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锐:强迫学前儿童信教,水有多深?

来源:观察者网

2015-07-27 07:36

刘锐

刘锐作者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特聘副研究员

2015年的两会,学前教育是热点。但当时的讨论重点,主要集中在“入园难、入园贵”上,对幼儿园的师资建设和规范化教学问题,虽有零星涉及,终未获得多少关注。不想,此次“强迫学前儿童信仰基督教,广西柳州某幼儿园被强制取缔”的新闻,却将学前教育发展与低龄儿童信教问题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一方面,笔者要为鱼峰区相关部门依法取缔该幼儿园点个赞,尊重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与依法管理宗教宣传出版工作,本就不矛盾,鱼峰区教育局和人民法院的及时行动,为我们提高宗教管理水平提供了启示。另一方面,学前教育发展的诸多问题,与宗教管理问题相掺和,给学前儿童的成长蒙上了一层阴影,不能不令人担忧。

我们将学前教育建设分为两块,一块是物力、人力、财力投入,它与公共投入和教育政策有关,一块是幼儿园准入、师资队伍、教学内容,它与相关部门建设和监管力度有关,这两块都是公共治理范畴内的。换言之,如果说老人和妇女信教,与经济社会分化有关,首先是个社会问题,那么学前儿童信教,则与公共治理不善有关,是典型的政治社会问题。提高治理水平的前提是,搞清楚学前教育问题与非法的宗教宣传,是如何“选择性亲和”的。

涉事幼儿园外观

涉事幼儿园位于柳州市,属于城市儿童的学前教育。幼儿园园主孙某故意违法,强迫儿童信教,需要有三个前提条件:

一是幼儿园准入制度不严格。学前教育是公益事业,需政府规定并执行严格的准入制度。现在的问题是,政府有限的资源,只能投给少数幼儿园,多数民办幼儿园则以营利为基本目标。学前教育的供不应求,以及政府准入把关不力,使那些不具备办学条件,如教学随意性很大的幼儿园,堂而皇之地混进来。

二是幼儿园的日常监管有漏洞。学前教育是教育的基础,需要政府重视并切实监管,特别是师资队伍和教学内容。当前学前教育管理的混乱,已成为众所周知的事实。例如不久前,山东沂水某幼儿园园长将3岁女童遗忘在车上致其死亡,虽有一定意外因素,但或多或少也与幼师队伍建设不力有关。

三是家长对学前儿童的教育监护不到位。这主要有两大原因:一方面,有些家长将幼儿园当作托儿所,对幼儿园教些什么并不过分追究,甚至对园长非法传教问题,没有正确的宗教辨识力;另一方面,学前教育过分依赖市场,造成“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有些家长为了能上幼儿园,对小孩信教睁只眼闭只眼。

准入、监管、监护的不力,给非法宗教宣传以可乘之机。如果是直接的邪教传播,是非曲直一目了然,相关部门依法制裁犯罪,眼球效应想必不会太大。鱼峰区幼儿园被取缔的曲折之处在于,园主孙某“致力于基督化教育”,想“让孩子们从小认识神”。鱼峰区教育局施以行政处罚的依据是,非法传教“违反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法规”。孙某不服从行政处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而且拒不执行处罚决定,人民法院因此采取强制手段。

从幼儿园公布的“真相”来看,孙某的不服主要有两个理由:

一是孙某认为他的教育很成功,主要是教会孩子做人品质。但问题是,教育孩子感恩生活、守时节制,难道必须强迫学前儿童信教才能达成?难道只有基督徒老师方可教会孩子?难道一定要通过违法的途径?孙某的伎俩是,先试图说明自己的弱势和正义,再以此证明公共行政不合理。那么,法治在哪里呢?

二是孙某认为教育局违法,理由是没给法律依据,就吊销其经营执照。转换过来,孙某自认为宣传宗教思想不违法。我们先给孙某普下法。《宪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妨碍国家教育制度”。《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信仰自由,但信教和传教都要依法进行。孙某作为幼儿园园长,不应该不知道相关法律。明显是赤裸裸的违法,怎么会辩称别人先违法?

笔者不禁为鱼峰区相关部门点个赞,主要是在涉及宗教思想非法传播的问题上,他们坚持政治原则并依法治理,在当今中国已是相当难能可贵。

地方管理基督教,有许多难言的苦衷。不久前,浙江省掀起“三改一拆”行动,对那些违建的教堂依法拆除,在常人看来是很正常的事,却因宗教问题的敏感性,引起国际关注成为政治事件。好在“三改一拆”是省级行为,浙江省顶住了各种政治压力,对于将宗教问题政治化的言论,依法进行了有理有力有节的回击。

“三改一拆”指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并非针对教堂,却被一些不法教徒“政治化”

层级较低的地方政府,则因宗教问题的敏感性,往往不愿触碰这个火药桶。原因很简单,非“三自”教会和教徒,虽然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若不公开从事反社会活动,加强宗教管理就会有风险。现实的情况是,政府按人民内部矛盾依法管理宗教,一些不法教徒却有意将宗教管理本身政治化处理,甚至利用网络实施舆论战、组织群体事件。层级越低的地方政府,政治风险承受能力越低,若因宗教管理断送晋升机会,并不是件划算的事。

因此,我们在各地调查发现,县乡政府对教会的活跃,甚至非法传教等问题,大多以“不出事”逻辑对待。只要教会不明显违法犯罪,政府就会“井水不犯河水”。鱼峰区教育局例行检查,发现孙某的非法传教问题,不是以有意退避的方式处理,而是首先认定其强迫学前儿童信教违法,然后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在多项处罚措施被拒绝的情况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无论从依法行政还是管理宗教上,都有诸多可圈可点、值得赞许之处。若各地政府都能对教会实施常态化管理,对宗教宣传出版工作加强监管,城市学前儿童信教就将成为历史。

比较起来,乡村学前儿童信教,要比城市里的问题复杂得多。城市学前儿童大多上幼儿园学习,只要相关部门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强迫学前儿童信教就基本丧失了实施空间。农村学前儿童则没有这个条件。据统计,2014年我国学前教育入园率达到70%,但中西部地区的入园率仅为30%左右。也就是说,大部分农村学前儿童是在家庭和村庄中度过的。

就我们的调查来看,农村学前儿童不上幼儿园,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上幼儿园每月有近1000元的花费,虽然看似不多,但对留守家庭来讲并不是个小数目;二是农村幼儿园严重不足,除城镇周边和中心村配有幼儿园,一般农村小孩要上幼儿园很不方便;三是幼儿园资源配置有限,一个幼师带20-30个幼儿的情况并不鲜见,且不少幼师是民办教师或农村妇女,民众因而认为上幼儿园可学的东西不多,入园动力不足。

学前儿童不上幼儿园,就只能跟着老人或母亲生活。当前的乡村社会变迁,不仅仅是物质层面的房屋道路破旧,还有社会层面的公共生活衰落,更有价值层面的精神焦虑空虚,这给农村教会以很大的传播空间,不少老人和妇女被带入教会信教。不管有无正式的聚会点,农村教会都要每周聚会,一般是两次共一整天。留守者又要参加教会活动,又要照顾好自家的幼儿,多会选择将幼儿带到聚会点。

不少老人和妇女被带入地下教会信教

我们在豫南某村调查,发现教会有个小屋子,里面摆放有桌椅,与旁边的教堂形成对比。教首告诉我们说,有些家长信教会将小孩带来,信教人数增多小孩也多起来,小孩疯跑打闹很影响信徒聚会。几个堂委坐下来讨论后决定,找一个虔诚的教徒教唱圣经。自己信教小孩还能有人照顾,大人更加愿意带上小孩来教会,教首就开辟一间小屋子向小孩传教。

农村教会属于宗教管理的盲区,很难搞清楚家庭教会有多少,聚会点在哪里,如何开展活动。何况家长会有意无意地要求孩子信教,要制止基督教的非法传播就更为困难。学前儿童不谙世事,大脑就像一张白纸,他们被非法传教后极易迷信,对事物的判断力很可能形成偏差,比如将一切因果都归之于神的指示。

我们调查的苏北某村,有个女人第一胎是女儿,她极其想要生个儿子,经不住邻居劝说去祷告,没想到后来果然生了儿子。她觉得自己的儿子是神的恩赐,就拉幼年女儿和儿子同她一起信教。儿子长大出去打工也按教义要求每周祷告;女儿年轻时曾经很是困惑和迷茫,她坚信是神的指示带着她勇往直前。

有些教会看出儿童信教的巨大潜力,也会主动邀请家长带小孩一起信教,我们调查发现有些小学生也来参加教会,一问得知其很小就被家人带来信教,参加教会活动已成为生活的一部分。

笔者认为,不积极消除宗教管理盲区,不依法治理教会的违法行为,就会使教会放任自流地发展,学前儿童就有可能被强迫信仰基督教。而政府对学前教育重视和投入不够,对学前教育准入和管理的不到位,就会降低学前教育的价值和效益,使学前儿童成为某些思想非法传播的重灾区。当宗教管理和学前教育问题结合时,学前儿童信教就将成为一个社会问题。我们希望有关部门提高治理水平,阻断学前儿童被强迫信教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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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轩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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