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部分小学午餐回扣调查:校长老师人人有份 班主任月收入上千

来源:新华网

2013-05-29 22:39

不久前,云南省昆明市一位公立小学班主任领到一个“神秘信封”,里面装有2340元,这一不明费用让该校“午餐回扣”问题浮出了水面。

小学生每天8元钱的午餐标准不算高,然而,中间竟然有1至3元不等的回扣,这笔钱并不是返还学生,而是到了校领导和教师手里……是“劳务”还是“贿赂”?

教师:按人头每天一元,外加每月五元

今年5月3日,昆明市盘龙区东华小学一位班主任领到一个装有2340元的信封,是餐饮企业给班主任返还的一笔现金,每两个月支付一次,其中包含两笔钱:一是“人头费”,该班有45名学生在校用餐,3月、4月份用餐42天,每人每天返还1元,共计1890元;二是“班主任补贴”,每人每月5元,共计450元。

东华小学是盘龙区规模中等的一家公立小学,目前在校的1200多名小学生中,80%以上选择在学校吃午餐。

据调查,近年来,该校午餐费用从6元上涨到8元,不过送餐企业给学校的回扣款项自2009年以来一直在支付。

据了解,学生午餐由企业每天11时30分送抵东华小学。5月14日的菜品是三个鱼丸、一份炸土豆条、一份“红三剁”和一勺白米饭。这天上午课程结束后,各班班主任开始分发午餐,以及照看学生用餐。这项工作有时需要其他老师代劳,班主任按比例将一部分钱分给其他老师,大约支出540元。

无独有偶,昆明市另一家公立小学班主任李老师,每个月算下来比东华小学班主任多拿回扣300元左右。

记者了解到,8元钱大约代表昆明市学生午餐的平均标准,然而1元、2元,甚至是3元的回扣比例,则要看送餐企业与学校之间的交情。

“一些班主任只知道自己拿了多少,并不了解企业返还给学校的金额总数,校长决定这一分配。”一名学校内部管理人员向记者透露。

调查发现,一些学校管理层、财务等负责人也拿到一份回扣,按东华小学的标准,每两个月大约是每人1500元;不同学校的回扣比例也不同,其回扣金额是公司和校方之间“谈判”确定的。

为东华小学等学校送餐的是一家有规模的企业,承担该市许多学校的午餐服务,向学校返还金额是当地餐饮企业多年的做法和必要的“门槛”。

2012年4月25日,云南省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恩乐镇复兴村小学的学生在吃午饭。

学校:午餐系家委会自主选择

记者日前联系上东华小学的主管部门--盘龙区教育局,了解有关学生午餐回扣的情况。该局负责宣传的党委副书记段琳没有正式接受采访,仅在电话中表示,选择送餐公司是公开招标的,系学生家长委员会自主选择。“我们也不会作出回应。”这位新闻发言人如是说。

据了解,该校每年公开招标确定送餐公司,先由区教育局对竞标企业进行资格审查,举行招标仪式时,学校家委会若干代表参加,考察并选择送餐企业,名义上要求学校在此过程中既不参与也不干涉。

看似公平的招标程序,实际上存在漏洞。该区一小学班主任说:“教育部门将选择学生家长代表的权利交给了学校,学校管理层既可以自己指定,也可以让班主任选择班级里比较‘听话’的学生家长。”

据反映,“从家长方面考虑,其代表一般不会提出反对意见,不少家长也并不了解送餐企业。”

“选择哪家送餐企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校方态度。”一名管理人员说。据了解,校方与送餐企业有关回扣标准的谈判会在招标会的前后进行,有的学校让班主任或老师承担午餐管理引发不满。

“有的不愿意收来路不明的钱,也有的不愿意利用休息时间管理学生午餐,还有的反映企业回扣是每份2元,但是只给老师1元,当然有意见。”这名管理人员直言。

律师:校方可能是实际控制人

明面上,学生家委会代表在招标会上自主选择送餐企业,每个月学生餐费由家委会收取,直接缴给企业,学校并不过手。“实际上,企业回扣对象是校方,而家委会成了‘挡箭牌’。”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文杰认为,校方可能是午餐交易的实际控制人。

据分析,由于参与选择和缴费的主体都是家长,学校的操作行为带有隐蔽性,由于学校领导和教师定期收受企业的款项,如果不能对这笔金额做出合理的解释,恐怕涉嫌商业贿赂。

孙文杰指出,教师虽然是领取回扣的主体,但这一问题的主要责任人是校长或者学校管理人员。

今年4月1日,东华小学要求教师与企业补充签订一份《学生营养餐管理员协议》,称送餐公司为甲方,学校教师为乙方,甲方聘请乙方作为公司午餐管理员,负责学生中午在校用餐的安全管理工作,其中“乙方管理人员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午间管理费用”等。

云南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樊坚指出,管理学生午餐本来就是学校的责任,企业为此支付费用完全是无稽之谈。他认为,教师作为事业单位人员,不适宜再与企业签订此类合约,如果额外付出劳动,其报酬应由教育系统支付。

孙文杰认为,这份协议没有对“管理费用”的构成和标准问题作出解释,如果这些费用仍以企业回扣形式支付,那么显然涉嫌商业贿赂。

樊坚指出,教育部门和校方不应该避重就轻,简单把教师管理学生午餐的劳动报酬推给企业,这份报酬该谁支付、如何支付,应该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专家认为,保障学生午餐的质量才是关键,不能从学生身上“揩油”。教育部门应该就此问题展开专项调查,给出一个交代,并制定或完善其管理办法。

责任编辑:梁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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