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昆明火车站严重暴恐案3名罪犯被执行死刑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5-03-24 13:46
据今天(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微博消息称,昆明暴恐案三名罪犯今天被依法执行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微博称,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15年3月24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3•01”昆明火车站严重暴恐案中犯有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的被告人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3名罪犯依法执行了死刑。
庭审现场(资料图)
观察者网此前曾报道,2014年9月,昆明中院一审宣判,分别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伊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帕提古丽·托合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3月1日晚,新疆分裂势力在昆明制造严重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几名暴徒统一着装、蒙面持刀在昆明火车站砍杀无辜路人。昆明暴恐袭击已造成29人遇难,130人受伤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