法会议员数量均不超过6人的局面。

回溯香港反对派的历史,不爱国爱港的标签事实上可以描述其中大部分人的立场。早在1993年,反对派核心人物李柱铭就在美国宣称:“赞赏美国国会通过的香港法案,这样就视香港为独立政治实体”。1994年更在《纽约时报》上刊登文章称:“美国作为世界民主的大旗手,英国作为我们香港的宗主国,应该站出来抵抗北京的欺压和凌辱,最好的起点便是说服最后一任港督彭定康,运用其近乎独裁的权力,加强民主体制和保护人权,彭定康既然拥有英国殖民地法律的手段,就必须推进和建立这些制度”。其为了将香港从中国分裂出来,为了牟取个人政治地位,明知港英当局并未给予港人任何民主权力,却高声颂扬港督近乎独裁的权力,希冀殖民当局能够施舍出傀儡地位而赤裸裸地赞美前宗主国和美国的丑陋嘴脸简直令人作呕。

不仅核心人物秉持反华观点,反对派的主要资金来源也很可疑。2011年新闻界披露,著名亲英美媒体壹传媒集团老板黎智英,曾大量捐款给香港反对派及宗教界人士。文件显示他从2006年至2010年,分别捐款给民主党及公民党各1,000余万港元,另将2,000万元捐给天主教香港教区荣休主教陈日君。仅2009年,黎智英的捐款就占民主党非会员捐款的99%,占公民党的68.2%。这种“一个人的捐款占一个政党收入大部分”的诡异现状,即使是中立的学者也认为是香港政治现实的悲凉,更质疑到底是民众支持反对派,还是反对派受个别捐款人的左右而煽动民众?

如果接受本地资本家大额捐款尚能自圆其说为“言论自由”,反对派重要一员的公民党为了牟取政治利益则已突破底线。为争取票源,2010年公民党悍然协助在港外籍佣工至最高法院起诉港府,争取永久居港权,妄图借此获得数十万外籍佣工及家属成为其铁杆票仓。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在全港人民的反对下,不仅诉讼失败,公民党及其反对派盟友也在随后的区议会选举中丢失大量议席。

也许部分大陆人会认为民主普选产生的首长无论政治派别如何,起码必然会热爱自己的国家和管辖的地区,因此即使香港选举产生的行政长官出身反对派,在爱国爱港上却不会有差别。但且不论拥有选举权的香港永久居民并不仅限于中国公民(现在大约有不到10%外籍香港永久居民,这也是公民党鼓动外佣入居留权案的原因),哪怕被反对派们言不离口的《基本法》时至今日仍然还有一条并未落实——即第23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正是由于《基本法》23条并未形成本地立法,造成今天香港的反对派可以肆无忌惮地投靠外部势力,收取国外政治金元,高调反对国家统一,变相支持所谓“港独”,直接向美国乞求干预中国内政,却不会因此受到任何处罚,甚至可以无所顾忌地参加地方议会、立法会以至行政长官的选举。这就迫使中央政府只能反复强调行政长官候选人必须是爱国爱港人士,否则类似部分不肯签署效忠国家誓词的反对派立法会议员一样的候选人当选行政长官,“一国两制”还从何谈起?

香港回归十几年来,随着大陆的崛起以及与香港经济的紧密联合,更多港人认清了反对派主流乱中祸港的真面目,甚至不认同中国的港人也承认与中央政府的合作在所难免。政治上的明显迹象体现在尽管直选的范围越来越大,反对派在其中获得的议席比例却越来越低;为保持所谓三分之一决定性少数,不得不借助他们认为不民主的功能组别选举。但反对派力量的衰弱并不意味他们会放弃抵抗,更在眼见普选程序也可能无法达成摄取权力脱离中国的目的后,催生出希望借煽动暴力行为颠覆特区政府,或者起码引入英美干预的激进反对派。其中“占领中环”行动的发起人甚至直接与“台独”分子互诉衷肠,遥想呼应,一起共谋分裂中国的大计。

总之,香港反对派内部也许有少数人的确是真心秉持民主理念而从事政治活动,可能这少数人也的确符合爱国爱港的定义,会对中央政府的开放表露出合作意愿。但就目前的现状而言,“有些香港反对派并不爱国爱港”仍可算作一个符合实际的描述。

责任编辑: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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