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正:法家“刻薄少恩”?不少是从儒家学的

来源:观察者网

2021-03-18 07:34

傅正

傅正作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傅正】

儒法之辨是中国思想史上的一个重要论题。一直以来,“刻薄少恩”是法家饱受诟病的一点。可当这个评价施之于这一对中国历史影响深远的政制时,就不能不引人深思了:“刻薄少恩”的政制是什么样的政制?法家思想天生“刻薄少恩”吗?

我们不妨从商鞅说起。

刻薄少恩,还是不畏权贵?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因病去世,享年四十有三。孝公在位近24年,变法图强,为秦国一跃成为霸主奠定了基础。他的不幸去世,关乎到另一位名人的命运。此人就是商鞅。二十多年前,商鞅只身入秦,与孝公畅谈“彊国之术”,“语数日不厌。”君臣两人相知相悦,可见一斑。

这二十年来,孝公对商鞅言听计从,荣宠有加。《战国策》甚至说孝公临终时有意传位商鞅,因后者推辞而作罢。这段记载应为外人演绎,但它多少反映出商鞅在秦孝公心目中的地位。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商鞅身为外来户,却位极人臣,单凭这点就足以令他饱受妒忌。

秦孝公去世前五个月,贵族赵良就曾规劝商鞅功成身退。他说道:

“您出一次门,需要几十辆大车跟随,车上带甲士兵全副武装,贴身警卫随从寸步不离,持矛操戟之武士从旁开道。这些警卫措施缺少一样,您都不敢出门。……你还不知足,仍要贪图商於(商鞅的封地)的财富,把持秦国的政教,积蓄百姓的怨恨,一旦秦王舍弃宾客而不能当朝,秦国要收拾您的人,难道还少吗?”

赵良提醒得不错,孝公去世不久,他的亲兄弟,也就是继位新君秦惠文王的老师公子虔,就发动了一众亲贵诬告商鞅谋反。按照《史记》的说法,商鞅一路逃亡到边境,想要住旅店,店家不知此人是谁,就回答他:“按照商君的法令,住店的客人没有证件,店主要负连带之罪。”商鞅无奈叹道:“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

霉运远远没有结束,商鞅好不容易逃到魏国,魏国人都怨恨他当初靠不讲信用,欺骗公子昂而打败魏军,不肯收留他。商鞅只得计划经由魏国逃往他国,没想到魏国人做得更绝,他们担心秦国借口报复,索性把商鞅赶回了秦国。商鞅走投无路,只能逃回自己的封地商邑,很快被前来讨伐的秦军杀死,就这样结束了他悲剧的一生。

这还没完,大抵秦惠文王不够解恨,不仅将商鞅五马分尸,还诛灭商鞅全家。一代大改革家落得死无全尸,绝嗣灭族的下场,着实令人扼腕。

人主生前,作威作福,人主身后,惨遭清算,这类例子古今中西,比比皆是。从大权独揽,到身死族灭,在漫漫历史长河中,商鞅的遭遇本不算特殊。然而,这段故事在司马迁笔下却极为传神,以至于令人怀疑其中是不是存在文学虚构的成分。比如后世史家怎么知道商鞅住店遭拒时,会发出什么样的感慨?太史公仿佛身临现场,不很可疑吗?

司马迁像

不过这些还是表层,《商君列传》颇多谶语,用今人的话说,倒像是个寓言故事。司马迁告诉读者,真正杀死商鞅的人既不是公子虔,也不是秦惠文王,恰恰就是商鞅自己——此人一出场就预示了其结局。

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昂,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史记•商君列传》)

“刻薄少恩”是司马迁对商鞅的基本评价。这一性格决定了商鞅的成功,也造成了商鞅的失败。因为“刻薄少恩”,商鞅才能毫无顾忌地推动改革,才能不念旧情地诈骗魏将公子昂,为秦国攻取河西战略要地。也正是因为“刻薄少恩”,商鞅不仅在内结怨于亲贵,在外树敌于诸侯,完全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

就他个人而言,“刻薄少恩”当然造成了悲剧,但对于秦国而言,却有大大的好处。因此在国学大师章太炎看来,这一性格反而凸显了商鞅不畏权贵,坚持原则的高尚品质。“辱大(太)子,刑公子虔,知后有新主,能为祸福,而不欲屈法以求容阅。乌乎!其魁磊而骨鲠也。”

章太炎

不管太子也好,王叔也罢,只要触犯法令,一律与庶民同罪,这还不够魁磊骨鲠吗?同理,尽管商鞅欺骗公子昂十分不道德,但我们也完全可以为他辩护说,这是为了国家大事而抛却私谊,是公而忘私的表现。

司马迁与章太炎,一件事实,两番评价。不过太史公终究是太史公,不仅是伟大的史学家,也是杰出的思想家、政论家。司马迁接着评价道:“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於秦,有以也夫!”商鞅的性格倒在其次,关键是法家的政治思想及其实践同样“刻薄少恩”。

思考儒法关系,别太“二极管”

汉儒桓谭有言:“魏文侯师李悝,著《法经》。……卫鞅受之,入相于秦。”这部《法经》集各国法律之大成,据说是我国目前已知的第一部系统性的成文法典。考虑到当时中国正处于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的历史转折时期,说此书是一部制度改革大全也不为过。

商鞅“彊国之术”来源于李悝之《法经》,已得到主流学界的承认。例如钱穆便称:“(商鞅)其变法,令民什伍相牧司连坐,此受之于李克之《法经》(按,原作‘网经,疑误’)也。”

《汉书》则说李悝(克)乃“子夏弟子,为魏文侯相”。从这个角度来说,商鞅系子夏之徒孙,与另一位大改革家吴起同出一门。因此郭沫若称:“商鞅是李悝的学生,与吴起同是卫人而年辈略后。他也是在魏文、武二侯时代儒家气息十分浓厚的空气中培养出来的人物,他的思想无疑也是从儒家蜕化出来的。”

这话多少提醒我们,在思考儒法关系时,最好不要模仿宋明理学家的恶习,不要动辄逼人在“利”“义”之间选边站,并把自己讨厌的人统统归为“管商申韩之徒”。亦如我们在讨论现实政治或社会问题时,切不可像某些公知那样人为地刻画人权/主权的二元对立,或把任何不同意其观点的人统统斥为“极左”,仿佛今天的社会仍然停留在“清算三种人”的时代。

再来说说子夏。关于子夏,荀子讲过一个故事:

子夏家贫,衣若县鹑。人曰:“子何不仕?”曰:“诸侯之骄我者,吾不为臣;大夫之骄我者,吾不复见。柳下惠与后门者同衣而不见疑,非一日之闻也。争利如蚤甲而丧其掌。”(《荀子•大略》)

说的是子夏这人穷得叮当响,穿得破破烂烂。有人劝他出来做官,子夏回答:“傲视我的诸侯,我不做他的臣子;傲视我的大夫,我不再见他。柳下惠穿得跟看后门的人差不多,因而不被人怀疑,这不是一两天的传闻了。争夺此等小利而失掉操守,有如抓住了指甲而丢掉了手掌。”荀子赞扬子夏像“古之贤人”那样“自嗛其行”,“贱为布衣,贫为匹夫,食则饘粥不足,衣则竖褐不完,然而非礼不进,非义不受”。

其实荀子对于子夏的态度很有趣:一边高度赞扬其“嗛”,另一边却痛骂其“嗛”。“正其衣冠,齐其颜色,嗛然而终日不言,是子夏氏之贱儒也。”可以想见,这种自命清高的态度着实令荀子既敬又恼,所敬者,盖因子夏知礼乐,守节操,所恼者也不难理解。相较于孟子往来于魏齐之间,子夏“终日不言”,于天下何有益哉?

这位“不仕不言”,既不作卿士也不当谋臣的子夏,小孔子44岁。孔子晚年返回鲁国,传《易经》,作《春秋》。子夏正是这一时期孔子的入室弟子。按《论语》的说法,子夏问孔子:“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说明了什么道理?孔子回答:“绘事后素。”子夏立即举一反三,“礼后乎?”(礼乐也产生于仁义之后吗?)孔子听后十分开心,连连赞道:“起予者,商也!始可以言《诗》已矣。”这个小小的例子足以反映出子夏聪明伶俐,才气过人。

《史记》载:“孔子既没,子夏居西河,教弟子三百人,为魏文侯师。”又说:“如田子方、段干木、吴起、禽滑釐之属,皆受业於子夏之伦,为王者师。是时独魏文侯好学。”可见子夏不仅为魏文侯培养了一大批政治人才,自己也曾教导过文侯。

了解战国史的读者当不会质疑,这位魏文侯可称得上当时头号改革家。按照太史公的说法:“文侯受子夏经艺,客段干木,过其闾,未尝不轼也。秦尝欲伐魏,或曰:‘魏君贤人是礼,国人称仁,上下和合,未可图也。’文侯由此得誉于诸侯。”

秦国人之所以不敢伐魏,当然不是因为魏文侯宅心仁厚,而是当时的魏国太强大——不特甲士冠绝天下,军事技术水平和军队的专业化程度,走在列国之前,其内政治理更是有声有色。除了上面提到的吴起和田子方、段干木、禽滑釐等人,还有李悝、翟璜、乐羊、西门豹等一大批卓越的人才效命于魏侯。

这些人几乎都是子夏在西河地区的学生,他们也被后世学者统称为“西河学派”。由此可见,尽管子夏本人“不仕不言”,但绝不代表他没有王佐之功。需要强调,跟后来的荀子一样,子夏虽为儒家,却教出了一大批法家学生。

汉儒称:“经书礼乐,定自孔子;发明章句,始于子夏。”据说,不仅《毛诗》、《易传》传于子夏,《春秋公羊传》、《春秋穀梁传》出于子夏,《左传》也很可能跟他有关。换句话说,子夏既是一名诗学家、易学家、礼学家,更是一名春秋学家。

大抵在古人看来,《春秋》这部经书似乎有种特殊的魔力。相传关二爷之所以深明大义,就是因为他熟读《春秋》,以至今天的关帝庙还以关公读春秋的坐像为标准造型。

“夜观春秋”关帝像,图自新华社。

晚清时期,康有为等维新人士更宣称自己从《春秋》中找到了大同民主的真理。不过这里需要特别指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子,也记载过子夏本人关于《春秋》的一番话:

子夏曰:“《春秋》之记臣杀君、子杀父者,以十数矣,皆非一日之积也,有渐而以至矣。凡奸者,行久而成积,积成而力多,力多而能杀,故明主蚤绝之。”今田常之为乱,有渐见矣,而君不诛。晏子不使其君禁侵陵之臣,而使其主行惠,故简公受其祸。故子夏曰:“善持势者,蚤绝奸之萌。”(《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用今人习惯的话说:《春秋》教导我们,对于威胁国家安全稳定的奸佞之徒绝不可存有一念之仁,必须斩草除根,以绝后患!

法家那一套,不少出自儒家

关于《春秋》之大旨,曾亲炙于大经学家董仲舒的司马迁心知肚明:

《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故《易》曰‘失之毫厘,差之千里。’故曰‘臣弑君,子弑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渐久矣’。(《太史公自序》)

引文所述“臣弑君,子弑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渐久矣”云云,可知前引《韩非子》所载子夏之言,绝不是法家杜撰。

今人一讲起儒家,仿佛就是一群满嘴仁义道德却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学究,殊不察古之士君子娴习礼乐射御书数,招之即能上阵杀敌,况夫孔子相鲁七日而诛少正卯,又哪里是影视剧里摇头晃脑的书呆子模样?

关于孔子,《韩非子》还举过一个比较有名的例子:

殷之法,刑弃灰于街者。子贡以为重,问之仲尼。仲尼曰:“知治之道也。夫弃灰于街必掩人,掩人,人必怒,怒则斗,斗必三族相残也。此残三族之道也,虽刑之可也。且夫重罚者,人之所恶也;而无弃灰,人之所易也。使人行之所易,而无离所恶,此治之道也。”(《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

“弃灰于道者,刑。”这个有关孔子主张严刑峻法的例子,到了汉儒刘向手里,却被挪用到了商鞅头上:“今卫鞅内刻刀锯之刑,外深铁钺之诛,步过六尺者有罚,弃灰于道者被刑,一日临渭而论囚七百余人,渭水尽赤,号哭之声动于天地,畜怨积仇比于丘山。”

汉儒习惯于夸大秦政的酷烈程度,然而这番话大体已被出土秦简证伪了。不过从孔子主张严刑峻法到商鞅实践严刑峻法,同一个案例的不同说法,是不是能够为我们思考儒法关系提供一些新的思路呢?

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驱猛兽而百姓宁,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孟子•滕文公下》)

乱臣贼子之所以惧怕《春秋》,恐怕不只是因为《春秋》行褒贬之事,让他们在史书上留下不好的名声,更在于《春秋》讲授了专政的道理,否则仅凭文人讽议怎么能跟“禹抑洪水”或“周公兼夷狄,驱猛兽”相提并论?

庄子说:“《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孔子有言在先,“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可见正名分是礼乐春秋的基本前提。对于此节,荀子发明最详:

故王者之制名,名定而实辨,道行而志通,则慎率民而一焉。故析辞擅作名,以乱正名,使民疑惑,人多辨讼,则谓之大奸。其罪犹为符节度量之罪也。(《荀子•正名》)

确定概念、划定名分是王者该做的事,倘若概念规范、名分清晰,人群或事物就能分辨得明明白白。某些玩弄修辞、模糊概念、淆乱名分之辈,擅长迷惑群众,使群众陷入无谓的是非争论之中,以满足他们的利益。这些人就是所谓的大奸,其罪过类似于伪造符节或变乱度量。

名分对于规范和秩序的重要性可见一斑!大抵在礼学家、春秋学家看来,世界天然就有某种秩序结构,每个人、每件事,甚至每个物品在这个秩序结构中都有固定的位置。什么人在什么位置就该做什么事。

一个人称为老师,有“老师”之名,就该有老师的样子;一个人称为学生,有“学生”之名,就该有学生的样子。君主就要有君主的样子,臣属就要有臣属的样子,人民就要有人民的样子,所有人都要遵循这种秩序结构,不能僭越,不可躐等。

郭沫若说:“前期法家渊源于子夏氏,子夏氏之儒在儒中是注重礼制的一派。礼制与法制只是时代演进上的新旧名词而已。”说这番话时,郭沫若心中法家的典范是商鞅。《商君书》说:“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礼法以时而定。”

诚然,先秦法家这番论说尚且不能跟欧洲近代的历史主义相提并论,但它至少表明:尽管法家扬弃了永恒的“先王之道”,不再像其儒家老师那样“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却毫不妨碍他们把儒家对礼乐之秩序性和规范性的强调推到了极端。用今人的话说,法家抽调了礼乐秩序的道德内涵,把它变成了一台严丝合缝的冰冷机器。

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生杀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韩非子•定法》)

《韩非子》甚至举过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极端例子:

昔者韩昭候醉而寝,典冠者见君之寒也,故加衣于君之上,觉寝而说,问左右曰:"谁加衣者?"左右对曰:"典冠。"君因兼罪典衣与典冠。其罪典衣,以为失其事也;其罪典冠,以为越其职也。非不恶寒也,以为侵官之害甚于寒。故明主之畜臣,臣不得越官而有功,不得陈言而不当。越官则死,不当则罪。守业其官,所言者贞也,则群臣不得朋党相为矣。(《韩非子•二柄》)

韩昭侯宿醉。掌帽官见状,担心昭侯着凉,把衣服盖在他身上。昭侯舒舒服服一觉醒后,发现身上盖着衣服,就问左右是谁干的。左右回答“掌帽管”。昭侯因此同时处罚了掌帽官和掌衣官。处罚掌衣官,是因为他没有履行职责,及时给君主盖衣服,处罚掌帽官,是因为他越权,干了本该由掌衣官干的工作。

从这个意义上看,杀死商鞅的与其说是秦惠文王、公子虔,倒不如说是他一手推动建立的秦政,否则他何至于感慨“为法之敝一至此”?胆敢触犯秩序者,虽贵为太子首傅、右傅者,照样斧钺加身,何况一客卿乎?

杨立华教授由是描述法家的主张:“在这里,臣民必须像物件一样,安于他们被摆放的位置。任何逾越界限的举动,无论其动机如何,都将受到严厉的惩处。为了使每个人的职责范围有明晰的界定,任何兼职都将被严格禁止”。

诚哉斯言!然而法家这一套不正是从儒家那里学来的吗?倒是大史学理论家章学诚目光如炬:“申、韩刑名,旨归赏罚,《春秋》教也。”类似的思想史转变还出现在清代。乾隆年间三礼学复兴,戴震、程瑶田、凌廷堪、汪中、焦循、阮元等一干江浙大学者纷纷从事礼学研究。这些学术成果没能恢复三代之治,却为晚清时期的群学和国家有机体理论提供了思想资源。顺便说一句,“富国强兵”一语典出《商君书•壹言》。

总之,如果从秩序的权威性出发,我们可以对商鞅之死与儒法之辨做以上解读。而在下篇中,我们将从国家机器与历史理性的角度出发,进一步探讨“刻薄少恩”的真正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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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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