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勇鹏:BCI人畜无害?干脆把CIA称作慈善组织吧

来源:观察者网

2021-03-30 07:51

范勇鹏

范勇鹏作者

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副院长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范勇鹏】

最近,西方一些品牌借口“人权问题”对新疆棉花发难,引起中国人民的普遍不满和抗议。一位教授写了一篇《谁是BCI?——不可忽视的商人秩序》,上来就先界定“BCI是一个看上去人畜无害的组织”,声称这类西方组织“提供了在国际市场上有公信力的行业标准”。首先替西方组织在道义上先落一子。

一个美国国际开发署赞助,美国几大零售商把持,与“国家民主基金会”勾勾搭搭,与“人权观察”、“世界维吾尔大会”等反华组织纠缠不清的组织被称作“人畜无害”,那不如送佛送到西,干脆把CIA称作慈善组织吧。

然后,这位教授又说“我们对国际秩序的理解往往只有主权国家秩序,遮蔽了商人秩序,这对于我们参与国际竞争——无论是国际政治竞争还是国际商业竞争——都是不利的。”言外之意,我们的认识和心理基础是有缺陷的。

BCI官网的介绍

最后,他还说:“这些国际品牌坚决跟BCI划清界限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否则它们在母国就没法混了;如果一定要二选一,大概率只能是放弃中国市场,这对国人的消费习惯会带来很大冲击。”

这是臆想出了一个二选一的困境,就问你怕不怕。难道没有第三选项?既然讲商业秩序,这些企业非要二选一吗?为了挣钱,人家可不一定那么傻。难道这位教授想都不敢想第四种选项?比如这些企业干脆凉凉,就像韩国的乐天玛特。

被反驳了之后,这位教授又写了一篇札记来回应,说他讲的是事实判断而非价值判断。我觉得他如果光明正大地把自己的价值立场亮出来,反倒是更容易让大家展开有意义的辩论,但非要摆出理中客的面貌就不大坦诚了。

比如,我虽然完全不赞同他的预设立场,但认为他一些具体观点还是有价值、对中国人有启发的。又如,他用表面中立的商业秩序来掩盖西方崛起的真实历史,用表面客观的社会科学来包装价值立场的做法,这是西方玩得非常溜的手段,对中国的国际形象塑造,中国企业的国际战略,是值得借鉴的。虽然我们没什么需要掩藏的原罪和黑历史,但是能够把自己打扮成某种普遍性、中立性的代表总是好事情,会事半功倍。这方面,中国企业有必要好好学学。

道理其实不复杂,几位评论者说得很清楚了。我想借着这个话题来讲讲历史。这位教授一直强调事实判断,我今天主要就讲讲这个有关商业秩序的事实判断。

一、政治制度的反馈理论(此部分为纯理论介绍,不感兴趣可跳过)

评论之前,我先介绍一下我近年来研究形成的一套制度理论。

人类历史上文明起起落落,政权来来去去,大体上所有国家都要解决两个大问题,一个是怎么长大,一个是怎么长命。人类绝大多数的文明没来得及长大就凋零或被消灭了。少数能够长大的文明,也没有几个能长久。

我提出了一个有关文明和政治制度的反馈理论。一个文明,总要寻找到一种能够自我增强的正反馈机制,才能够长大。但是按控制论的看法,正反馈最后总是会崩溃的。世界历史上大多数文明都是这个命运。所以一个文明还要找到某种负反馈机制,使之能够形成一种稳定回路,在扩张的基础上,维持系统的稳定。能同时做到这两方面的文明,就算达到了某种程度上的可大可久,目前世界上只有中华文明是等级最高的。

这里就涉及商业秩序了。我所说的正反馈机制,也就是会自我增强的机制,在人类历史上主要有四种:军事、宗教、商业(资本)、科技。

军事——军事是典型的强者恒强、自我增强型机制,但是军事过度扩张也一定会造成系统崩溃。

宗教——宗教也是自我增强机制,但是扩张结果也是崩溃或分裂。

商业(资本)——从贱买贵卖到剩余价值,从古代商业到现代资本主义,这是人类社会中最强大的正反馈机制之一。

科技——今天的大数据和运算能力是典型的自我增强机制。

任何文明的发展和扩张都离不上述这些正反馈机制,但是为了稳定的生存和秩序,又必须要产生某种负反馈机制来实现稳定。历史上主要的负反馈机制主要也有四种:封建、官僚、组织、公司。

封建——以一种私人义务关系维系的权力分层的制度。

官僚——权力高度集中,靠科层式的行政机构来统治,包括郡县、教会、技术官僚。

组织——以宗教、商业利益、意识形态或共同使命维系起来的社会组织,包括各种宗教僧团、修道院、骑士团、会道门、现代政党。

公司——基于法人、股份制等形式产生的以公司治理结构来统治国家的制度,最典型的就是现代三权分立和代议制为基础的宪政制度。

治国之术和政治制度就是平衡之术,在这两种反馈机制之间寻求平衡。正反馈太强,会崩溃,会分裂。负反馈太强会固化,会内卷。没有正反馈,文明就没法扩张、发展、进步,没有负反馈,形不成持久稳定的秩序与和平,文明本身就不可能存在。非正反馈无以大,非负反馈无以久。

(此部分内容可参考本人2020和2019年观视频《答案》年终秀演讲。)

二、世界历史中的商业秩序到底是什么

基于我的制度理论,我来讨论这位教授讲的商业秩序问题。他提出的几点,在真实的历史中都不大站得住:存在国家秩序与商业/商人秩序的二分法;商业秩序先于国家秩序;商业秩序不从属于国家秩序。

我分别展开讨论,另外还指出两点,所谓商业秩序是和其他秩序紧密互动的,西方主导的商业秩序是服务于西方资本的世界统治的。

1,不存在国家秩序(政治秩序)与商业秩序的二分法。

军事、宗教、技术秩序与国家秩序和商业秩序二者在不同时代、不同文明中是以不同比例共存的。如果只看到商业秩序这样一种正反馈,根本不可能理解这个世界。

2,商业秩序不先于国家秩序。

秩序是一种稳定的有序状态,单靠商业这样的正反馈机制,会产生迅速的扩张,但无法形成稳定的秩序。所谓秩序,是靠某种负反馈,某种国家制度的驯化才能够建立起来。所以,商业秩序是不可能先于国家秩序存在的。当然,如果这位教授严格按狭义的现代主权来定义国家,是可以说的。但广义的政治秩序,则是正反馈和负反馈同时相互作用而产生的。西方现代国家的形成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

3,国家秩序从来是高于商业秩序的。

人类社会对生存、安全、秩序的要求是第一性的,所以无论国家政治秩序还是某种国际秩序,一定是以安全和秩序为第一性。

军事帝国、宗教政权自不必说,即使是典型的商业国家,也只是在维持外部安全、内部和平的前提下才能追求商业利益目标,因而它需要解决商业利润的合理分配、政治权力的分配、商业活动之外的各种社会事务的安排。公司可以演变成国家,但国家不可能只是一家公司,所以政治秩序一定要能够有效控制商业秩序。

这位教授说:“国人本能地认为商人秩序就得从属于主权国家秩序,这种思维范式西方人也不大容易理解。”这一点他恰恰说错了,国人这种本能的理解恰恰是几千年的历史智慧,任何人,包括西方人,如果想建立任何形式的文明,就一定要以某种方式组织起来。这必然会要求商业秩序从属于国家秩序。

他喜欢谈西方哲学,那么可以去翻翻西方哲学史,看有多少哲学家是认为商业秩序应该凌驾于国家秩序之上的。《美国宪法》讲得非常清楚,立宪的理由包括:实现联合、国内和平、法治、共同防务、共同福利、最后才是自由,而自由比较接近于美国建国者所希望的商业秩序。

不过有一方面,他的提醒是对的。我们对商业在国家和国际秩序中的意义的确有低估和忽视。但是这一点恰恰在很大程度上是西方社会科学为掩盖资本主义国家本质而进行话语建构的结果。西方社会科学喜欢把国家建构成一种公共性、中立性、功能性的制度,以掩盖近代西方国家的资本统治性质。

去年6月的《欧洲国际关系杂志》发表了一篇论文《私人特许公司的兴衰与国际体系的创建》(Company-states and the creation of the global international system),作者是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教授安德鲁·菲利普斯 (Andrew Phillips)和剑桥大学教授JC·沙曼(JC Sharman) 。文章提出了一个观点,就是摒弃国家中心主义的方法,重新发现欧洲的私人特许公司在现代国际体系形成中的作用。

论文摘要

这已是一个进步了。但是也很有限,只指出了私人公司对现代世界体系的影响。其实更进一步,我们大多数人可能没想过,今天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并不是产生于政治、历史的过程,而是从公司演变而来。我即将出版的一本书,就是讲这个问题(《从公司到国家》,上海人民出版社)。

从这个历史视角,首先,我们可以看到商业对国家和世界体系的形成是重要的,其次我们也要看到,商业本身形不成秩序。否则就没办法解释,英国、荷兰东印度公司这么成功的商业模式,为何要向着国家制度的方向演变。

如果商业秩序行得通,那么为何随着国家行政水平和科学技术上的革新,以及军费开支榨取企业利润等因素,私人特许公司纷纷走向消亡。商人统治的西方国家,为什么会容许这种情况发生?

4,商业秩序离不开政治秩序以及军事、宗教、科技等秩序的支撑。

强调商业秩序的观点背后有个潜台词,即今天世界上存在一个完全由公司和交易行为构成的“商业世界”,与“国家的世界”并行不悖,而且范围更广,效率更高,更有利于创新。事实上这是一个幻觉,是西方新古典经济学刻意编织出来的一个神话。

从古代开始,世界贸易都是伴随着军事和宗教扩张的——罗马和迦太基,阿拉伯和十字军,威尼斯和奥斯曼,西班牙和荷兰、荷兰和英国、英国和美国、美国和德国日本,莫不如此。几千年来,何曾见过没有军事和宗教因素的纯商业活动。贸易史一向伴随着海盗和私掠行为。

中美贸易战刚开打,美国海军学院的军官就呼吁美国打不过中国就要搞公海私掠,这就是所谓的商业秩序吗?人类历史上,真正有资格讲纯商业秩序的,以我有限的观察,可能只有中国一家。

军事和宗教与政治秩序、法律、技术一样,自古以来都在为商业活动提供条件和服务。阿拉伯的扩张带来三世纪之后的一次贸易繁荣,蒙古帝国的扩张造成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真正的全球化,欧洲国王中央集权的剑锋所指,开启了近代商业和科技革命。

以美国为例,美国这一国家就诞生于商业需要,如果可以搞纯粹的商业秩序,又何必建立一个国家呢?因为没有国家,美国在大西洋的大三角贸易中的地位和利益就无法保障。美国人会遇到英国《航海法案》的限制,最近西方又有人叫嚣要给中国搞航海法案了;美国人会遇到军事打击和武装劫掠,比如西班牙、英国;会遇到海盗,比如北非;会有贸易壁垒,比如法国、西班牙都对美国搞过。

美国宪法之前有个准宪法《邦联条例》,之所以搞不成就是因为没有强大的国家秩序,美国商人在国际市场上四处碰壁。所以美国才会不满于商业秩序,而追求主权国家秩序。美国宪法写的很清楚,美国的联邦结构、美国的最高法院都是为此逻辑而设计的。

从行为上看,美国建国以来,除了冷战期间的一些例外,几乎一切对外行动都是服务于国内资本利益和企业利润:

美国对印第安人的灭绝屠杀、抢占墨西哥领土、争夺西海岸的英俄殖民地、打南北战争、修筑太平洋铁路、打通巴拿马运河、发动美西战争、吞并夏威夷、屠杀菲律宾数十万人口、参加八国联军侵华、直到参加一战二战,无一背后没有具体的企业、产业利益的驱动。

为了巴拿马运河,美国海军在1846-1903年间至少对巴拿马干涉了七次,镇压了一场革命,策动了一次起义来获得运河开凿权。哈里森总统曾说:“巴拿马运河如今已是直接关涉美国商业发展与进步的最为重要的东西”,因而在1964年巴拿马人要求收回运河主权时,美国人毫不犹豫地用机关枪打死了400多名大学生。

美国人搞“门罗主义”,声称“美洲是美洲人的美洲”时,心里想的是美国企业在拉美的出口,目的就是为了“得到目前落入英国、法国、德国和其他国家手中的那笔每年四亿美元的收入”。一战中,美国对德宣战咨文中说道:“德国目前针对商业活动的潜艇战是对人类宣战。”

如果说这些还只是国家间接地服务于企业的利益,那么美国直接为企业当打手的例子也是不胜枚举:

1891年,国务卿布莱恩帮助卡内基从英国人手中夺走了俄国海军的甲板生产合同。1894年和1897年的国会关税立法,是为了报复那些与美国竞争石油出口的国家。美孚石油公司直接利用美国领事为其打探俄国石油生产信息。美国与德国争夺萨摩亚群岛,起关键作用的就是旧金山商会等商业组织。1893年,应洛克菲勒美孚石油出口办事处的要求,美国海军炮轰巴西里约热内卢。1896-1897年瓜分中国的狂潮中,美国主要的推动者就是铁路公司和银行。为了杜邦公司的利益,美国在背后支持日本30年代的侵华战争。

二战之后的例子就更是数不胜数。最典型的就是美国联合果品公司(United Fruit Company,1970年与美国机器公司合并,改名为联合商标公司),此公司控制了尼加拉瓜、牙买加、洪都拉斯、危地马拉、古巴等一大批南美国家。1951年危地马拉总统的改革损害了公司利益,在公司要求下,1954年美国出手颠覆了该国政府。该公司还参与了美国对古巴的“猪湾登陆”。此仅为一例,美国为了其公司利益,在拉美镇压了无数民族民主运动,杀人如麻。

美国石油公司在伊朗的专横特权,引发了1979年的伊斯兰革命,让美国对伊朗这个国家围剿制裁了40余年。美国对卡斯特罗的古巴、阿连德的智利等国家的政策都受到美国公司的影响。由于公司的游说,1962年“希肯卢珀修正案”规定不许援助那些损害到美国公司资产的国家。

这位教授一直在强调自己是事实判断,不是价值判断。可要搞清楚病理才能治病,这些病理他看到了吗?病理完全诊错了,立论的基础还有吗?

包括新疆棉花在内的一系列事件,恰恰是因为西方玩正常的商业秩序玩不下去了,开始搞政治。教授的谆谆教导其实不应该说给中国人听,反而应该是给西方人好好讲讲。

5,所谓商业秩序,背后是西方资本的统治。

这种神话商业秩序的观念从何而来?其实这个观念本身就是一种意识形态,与自由、法治、人权、代议制等一系列西方核心价值观是同源的,目的都是服务于一个特定群体的统治意志,服务于西方资本。

该教授的一段话讲出了这个奥秘,他说:“西方由于一系列历史条件耦合的结果,在罗马帝国崩溃之后,首要问题是政教关系问题,由此形成的一系列政治空隙,使得商人秩序在中世纪先于主权国家秩序出现。”其实整个西方现代意识形态就是产生于他所说的这个“政治空隙”。

近代资产阶级兴起之时,西欧处于封建和教权的双重重压之下,封建贵族阻碍了他们需要的统一市场的形成,宗教伦理则阻碍了他们发财致富的自由。欧洲中世纪末的新兴商人阶级首先拿罗马教会开刀,就是为了创造出一种“发财无罪”的哲学。

推翻天主教的财富观,为不择手段获取财富辩护之后,资产阶级知道做生意和发财最需要自由、法律与和平,最怕无政府状态、盗匪和违约,所以他们消除封建割据,摧毁地方贵族,建立集权国家,建立立法权和国际法。所以国家秩序与商业秩序是同一个过程的产物,历史完全不支持这位教授的观点。

这种资本控制的国家,任务就是把私人领域中的法律应用到整个国家,让市场的规则成为人间的规则,让财产权转换为政治权力和文化权力,让商业的原则变成国际关系的原则。即使我们不考虑西方使用暴力、殖民主义、新帝国主义和不公平的全球价值链等手段进行的超经济剥削,完全相信他们所说的法治原则和商业原则,我们也要看到这套原则本身就是保障规则制订者权益的,是不公平,是服务于西方资本利益的。

蓬佩奥的“名言”:我们撒谎,我们欺骗,我们偷窃!

现在,中国人靠着他们制订的这套游戏规则努力工作、不断升级,结果西方自己连这套自由贸易、国际法治的原则都玩不下去了,打不赢就要掀牌桌,搞政治造谣这种恶心人的小动作。作为一个中国学者,却大谈这背后“人畜无害”的商业秩序,这到底是事实判断还是价值判断,大家自己来做个判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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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立群
商业秩序 西方扩张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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