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上观网|男子将孙女打出鼻血,孩子到底要怎么教育才合适?
来源:观察者网
2017-11-13 19:37
【观察者网 文/陈雅莉】今天,观网的一篇新闻报道,在11月9日,湖南衡阳一49岁男子在超市掌箍4岁孙女,并且在孙女流鼻血的时候又扇了一巴掌。经法医鉴定,小孙女构成轻微伤。后该男子写了认错悔过书,因殴打他人被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原新闻视频截图
新闻一出,小女孩流鼻血的样子激起了许多读者的怒火。
但是也有读者觉得,大人教育孩子,打一下也正常。
如果不能打不能骂,那要怎么管孩子呢?
有读者觉得教育孩子也不是这么个教育法啊,毕竟都流血了。
家长下手过重,是会造成孩子一辈子的伤害的。
2015年11月13日,鹤壁13岁女孩因成绩不好被亲生妈妈拿棍棒殴打致死,图自大河报
甚至打残疾的都有。
孩子的身体的确是很脆弱的,而“将孩子打耳聋”这事也发生不少。
江西卫视新闻截图
据现代快报16年的报道,在世界爱耳日前一天,江苏省人民医院举行义诊,耳鼻喉科的主任医生卜行宽就告诉记者,有家长就一巴掌将5岁的孩子鼓膜给打破了,后来动了手术之后孩子的听力才渐渐恢复。
另一位主任医师陈智斌告诉记者,他接诊过不止一例这样的小患儿。有时候家长情绪过于激动,一巴掌太用力,可能导致孩子耳聋。如果只是鼓膜破裂的话还能修复,但一旦造成内耳听骨神经的损伤,这就是无法逆转的伤害了。
不仅生理上伤害大,对孩子的内心也是很大的阴影。
该男子的做法到底行不行,大家意见不一。
在警察将其拘留五日后,大家对此也有不同看法。
有读者觉得,这处罚有点过了。
而且处罚过重可能会导致家人之间的感情破裂。
不过有读者就认为,判得好。
这样判才能产生效果,让别人以后不敢再这么打孩子。
而且法律就是法律啊,毕竟小女孩已经被认定是轻微伤了。
在这个新闻里,冷水滩公安分局是以殴打他人罪来拘留该男子五天的。不过,除此之外,他的确也违反了我国的反家暴法。
去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在我国实施,其中第五条提出:“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第十二条进一步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图@视觉中国
反家暴法第二条指出,家暴包括对身体和精神的侵害。所以说,就算是拍屁股、扭胳膊、拧耳朵之类的体罚如果让孩子在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甚至损害了精神健康和人格尊严的,也属于家暴行为。
那么到底要怎么做才能达到教育孩子和保护孩子的平衡?
有读者认为,打可以,挑肉多的地方打嘛。
国外的情况又如何呢?
德国、奥地利、瑞典等30个国家禁止一切体罚,不论是学校体罚还是家长体罚。而日本、俄罗斯、英国等22个国家是明令禁止校内体罚的。
在美国,尽管51个州都明文规定禁止父母虐待孩子,但如果父母使用合理的体罚方法,比如,用手打孩子屁股体罚孩子则不违法。
在加拿大也有同样的规定,称虽然原则上不能体罚孩子,但是如果体罚的方式合理、适度、有效,那么也不违法。
98年,英国法律规定家长不能体罚孩子,但随后在舆论的强烈要求下,该法律被“解禁”。
09年的时候,新西兰通过全民公决推翻了之前的《反体罚法》。
看来到底怎么教育孩子,在全世界都是一个很纠结的问题。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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