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默尔曼:不该带枪的社区守望者

来源:观察者网

2013-07-22 09:52

冷哲

冷哲作者

留美博士生,观察者网驻美国观察员

近期,美国佛罗里达州政府因枪击案而起诉乔治•齐默尔曼的案子在美国各界炒得沸沸扬扬。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各方说法均不一致,而且证人还时常变更证词,事实真相现在已成罗生门。佛罗里达法院因证据不足,宣告检方的故意杀人指控不成立。国内有不少媒体也对此进行了报导,此处不再冗述。然而,笔者注意到一些媒体提到齐默尔曼的身份时称之为“协警”。实际上齐默尔曼只是当地的一个“社区守望者”。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这两者有一定的相似性,但还是有着本质的不同。

欧洲社会与中国社会自古以来就有着完全不同的组织形式,其政府对社会的治理和控制能力一直远远不如中国。到工业革命以前,西方社会也没有形成全面的公共安全体系。16世纪时,英国主要的治安维持,是依靠私人或团体雇佣的守望者、反扒手专家和赏金猎人,像捕快、衙役这种古代的“公安人员”,在欧美早期是不存在的。公共治安力量在欧美的长期缺位,导致赏金猎人、守望者或其他民间执法者一直到今天都在流行文化中具有相当的地位。

18世纪,英国政府开始用税金雇佣私人治安人员。到19世纪时,终于形成了广泛的公共治安体系。

在美国,早期殖民定居点更是没有任何公共治安力量。欧洲移民不但有内部治安问题,还有防备印第安人的需要。因此发展出来民间的治安组织,称为“城镇守望”(Town Watch)。19世纪中,美国城市和社区都有长足的发展,逐步形成了有效的公立治安体系。到今天,美国已经拥有一支极为强大的治安力量。根据美国劳工统计局2010年统计数字,美国有794300名警察,平均每10万人就有257名。相比之下,中国警察数量仅为每10万人120名。

按理说,美国治安应该比中国好得多。但是由于美国地广人稀,居住比较分散,警力难以覆盖,而且长久以来都枪支泛滥,因此其治安水平却远远不如中国。比如,根据联合国毒品与犯罪办公室2012年的统计数字,中国每年每10万人中平均有1.0人遭受他杀,美国为4.8人。

另一方面,美国诸如公立基础教育、治安等公共服务的资金主要是由本地的房产税支付,这就造成了一个问题:一个社区的警力,受到该社区资产水平的限制。富豪社区的警力水平和贫民区的警力水平完全不是一个等级。

由于警力不足,一些社区就沿袭近代传统,维持着“城镇守望”组织。志愿者身着特殊制服,甚至配备警方授予的武器和步话机,开车进行巡逻。他们没有任何工资,只是为了保卫当地社区的公共安全而进行志愿活动。这些人一般也接受过警方的培训。他们往往可以认为是“协警”(Auxiliary Police)。

但有一些地区,警方不认为需要这类协警,而当地民众则认为有必要进行巡逻。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弱化的“城镇守望”组织,亦即所谓“社区守望”(Neighborhood Watch)。

现代社区守望起源于上世纪60年代。1964年3月13日下午,纽约市民吉蒂•捷诺维思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凶犯跟踪并在半小时中三次被刺伤,最终致死。这一事件震惊全美,导致美国各界反思社区安全问题和公德心问题。美国“全国警长协会”随后发起活动,号召在全美建立“社区守望”,增进社区安全。

社区守望一般只是本地社区志愿者开车在社区中巡逻,看到可疑人士后及时报警,他们并没有执法权。反过来讲,如果本次案件中,黑人青年马丁殴打的是有执法权的正规警察,恐怕在他挥起拳头的时候就被击毙了,开枪者也不会受到任何追究。

全国警长协会所制作的《社区守望手册》中明确指出,社区守望者的主要工作是巡逻、发现可疑人员或事件、上报警察局。社区守望者不应试图跟踪可疑人员或动手应对可疑事件,尤其不应携带枪支。

齐默尔曼作为一名社区守望者,在此次案件中违反了这些社区守望的原则。有媒体称,这正是造成此次悲剧的源头。那么为什么社区守望的指导规则中会有这样的规则呢?

众所周知,美国社会的“枪文化”早已超越了“传统习俗”,而成为一种意识形态,再加上利益集团的阻碍,甚至建立一套拥有“背景审查”制度的枪支管理体系在美国都无法实现;在这个人均枪支拥有量世界第一的国家,可以想象这些社区守望者在工作中面临着怎样的潜在风险。

实际上,枪支作为一种攻击力强大的武器,如果大家都拥有的话,反而有利于犯罪分子,而不是一般人。这是因为双方攻击力都很强大时,最终胜负往往取决于谁先攻击。而犯罪分子以有心算无心,总能在普通人没有防备的时候实施犯罪。因此,即便一个人拥有的枪支火力远超犯罪者,也难免要被犯罪者侵害。这里有一个非常鲜活的例子。

美国杨百翰大学退休教授凯•莫滕森是一位生存主义者。他为了应对可能的灾难和暴动,在自己后院修了一个碉堡,其中储藏有各种救难物资,比如干粮、净水等等。特别的是,他在碉堡中还放置了几十支枪,其中甚至包括AK-47突击步枪。然而,拥有如此多的枪支并没有给予他自卫能力。2009年11月16日,他一个老朋友的儿子来访,此人与同伙用枪控制住了老教授及其家人,并将老教授割喉杀害,然后将其枪支洗劫一空。

可见,在犯罪分子以有心算无心的情况下,双方都拥有枪支,反而是犯罪分子更有优势。因此,枪支泛滥对普通人是极端不利的。有人认为这种以有心算无心的优势,反过来使得社会中的权贵不敢过度压迫普通人。这个看法也是不成立的。美国19世纪中,资本家压榨工人非常凶猛,甚至动用国民警卫队镇压工人罢工。然而在当时,只听说工人屡屡被警察、士兵或资本家的保安打死,没听说过有几个资本家被工人打死的。权贵自然有钱、权雇佣保镖、杀手,势单力薄的工人双拳难敌四手。

尽管如此,在枪支面前自卫的最佳选择也就只有枪支了。广泛拥有枪支导致罪犯拥有枪支,罪犯拥有枪支,就反过来使得民众觉得必须广泛拥有枪支。枪支泛滥这个现象,在当前美国已经自为因果,成为一个无法打开的死结。

因此,美国几个月前的校园枪击案过后,控枪法案还是不能推进。有些州反而开始鼓励教师携带枪支上课,还有公司开始推销防弹书包。这实在是抱薪救火、扬汤止沸。

这种纠结的枪支管理的现实,也导致了美国一些特别的文化现象。

比如中国人到了美国,如果遭遇治安事件,往往会被告诫要远离是非。美国警方几乎不鼓励见义勇为。这是因为,第一,罪犯可能有枪,见义勇为者冲上去可能会被打死;第二,见义勇为者恐怕也没有什么专业训练,如果带着枪,也会引起麻烦。一旦发生枪战,且不说没有经验的见义勇为者,连受过专业训练的警察都免不了要误伤路人。比方说2012年8月24日,纽约帝国大厦外发生枪击案,警察开了16枪,打死枪手1名,打伤路人9名。因此,在美国,路遇歹徒,见义勇为是不受警方鼓励的。

在齐默尔曼案件中也是如此。美国全国警长协会(即社区守望概念的最初发起者)所推荐的社区守望规则中,要求守望者及时报警,并电话告知必要的社区人员,不要跟踪嫌疑人。齐默尔曼在开始跟踪时还打电话报了警,警员也告诉他不要跟踪嫌疑人。这就是为了守望者自身安全的考虑。即便对方并非罪犯,当发现自己被跟踪时,也没有人能确定他会做出什么反应。本次事件中,如果黑人青年特雷汪•马丁携带了枪支,那么死的可能就是齐默尔曼了。

社区守望规则中还强调,守望着不应携带枪支。这是因为未经专业训练的平民很容易误伤路人。枪支也可能会激化矛盾,导致双方紧张,并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如果齐默尔曼没有携带枪支,恐怕也不敢轻易在雨夜中跟踪一个可能的罪犯。

责任编辑:梁哲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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