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enaK:香港普选:政府没让步?压根没叫价

来源:观察者网

2015-05-10 08:45

OmenaK

OmenaK作者

中港青联委员,时评作者

4月22日,香港立法会宣读政改方案,预料将在两个月内完成。到底2017年能否实现行政长官普选,很快就有分晓。

自从政改“五步曲”确立、本届立法会尘埃落定以来,所有的政治角力无不围绕表决的这一天。按照“五步曲”,建制阵营通过方案的票数不足,务必向“泛民主派”拉票,而去年的“占中事件”,也只是泛民讨价还价的一步而已。时光飞逝至今,政改之争不觉已有数年,双方交锋不知凡几,早已辩尽各种可辩或不可辩之理,可以说的话已经说完了。

泛民老调重谈,指责中央和特区政府不肯让步,甚至说人大常委给出的框架“违宪”。这种指责只能反映“大香港主义”的荒谬和夜郎自大。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只是一个特殊的地方政府,没有超出单一制;《香港基本法》是由人大制订的全国法律,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来源,岂有违宪之理?泛民这样想,本质就是认为香港拥有剩余权力,比如沈旭辉曾说香港拥有“次主权”,认为其与中央的关系就像美国的州与华盛顿、甚至苏联的加盟共和国与莫斯科一样。

在这样的思想定势下,无怪乎他们觉得中央没有让步。如果我们清醒地遵照法律,可以看到政府并非“没让步”,而是压根“没叫价”,没有提出有利建制、有利大资本的方案,相反地,只是一直努力坚守宪法、主权、国家安全的底线而已。

这儿有一个备受争议之处:为什么人大的框架之中,非要得到提名委员会一半以上提名方可成为候选人?这和国家安全和主权有何关系?这样岂不和以往的选举委员会没有分别?

林正月娥宣读香港政改方案

据我所知,人大没有十分详细的解释。但我认为,这和“二十三条”的缺失以及香港人口的特殊身份制度有关。

首先,由于香港仍未就《基本法》二十三条进行本地立法,对于不利国家安全的人,难以依循法律加以防范或检举。其次,一些香港永久居民仍然拥有外国国籍,不算中国公民。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通过政治和行政操作,一面表明候选人必须爱国,一面修订选举安排,确保候选人得到多数提委接受,稳健可信。从这个角度来说,如果人大的框架“严格”,问题也出在香港自身,没有尽其宪制责任进行立法。

顺带一提,之前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学者提出的两个方案,貌似没有违反《基本法》,也被香港政府否决了。这两个方案能够成形,反映出某些香港人对普选制度眼光不够长远,只想尽量表达“不信任中央”的态度。一是“中央守尾门”,容许香港自由决定选举办法,无论选举结果如何,中央保留最后否决权。二是“白票守尾门”,一旦普选之中白票多于半数即把选举作废,让选民表达不信任,避免选出各方都不支持的人。前一个方案无疑给予港独之类的人物争取选票、形成变相公投的机会,把香港与中央陷于对立;后者则只考虑眼前部份民意宣泄,没有顾及未来一旦成为机制的复杂后果。

一个方案民不民主,主要不是看候选人数目,民众诉求综合起来只有几个方向,社会各种光谱的象限也不多,开放或保守,分权或集权,国有或私有,组合很少,就算容许20人“出闸”也不可能诞生20个完全不同的候选人,三、四个才是正常的,恰符合政府方案。真正的民主,在于提名委员的成份,而人大框架虽然保留“四大界别”,但是容许改变各个界别的构成和分组比例,这就可以确保候选人政治光谱多元化,使那三、四个名额各个不同,否则,就算是20人,同质性恐怕也会很高。

可惜的是,现在的争议焦点全都落在“出闸”人数上。所以说,道理已经辩尽,现在的“看头”只是人性的抉择,看几位泛民议员会否改变立场罢了。

从理性角度来看,传统泛民——也就是曾经坚持“民主回归”的一派,多数是民主党员——如果改变立场支持政改,就等于宣布放弃反共立场,向建制靠拢。民主党作为香港政治“老招牌”,门生遍布各界,包括好些政府官员和NGO领导人,它的政治前途仍是“光明”的:立法会议席照旧,2017年之后最少还有5次行政长官普选,它有资格派出爱国候选人,其它建制方面的便利也不用细说。简单地说,就是稍有不同的民建联或者新民党罢了。

尽管传统泛民可以继续生存,但目前手握选票的议员却未必获益。从“占中”一事来看,不排除有些人希望有生之年当选特首,自己做不到,你也别想,鱼死网破。有些人打拼政圈一辈子,图的就是名份,叫他/她怎能丢脸?当然也有可能恰恰由于打拼一辈子,心情放得开,追求身后之名。反过来,有些泛民议员在别的方面事业有成才加入政圈,进退有据,他们既可能理性一些,没有脸面的负担,也可能固执一些,不必作生存的考虑。反正每个人的情况只能具体分析,无法一一探究。

人性触摸不定,没有理性可言,抉择难以猜测。这就是目前最有趣的地方。

现在泛民宣布,将与政府打“宣传战”,争取过半民意否决政改。有些评论认为这是泛民在找台阶下,因为此前不少民调都已表明民众希望落实普选,以后再改进,只要这次的民调结果一样,那些早已暗自盘算如何转身的泛民议员自然就能以此为理由。但我以为,要是希望转身,在“占中”的时候早就可以,当时民怨四起,暴力事件接二连三,正是转身的机会,但他们没有这样做。最近,公民党的汤家骅宣布要成立“中间民主派”,反映泛民内部缺乏预案,更无转身计划,似乎是要对抗到底,使他不得不另辟门径。汤家骅被公认为必然转身的议员之一,但他近日声明一定投反对票,这说明个人抉择无可猜测。

总而言之,如果泛民内部没有转身的准备,那么一旦个别泛民议员改变立场使政改通过,泛民政团必然失去目标,陷入严重的价值和信念危机,而领导人的威信也将荡然无存。届时,它们就难以顺利并入爱国阵营,若自成一派,势必将要面临分裂、接收,甚至从此消声匿迹。

说起民意,现在建制文宣都说泛民议员罔顾市民利益,只顾个人的政治表态和执着,不负责任云云。我以为应该更加深入理解:议员固然不是投票机器,他们应该互相探讨,追求共识,但反过来说,他们只是部分选民选出来的,只代表部分民意,向部分选民负责,而非整个社会;如果他们认为无法达成共识而按照自己选民的意愿坚决反对,那么也是符合代议制度的,这是制度的局限。政改方案的困难,与其说是部分议员的阻挠,不如说是议会制度的必然;就算没有政改,早晚也会发生这样的争议。

这也提醒我们,政改方案的表决结果不是建制派的功绩或者泛民的责任,它是整个香港共同负责、一起表决的事,今日之事,整个社会都得检讨。民主制度要求少数服从多数,意味多数须为少数承担。

这场民意宣传战,对香港来说已经了无新意可言,所有话语已经复述一遍又一遍。有些细节,香港人可能习以为常,但内地读者可能觉得相当惊讶。

建制派话语常说“袋住先”,也就是“先接受下来再说”。言下之意就是现在不太好,但先落实了,以后再改。很多评论直截了当这样解释。

为什么建制派认为现在还不好呢?在《基本法》现行条文和“二十三条”付之阙如的前提下,人大框架除了保护国家安全,没有其他限制;正如上面提到的,民主关键在于提名委员会的构成,而人大框架留下很大的空间。在这个空间之中,可以产生政治光谱多元化的候选人。如果这样还不够好,还能怎样改进呢?如果没有“二十三条”立法,却容许低票成为候选人,几乎等于允许港独人物竞选。难不成这是以后“改善”的目标?

如果说政改方案确实没有重大改进,只是建制派和政府欠缺改革的力度;“四大界别”不碰不说,放任使用“袋住先”的说法,却似乎有意无意地迎合部分民众把问题推向中央的思维。

更有甚者,很多“中间派”表示支持政改,因为只有普选才可以阻止“港共”梁振英连任,阻绝“中国干预香港自治”。比如民主党的黄成智表态支持政改:因为如果没有政改,就是同样的特首、同样的中央干预,香港就没有希望云云。这种言论不少,建制派对它们只有默许,甚至推波助澜。

大家可以想象到,普选主题已非殖民岁月过后的当家作主,而是隔绝内地、对抗中央的手段。无论是建制派也好,泛民也好,主题都是尽量减少“内地干预”,只是一个承认“客观限制”,一个异想天开而已。

我在上一篇文章之中提到,建制为了“收编”泛民,接收其基本盘,只会更加亲近他们的立场,现在政府果然继“一周一行”之后,再次复述本土派的话语。同时我也预料,往日建制和泛民的对立瓦解之后,社会深层矛盾将会从“真普选”的面纱之下浮现,今日建制派拒绝改变“四大界别”的构成,传统泛民也不争取,使我更加相信这个预测。

从这个角度来说,普选是“新时代的开始”,但更突出的意义在于终结——旧的政治秩序于此划上句号,新的矛盾将会主导政治走向,重新划分阵营。

责任编辑:陈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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