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火新:A股扶贫有那么可怕吗?

来源:观察者网

2016-09-19 08:03

何火新

何火新作者

资深投资人

证监会一则扶贫意见,没想到引起市场轩然大波。不仅仅股市表面上以大跌表示受了惊吓,复旦教授谢百三也在9月12日和9月15日连发两文,表示吓坏了。

9月9日星期五,证监会网站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到:

“《意见》要求,要集聚证监会系统和资本市场主体的合力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支持贫困地区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和鼓励上市公司、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履行扶贫社会责任,切实加强贫困地区投资者保护。为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帮助贫困群众稳定脱贫,我会对贫困地区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新三板挂牌、发行债券、并购重组等开辟绿色通道。”

9月12日星期一,A股跳空低开,上证指数出现单日1.85%的下跌。这个跌幅和5178点的顶部以来,不少个千股跌停的交易日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但不少人认为《意见》是下跌的罪魁祸首。

9月12日、15日(中秋节)晚,口无遮拦的复旦大学教授谢百三在微博贴出两篇文章:《<资本市场将服务脱贫地区的意见>是完全错误的——此件尽快呈送领导同志》和《望月哭股市——再批资本市场扶贫意见》,炮轰证监会主席“违反国际惯例乱来”,“违反《中国证券法》”,“无知与荒唐”。

《扶贫意见》真有这么大威力吗?

中国股市虽然只有不到30年的历史,但经历过的利空也是不少。有些利空直接导致股市熊市的形成(比如2001年在股市估值的高位推出的国有股减持政策),有些利空导致熊市的跌幅更深(比如2008年9月突发的雷曼兄弟的倒闭),但多数利空只是股市情绪的无谓宣泄(如2007年5月30日突然宣布的提高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

以上的《意见》非要算利空,也是基本可忽略的利空。A股的下跌不能完全怪罪于证监会的《意见》。

A股9月12日的下跌,至少另有两个重要因素:

一是,在此之前,上证指数在上涨至年线(下图中的紫色均线)后,在年线的压制之下,连续调整了19个交易日。这比较充分地说明,市场面临重要的压力位后,上冲的动能不足。前期上证指数从6月中下旬约2810点的位置上冲至3140点的高位,很可能是因为网下打新的不菲收益率,吸引了千万富翁们纷纷加大相对较安全的大盘蓝筹股的配置。

相关数据也能证明:中证登发布8月报告显示8月新增市值10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数量增加了4300户。但随着有能力参与网下打新的投资人布局到位,市场新的做多力量不足,调整就可能只欠西风。

更有报道称,不少券商将网下打新的门槛从1000万上调到2000万甚至是3000万,部分资产不足的前期买入的市值千万的投资人也可能成为做空的力量。

二是,恰逢美国股市9月9日因美联储有官员再次用嘴加息一次,单日出现2%以上的跌幅。

虽然2008年开始发达国家的GDP已经少于发展中国家,美国在奥巴马任期内不仅没有实现国债余额减半,反而还加倍,5年出口倍增的计划也没有完成,但不少投资人还以为美联储还具有10年前格林斯潘退休时的全球影响力。

不能不顾“全国一盘棋”的国家治理传统

邓小平在《前十年为后十年做好准备》中提到:“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比较,它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如果中国没有全国一盘棋的国家治理传统,要向全国移民140多万的三峡工程就基本不可能建得起来。

汶川地震后,中央政府大力支持灾后重建,从未听说官方和民间有反对用其他省份纳税人的钱来建灾区的声音。中国最近10年内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地区(汶川、玉树、舟曲等),灾后重建都卓有成效。

反观日本核泄露后过去几年了,仍有数万灾民住在临时房舍当中。中国股市早在建立早期,一个比较重要的任务就是为部分经营困难的国有企业筹集资金。中国股市讲故事、炒概念、各类资本运作的灰色地带,只要没有证据证明是违法的,都可以存在,但中国股市的根本任务是为实体经济服务。

关于《意见》,证监会的新闻稿中提到,“这是证监会党委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证监会党委一直把扶贫工作做为崇高的政治责任,刘士余同志任我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每位党委成员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党委书记结对联系一个定点扶贫县。”

显然,证监会对贫困地区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是贯彻中央的政策,看不出有什么问题。

直接“受害者” 不是整个市场

对于投资人来说,在中国股市投资一定要讲政治,要搞清楚中长期中国股市的大局。对于目前的中国股市,在经历三轮股灾后,风险释放较为充分,但万一有重大的利空,以证监会为首的监管机关,有足够的工具确保股市不会崩盘,其中IPO就是工具之一。

在处于熊市期间的2013年,全年没有任何一家企业IPO。在今年,出于休养生息的考虑,年初至9月14日,IPO只实现了722亿元的IPO,只相当于同期定向增发融资总额10266亿的7%。

在这个大格局之下,即使有贫困地区的不少企业通过绿色通道实现了IPO,直接的“受害者”也只是不能走绿色通道的排队IPO的几百家企业,而不是整个市场。

假设因为贫困地区企业IPO导致A股市场额外增加了一些企业上市,资金压力也较IPO新政前显著减少。目前IPO的企业,发行市盈率全部在23倍以下,部分银行股甚至只有六七倍。相对于以前的IPO政策,大大减少了单个企业的融资规模。

以华锐风电为例,发行市盈率48.83倍,预计募资34.47亿,实际募资94.59亿。该企业在行业景气高峰IPO,上市首日就破发,即使是去年的牛市高点,也未涨至发行价之上。但在IPO新政之下,该企业只能融走45亿元。

不会导致贫困地区企业滥竽充数入市“圈钱”

《意见》出台后,批评声不绝于耳。关于中国股市的任何政策,都允许善意的批评,但煽情和危言耸听,不仅对中国股市的健康发展不利,也可能加剧短期市场的波动。

这里有必要说说股市名人谢百三的批评文章,其中提到:“1亿多灾多难的中国股民是看到9月9日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吓坏了!592个贫困县啊,一县三个就是近1800个。加上排队的787家。多少新股上来抢钱。”

这哪里是一个了解中国股市基本常识的人说的话?中国股市一共也不过不到3000家企业上了市,这还是连年创了全球IPO第一的纪录,并且极少有企业退市才实现的,怎么可能因为《意见》的出台就徒增1800家上市公司?

《意见》没有任何一个字表示要对贫困地区的企业降低IPO门槛,而且《意见》强调,对贫困地区企业(上市)的各项审核事项坚持“三公”原则,坚持标准不降、条件不减,确保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意见》中对贫困地区企业IPO给予的政策是: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的企业,或者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万元且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的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

假设计提的所得税当年全部缴纳,则应纳税所得额是 2000万/0.25=8000万元,那么按13%的税前利润率,营业收入约6亿。截至2016年8月末,排队中的拟上市企业共743家,辅导备案登记受理企业855家,而位于贫困地区的仅6家。可见,所谓贫困县1800家企业IPO,是缺乏事实的臆想。

《意见》的出台,放在中国股市历史上,必然是一件可以忽略的小事。但对此恐慌的投资人,要反思一下自己是否适合做A股的投资人。一个试金石就是,是否在《意见》出台后,认真看了它的全文。如果任由行情和各类专家的意见来左右自己的情绪和决策,是很难有满意的投资回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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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苏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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