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ena:给香港泛民议员的一封信

来源:观察者网

2015-06-17 07:24

OmenaK

OmenaK作者

中港青联委员,时评作者

【对于七百多万香港民众来说,6月17日是让他们充满期待同时又充满不安的一天。在经历了一年多的拉锯战之后,香港政府方案在这一天提交立法会审议。然而时至今日,香港部分泛民议员依旧不肯回心转意,以少数特权骑劫民意,阻碍香港民主进程,这一举动也遭致香港有识之士的反对。

本文作者OmenaK是土生土长的香港人,同时也是中港青联委员,亲眼见证了港英政府统治下的香港和回归后香港的发展。在立法会表决前夕,她给观察者网寄来一封信,其情切切,希望能够对部分香港泛民议员有所触动。】

尊敬的泛民主派议员:

你们好。

政改方案要表决了。作为一个生于斯长于斯的香港人,我有些话想对你们说。

也许对你们自己来说,投赞成票通过政改,2016立法会就当选不了。但请想想,我们还要面对下一代,面对在2047年三十而立的新一代。我知道你们会说,正是为了他们,才要阻止“假普选”。好吧,就让我们假设它是假的,但如果它不通过,我们将什么都没有。

容我逐一细说。

近日很多朋友都提到《大宪章》,刚刚过去的6月15日是它订立800周年纪念日。正如它所走过的800年历史变幻一样,《大宪章》也不是一朝建成的,最初只是贵族限制王权的约章,使国王不能随便征税,但当时国王的税收不是向公民直接征收的,而是向封建王公,所以这个“宪章”其实只是为了贵族利益。后来英国“光荣革命”,宪制又迈进了,但只是把《大宪章》的贵族利益换成资本家利益,议会还是贵族和资本家俱乐部,人民没有普选权。

这些历史细节,我就不在大家面前班门弄斧了。但我换个讲法。如果我们穿越去平行世界,我们会在1215年撑起黄伞反对,说要“真宪章”,那么《大宪章》就不会签署;到了1689年,我们又要撑黄伞,要“真革命”,那么《国民权利与自由和王位继承宣言》就不会通过;到了今日,在我们原来的时空,英国已经是两党轮替,而在我们这个时空,我们还在撑伞,要“真普选”。

我们什么都没有。我们不能改进一个从一开始就不存在的东西。

6月17日,香港政改方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说完英国史,我们说说香港史。从一八四二年开始,整整一百多年的殖民时期,香港人没有任何政治权力,一直是被统治者。直到一九八零年代,才开始引入选举制度,到了九十年代才有立法局直选,但港督从来都是英国直接委派的,香港人完全没有选择的机会。这些往事,我都是后来知道的,记得第一次听到“直选”二字是在收音机里,还问爸爸什么意思,第一次看到末代港督,是电视上一群人不知为什么拥簇这么一个耍威风的胖子。而你们走过、见证过那个岁月,为什么普选等于真正开创时代,为什么香港人可以当家作主,你们应该比我更加清楚。

但是政改的意义,不止于香港本身。很多泛民人士一直希望建立所谓“民主中国”,让内地实施西方政治制度。当然,你们当中也有一些人认为普选不一定适合内地,但大家和我一样,知道国家需要很多改革。

现在国家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串我们记不全的名词中有一条就是“民主”。我最近在北京带领交流团,第一次看到这个海报,“民主”二字放在第一行,没有闪缩,没有含糊其词。固然国家提倡的民主,并不意味目前的西式民主,到底怎样实践也要参考各种经验,而香港作为中国人社会,我们的经验肯定重要。特区向来被视为一个政治试点,而行政长官是高级官员,直观来讲,相当一个省长,或者上海市长、北京市长,如果落实普选,就等于中国国内实行了一次直选。这不是素来有之的村长、生产队长直选,而是高级官员直选。如果诸位真的有这个抱负,希望在中国民主建设之中担当一个角色,就应该作为一个先行者。

吾生也有涯,五十而知天命。在我们的政治生涯之中,应该为了最大多数人的福祉和权利,去努力追求,要明白时代的大势。过去大家一直说北京会封杀一切民主,现在国家有这个胸襟,允许我们在中国国内进行高级官员的普选,可能大家觉得不够真,但无论如何是一小步,而不是退步,在全国意义上,香港这一小步,就是国家试验的一大步。如果当年阿姆斯特朗在登月舱抱怨月球上没有舒舒服服的殖民点,没有国际标准的大套房,不去踏出那一步,损失的不是他,而是整个人类。

今日我们原地踏步,到底为谁建功?英美的历史书不会提到我们半句,香港对他们来说可有可无;但如果我们拿出政治胸襟,国家的历史以后就有我们的一份;反过来说,如果一意孤行,令民主失去一次尝试的机会,历史同样会秉笔直书。

我觉得一个政治人物,视野应该放得远些。不过现在流行本土,那我就不讲国家,只讲香港本土。

香港的社会问题,我们并非看不到,谁是罪魁祸首呢?你们常说官商勾结,金权政治,六月初学联又说“政商崩坏,极权无道”。很明显大家都在针对大商家,特别是大地产商。

现在我们假设这是真的。那么我们怎样对抗?学联要自己修宪,拒绝承认《基本法》。我们都知道,这是行不通的,没有《基本法》就没有香港,就算闭门造车,修了宪,又如何获得实施的力量?按他们的做法,最终只有暴力革命一条路,自己建立政权。

如果我们不走革命路线,在现有制度之下最有效的方法,莫过于通过普选,让市民手里至少握有一票。如果“出闸”的候选人个个都是奸商代表,敲骨吸髓,我们下一届至少可以不投票给他;而当选的特首为了连任,就算当初是资本代言人,上任之后由于需要选票,未必就会继续买账,他不再需要对资本唯命是从。选举制度令市民拥有政治力量,只要人民团结起来,特首就可以选择,可以倚靠。

香港民众支持基本法

我们要这样想,不要总觉得我们是民,他是官,我们是被动的,我们只能要求官对我们好些;我们其实有力量,只要我们手中有票,就可以保护、可以力撑一位维护市民权利和福祉的特首。现在我们手上无票,与其说我们没有选择权,不如说当我们遇上一位真正的好特首,连支持的手段都没有,只能眼睁睁看他怎样被赶下台。手上无票,我们只能撑雨伞,手上有票,我们就可以撑特首。

大家细想,那些一直揶揄你们的激进份子,他们尽打左翼平民政治的旗号,却无一愿意“袋”。他们不是比你们激进、头脑发昏,他们也是人精,知道一旦普选了,特首就可以走群众路线,他们立即就要破产。而大家,一路走专业路线的大家,无论如何都有政治的位置,为什么甘心被他们骑劫和消费呢?

而且,这个令市民充权的制度一旦建立,中央定会全力保护,免受任何利益势力的破坏。大家今日反对的北京中央,可能就是明天市民权力的保护者。我相信,国家是有诚意在香港尝试进行民主改革的,否则当初根本不会把普选写进基本法。

是的,市民要充权,这是民主的最终目标。但如果要让人民具有政治力量,除了选票,还有很多先决条件,比如教育、理性、视野、表述和讨论的空间。现在无论从任何角度、任何立场来看,“袋住先”都是一个比较务实的选项,可以说是各取所需。大家如果真心为了市民着想,为了市民的权利,作为政治领袖,应该以身作则,做出理性抉择。

但我们没有看到理性抉择,只看到非黑即白的立场和口号。香港的政治和社会气氛越来越偏激。如果市民渐渐失去理性商议的能力,又怎能充权呢?

再想想,你们手中民心可用吗?也许你们看到,只要顺应社会上一些偏激的情绪,就可以保住现时的立法会席位;没错,无论如何总有一些粉丝支持你们,即使只有百分之几,算起来也有十多万之众了,能给你们议席,能在一个政治圈子之中给你们崇高声誉。但要明白,这同时也在推波助澜,让这种偏激情绪更加牢固。

偏激的情绪一定带来偏激的主张,你们不是没有看到,现在已经开始焚烧《基本法》、烧国旗,港独出现苗头;长此以往,可能有一天,口号已经不是“我要真普选”,而是“我要香港国”,到了那天,大家是否也要一路被牵着鼻子走呢?如果“真普选”的要求一直依靠偏激的路线,到时被骑劫的不止是议员,还有很多虽然不满政改方案但却反对港独的市民。前者是可以谈的,后者没有妥协的半点余地。

当年慈禧也觉得民心可用,结果丧权辱国。部份激进的民情,无法突破现实和道德的限制,港独没有任何前途可言,除非大家把心一横,只求做个街头政客,无休止地示威、焚烧、冲击。但这些年来大家所争取的,不就是希望当中有人也可以竞选特首吗?如果我们被港独骑劫,选举特首一定无望,我们大家都非常清楚。

其实,大家面前的真正选项不是一套套的方案,而是自己的基本盘,到底是继续裹同偏激的民情,走向一个不可实现的死胡同,还是重新经营、或者说重拾过去的理性民众。要继续煽动无法燎原的星星之火,还是聆听社会的大音希声?

民心“无Take Two”(香港公益广告语,生命无 Take Two(生命没有第二次)——观察者网注),我们不可以选择了激进,走到死胡同,然后又走回理性路线。如果选择激进,大家就应该有心理准备,泛民党派的年青朋友只能看到前辈和日后的自己,就任立法会宣誓时不敢得罪选民,只能偷偷摸摸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几个字含糊其词,然后终身坐在同一席位上,在周末摇摇旗、睡睡大街。如果你们甘心这样,我也只好言尽于此了。

(感谢陈恒镔议员在写作过程中给予构思和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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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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