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丁佐宏:审慎推行预制菜,商家应主动公示

来源:观察者网

2024-03-04 16:49

近日,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月星集团董事局主席丁佐宏带来多份提案,其中包括审慎推行预制菜、严惩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重视及预防青少年抑郁症、重大安全事故中精准问责等多个领域。

审慎推行预制菜

根据人民网发布的《预制菜行业发展报告》显示,2022年中国预制菜市场规模达4196亿元,未来预计将形成万亿级市场。与此同时,由于生产监管等环节缺少国家统一标准,资本和行业趋热逐利等原因,也导致预制菜生产质量良莠不齐,产业发展野蛮无序的现象出现。

丁佐宏指出,预制菜的迅猛扩张,给经济社会带来了不少负面影响。如容易破坏千百年来所形成的千家万户各具特色的美食基因和厨艺文化,影响饮食习惯,造成资本逐利无序扩张,助长预制菜领域的投机之风等。

尤其是引发不正当竞争方面,丁佐宏认为,对于线下餐饮,预制菜只需简单的加热或者翻炒就可食用,节约了时间和人力成本,对坚持现场制作的商家而言,易形成不正当竞争。江苏省消保委在2023年发布的调查显示,78.1%的消费者反映饭店针对使用预制菜这一情况未做到提前告知。这些不正当竞争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相关权益。

此外,食品安全难以保障。由于预制菜的全国统一标准还未出炉,让大众对于预制菜的食品安全、营养品质等存有质疑。一些预制菜安全质量问题的发生,更加剧了社会的负面观感。

综合来看,中华美食是中华民族的世界名片,不应该因为千人一面般的预制菜而被温水煮青蛙式地泯灭;强制标准的缺失,导致推行预制菜的法制条件不成熟;技术条件的限制,导致技术经济成本难以被消费市场接受,因为必须全冷链、全封闭运营,才能保证食品安全。而这必然导致成本上升。因此,应审慎推行预制菜。

丁佐宏建议,第一,切实保障社会大众对于预制菜消费的告知权与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享有的告知权与选择权。因此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在执行和监管环节,尽快制定相关落地细则,一方面规定相关餐饮企业和商家必须主动清晰公示相关菜品来源是否为预制菜,零售型预制食品必须在外包装上清晰注明所有配料及所含添加剂,特别是保质期要科学合理。

第二,预制菜进学校、进社区须谨慎而为。在统一国标形成之前,预制菜进学校或社区必须审慎对待,严把质量关。同时,为防止权力滥用,建议相关部门要增加学生家长代表或社区居民代表的意见听取及投票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制,切实保障学生和老人等弱势群体的身体健康。

第三,尽快出台预制菜的全国统一标准,规范并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建议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就预制菜的生产、运输、认证、追溯等全环节、全链条,形成全国统一标准。同时,针对目前预制菜行业准入门槛较低,建议将预制菜的加工和销售列入专门的工商经营范围,规范并提高行业准入门槛,让老百姓在预制菜商品消费中“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第四,规范预制菜行业的金融扶持和资本运作。由于缺少统一国标的预制菜行业鱼龙混杂,因此政府和行业应谨慎对待相关产业的金融扶持和资本运作。

第五,有效开展舆论监督,提升饮食安全意识。建议鼓励社会大众通过媒体、社交平台等渠道,形成预制菜的全民监督氛围,并完善线上的消费者投诉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百姓关切。

预防及严惩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

在丁佐宏看来,民营企业发展中面对一个客观存在、愈演愈烈的问题,就是企业内部腐败犯罪,轻则损害企业合法权益,重则将企业置于万劫不复的困境,已经成为影响与制约企业健康发展的“毒瘤”。民营企业作为“自己人”,在依法打击内部关键岗位犯罪、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营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方面,亟需获得党和政府的法治“护航”。

丁佐宏指出,民营企业内部关键岗位犯罪的表现形态复杂多样,例如职务侵占、受贿、侵犯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内部审计监察部门违法等。同时还有一旦对企业不满,采取造谣诽谤、诋毁声誉、损害品牌等手法,故意破坏企业商誉,由此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使银行不敢放贷,使企业正常运行和发展陷于困境等。

造成民营企业内部关键岗位犯罪的原因也是多重的,民营企业防范和解决此类职务犯罪有着共同的难点和痛点。

例如职务犯罪的代价小、民营企业防范职务犯罪行为的手段少、民营企业管理人员涉职务犯罪行为刑事立案难、民营企业内控管理和合规体系不够完善,容易被腐败分子钻空子等。

丁佐宏认为,一些关键岗位的腐败分子通常熟悉自己主管的业务,对审批程序存在的漏洞、可以“寻租”的环节非常清楚,以职务之便,利用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的缺失,使得职务行为与犯罪行为交叉,隐蔽性强,不少甚至是内外勾结,通过表面合法的关联交易进行犯罪活动,如打着促销、发展客户、广告费用等名目。腐败分子通常会巧妙地绕开法律规定的职务犯罪的定罪标准,而企业往往在经营亏损发生后才进行追查,此时可能已经无法固定证据,无从追究当事人的刑事法律责任。  

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做自己人。民营企业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半壁江山”,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谋求健康、高质量发展。有鉴于此,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打击内部关键岗位犯罪、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成为民营企业的一致呼声与强烈愿望。

针对民营企业的实际情况,就如何依法打击内部关键岗位犯罪、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丁佐宏建议,首先,在不断改善与优化营商环境中,将依法打击内部关键岗位犯罪、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作为营商环境法制化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在立法上不断健全有关条文,使民营企业在惩治内部腐败、打击关键岗位犯罪上有法可依。建议最高检、最高法与公安部等司法机关,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合作打击职务犯罪的防控联动机制,以及“国有和民营”同等对待的监察体系。同时,建议在有关政府部门组织下联合民营企业打造职业信用平台,加强反舞弊联盟建设。

其次,鼓励与引导民营企业实现经营管理的现代企业制度转型升级,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鼓励民营企业像国企一样,开展企业合规管理的制度建设,加强内部腐败与关键岗位犯罪的预警控制系统建设,尤其是善于运用智能化手段,强化风险点控制。

最后,建议统战部、工商联等政府部门加大对民营企业家依法合规经营管理的培训教育,树立正确的财富观,倡导与弘扬企业家精神,做财富的创造者,严于律己,筑牢企业内部腐败与关键岗位犯罪的“防火墙”。全社会也应当通过典型案例营造依法打击内部关键岗位犯罪、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舆论氛围,增强提升社会大众支持民营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意识与动力。

重视并有效预防青少年抑郁症

近年来,青少年的心理健康问题引起社会的广泛重视。2022年6月,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发布的《2022年国民抑郁症蓝皮书》中显示,18岁以下的抑郁症患者占总人数的30%,其中50%的抑郁症患者为在校学生。我国一般学生群体的心理问题检出率在10%-30%之间,且呈现逐渐上升趋势。青少年因抑郁症问题引发的自残、轻生、服用安眠药、心理科咨询案例也日趋增多。育儿难、鸡娃累,孩子健康成长的不易等种种社会上活生生的案例,也进一步加剧了年轻人不敢生的现象。

导致青少年抑郁问题日益严重的背后原因多种多样,譬如青少年的课业负担重,教育提出“双减”,但未能真正实现提质增效;互联网的危害,网络骚扰、网络暴力等现象以及网络树洞文化,引发不良跟风模仿,加重青少年抑郁、焦虑;父母焦虑的传导,特别是在“双减”政策之下,“鸡娃”现象依然成风;抑郁症诊断治疗扩大化,加上一些商业类心理辅导机构鱼龙混杂,提供的心理咨询服务不仅没有效果,反而可能加剧青少年的心理问题。

为此,丁佐宏建议,其一,加强挫折型教育。学校是青少年学习的主要阵地,要加强抗压能力教育,教会青少年对负面情绪的管理。有条件的地方,从幼儿园开始就应该注重对孩子的心理素质的培训。学校不应以成绩为唯一标准去衡量学生,更应关注“人”的成长与发展,包括情感、态度、价值观、健全的人格等等。

其二,家庭教育的调整。一方面,家长应以正确的方式关心关爱青少年,让孩子感觉到温暖和支持。学会给孩子减压,让青少年的身心压力能够放缓。当父母做到真正的从容、理性、“积极努力,顺其自然”,必然会在潜移默化中对孩子产生积极的正面影响。另一方面,家长要多带孩子开展户外、文艺、体育类活动,预防青少年网络沉迷。

其三,加强社会公共服务建设。一要提升商业类心理咨询辅导机构的准入门槛,防止鱼龙混杂,滥竽充数;二要建立心理健康教育督导评价机制,由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区域内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测评;三要依托高校心理学智库,整合专业机构资源,开展面向心理测评教师和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培训,以公益服务形式开展心理健康科普进学校、进社区活动。

其四,谨防安眠药等相关药品的滥用。一方面,无论是学校还是家庭,都不应把使用药物后改变孩子有害身心健康的行为,作为衡量药物方案效果的唯一标准;另一方面,严格相关法律规定,目前国家列管的精神类药品,必须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具处方才能购买。对于二手交易平台、网购精神类药物等违规操作,加强管制。

完善在重大安全事故中的精准问责

重大社会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会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威胁和损失,也会导致社会的不稳定。

同时,一些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一般都是以召开新闻发布会,当地领导道歉,相关部门表态,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检查的形式作为通常的事后问责和处理方式。但往往问责过后,并没有真正起到预防事故、总结教训的作用。

问责的针对性不精准,隐患症结不消除,类似的安全事故又会再度发生。如都是电动车违章停放充电导致的事故,2023年广州海珠民房致5死火灾后,2024年南京市雨花台区特大火灾事故再次发生,实在令人痛心。

强化事故后对政府管理人员的问责,固然有其必要性和警示性。但实质上,安全生产的政府监管属于外因,企业主体或个人主体的安全意识和责任落实才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内因。所以有效做好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不是“问责干部是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的通用处理方式,而是要建立和完善重大社会安全事件的精准问责机制,厘清责任主次,将预防前置,时刻强化风控意识。

为此,丁佐宏建议,首先,增强企业主体和个人主体的安全风控意识,细化主体责任,为精准问责提供精准依据。

目前,相当一部分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个人,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强,必须通过政府的有力监管以及法律规范的普及宣传,让单位和个人真正建立起安全风控意识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因此,建议相关部门一方面在摸清企业、社区基本情况以及历史事故的基础上,形成大数据看板,有效指导开展事前监管;另一方面,要抓好落实安全风控的宣传培训,重点在于宣贯必须落实到市场主体负责人,落实到事故易发、多发社区的每个居民。

同时,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不是一家之言,建议各相关部门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为精准施策和精准问责提供有力支撑。

其次,事故责任要分清主次,厘清细节。

事故调查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归咎责任,而是要找出事故的真正原因,从中吸取教训和总结经验。

建议应急管理相关部门一是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及相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定期修订完善,为调查执法提供有力依据。二是对重特大事故主要责任人应从重从严处罚,并列入社会诚信黑名单,而不是一罚了之。三是落实城市网格化管理和事前执法力度,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形成零容忍的威慑力。

再次,事故调查结果必须保持公开透明。

在应对处置安全事故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应秉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动态发布工作进展和调查结果,并对社会公众的疑问进行解疑释惑。同时,积极营造社会舆论监督的正向氛围,一方面鼓励并奖励群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广泛宣传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最后,正视事故处理的危险性和复杂性,加大安全设施的投入和人员队伍建设。

重特大事故应对处理的过程存在较高的危险性和复杂性。因此建议政府部门在硬软件提升上应加大投入力度。一方面,接轨国际上的先进做法,加大应急通讯设备、无人机、探地雷达等新型设备的配备应用。另一方面,现有事故应急队伍要不断扩充人才储备和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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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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