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宾:跨越长城——乌镇峰会后的中国互联网

来源:观察者网

2014-12-25 08:25

王东宾

王东宾作者

清华大学博士,现就职于河北张家口市金融办


【观察者按】“世界是平的”,这样听上去很美的话语在网络时代一度被作为主流价值推崇,却和现实不符,也给人们带来持续的身心冲突。

中国人在乌镇互联网大会上谈笑间说破了这个矛盾。地球村与国家主权依然是一对在纠缠中推进的矛盾,不可能简单地互相否决。互联网也绝不只是个人和企业的领地,“国家参与”的基因从互联网在美军实验室诞生一刻起即埋下。

中国坚定的防火墙体系被称作互联网长城,既保障了墙内的稳定和繁荣,也需要更加灵活应对“失控”的世界。21世纪的墙必须和21世纪的IT企业一样,能够根据情势灵活调整、活动。

产业、思想、知识的繁荣既不仅仅在于通,也不在于防,而在于防与通这对辩证关系中。近日有学者撰文陈述防火墙对学术搜索带来的麻烦,认为防火墙要有更具体更细分的针对性。中国的防火墙一直在进化。我们特此刊发一批文章讨论,希望这个进化更快更优。作者王东宾长期研究国际互联网体系,本文提出“长城防火墙”乃“国之利器”,不可轻用。


2014年是中国全功能接入互联网20周年,乌镇举行的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意义重大,标志着中国开始从互联网大国走向互联网强国。

或许,1987年9月中国发出的第一封电子邮件恰好可以传神地表达乌镇峰会的意义:“越过长城,走向世界(Across the Great Wall we can reach every corner in the world)”,正是这封电子邮件开启了中国接入互联网的艰难之旅1。当然,今日之世界互联网早就超越“功能接入”阶段,进入“互联互通”2阶段。

谈到“跨越长城”,不禁使人联想到讨论中国互联网的一个难以绕开的话题——长城防火墙(Great Firewall)。至少从表面看来,“防火墙”与“互联互通”存在巨大的张力,似乎是一种二中选一的悖论关系。但实际上,这反映了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世界互联网业已形成就产生的一组基本矛盾:“无疆域”的网络空间与有疆域的主权国家之间的张力,换言之,对于世界互联网,统一的“万民法”与主权国家的国别法,哪个为大?是否存在融合(对立统一)的可能?“走向世界”的中国互联网亦必须直面这一基本问题,“长城防火墙”与“互联互通”之间的关系构建需要更细致的理论论述和更严肃的实践探索。

“防火墙”首先是网络安全概念。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元年。2月27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即宣告成立,并由习近平主席担任组长,充分表明网络安全上升到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随后在4月23日巴西圣保罗的全球互联网治理大会、6月23日的ICANN伦敦会议上,中国以“共享、共治”为核心的互联网话语受到更多重视。11月19日至21日的乌镇峰会是中国迈出的重要一步,正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鲁炜在10月3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乌镇世界互联网大会旨在“搭建中国与世界互联互通的国际平台”和“国际互联网共享共治的中国平台”。而在乌镇峰会结束三天(11月24日)后,中国即启动首届“中国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主题为“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为主题。

因此,从国内来看,“维护网络安全”与“建设网络强国”是相辅相成的,“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3;从国际来看,“安全”是“共享、共治”和“互联互通”的前提条件。从这个角度来看,“长城防火墙”乃维护国家网络安全的“国之利器”,符合处于信息技术劣势的发展中国家的客观情况。

同时还应注意到,中国的网络安全观具有极强的“自我约束”内涵。12月22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22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反对一切形式的网络攻击和网络恐怖行为,反对任何国家或个人利用他国境内设施对第三国发动网络攻击”。这也是中国在各个场合不断阐释的基本网络安全观。从安全防御(被动)和自我约束(主动)两个维度理解中国的网络安全观,是理解“长城防火墙”问题的第一个层面。

网络防火墙之所以会与“互联互通”产生冲突,源于防火墙会产生“内容过滤”和“内容审查”问题。这也是以美国“网络自由”为核心的“网络外交(战)”的杀伤力所在。谈到内容审查,自然绕不开2010年的“谷歌事件”。4

2006年1月,谷歌在中国设立.cn服务器,正式进入中国市场,四年后,2010年1月,谷歌声明遭到中国的黑客攻击,并希望向中国用户提供无内容审查和过滤的搜索引擎。3月23日,谷歌将服务器撤至中国香港,退出中国大陆市场。不管谷歌退出的真实原因是什么,其声明的最重要指向是中国互联网内容审查的基本制度——行业自律制度5,引起了关于“网络自由”的激烈争论。随后,谷歌服务器进入长城防火墙的屏蔽范围。

谷歌事件中,中国政府坚持了自己的基本立场。2010年1月14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的发言中表示,“中国法律禁止任何形式的黑客攻击行为,有关互联网管理措施符合国际通行做法”,1月19日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的发言中表示,“中国互联网是开放的,也是依法管理的”,“外资企业在中国应该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尊重中国公众利益和文化传统,承担相应社会责任,谷歌当然也不例外”。

即使在内容审查的制度和标准方面存在改进的空间,但从互联网的国际惯例来看,这种基本立场仍然是成立的。2000年法国政府与雅虎之间的诉讼,已经确立了互联网应遵守民族国家法律法规的判例。6从这个角度来看,长城防火墙是应对国际争论坚持自主立场和中国维护互联网法律法规权威性(网络主权)的有力工具,这是理解长城防火墙的第二个层面。

谷歌事件至今,各方均付出了相当代价,谷歌的市场份额从2009年四季度的36.4%下降到1%左右,大陆用户尤其是学术研究者承担着信息代价,难以获得谷歌的搜索服务。因此,长城防火墙的这种使用方式应在非常态的特殊条件下使用,乃国之利器,不可轻用。

这就涉及到理解长城防火墙的第三个层面,也是最重要的层面,即长城防火墙的“度”的问题。从国内来看,这涉及到依法治网的问题,是互联网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问题;从国家来看,是“防火墙”与“互联互通”的平衡问题,“防”导向的应是“互通互联”,而不是彼此隔离甚至以邻为壑,显然这极为考验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习近平主席给乌镇峰会的简短贺词中,就点出了全球互联网这一根本难题:“本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以‘互联互通 共享共治’为主题,回应了国际社会对网络空间面临重大问题的共同关注”,“中国愿意同世界各国携手努力,本着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原则,深化国际合作,尊重网络主权,维护网络安全,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

此前,9月18日下午在广西南宁开幕的首届中国—东盟网络空间论坛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鲁炜的主旨演讲《打造中国-东盟信息港 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共同体》中提出,“中国与东盟要加强互联互通,深化网络空间合作,共同打造中国—东盟信息港,使之成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信息枢纽”,同时,他提到“通过在论坛开幕前与各国代表的会谈,更加直观深切地感受到,中国和东盟十国在网络空间有着很多共同的理念、共同的诉求:网络空间既要互联互通,也要尊重主权;网络空间既要加快发展,也要确保安全;网络空间既要提倡自由,也要遵守秩序;网络空间既要自主自立,也要开放合作”。

“互联互通”是中国提出的基本概念,不仅仅是基础设施和技术层面上的“互联互通”,更是互联网理念与哲学层面的“互联互通”,可以成为中国构建互联网话语权的基本框架。其中包括发展观(平等与开放)、安全观(反对任何形式的网络攻击)、治理观(开放合作、共同治理)等各个层面的话语构建,是对中国互联网发展与治理理念与哲学的更细致阐述与构建,也治理体系的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

这没有现成答案,需要不断探索、改进、提高,需要在与各国的协商、探索、合作中不断凝聚共识。从乌镇出发,“跨越长城 走向世界”,中国的互联网强国建设和互联网全球治理之路依然任重而道远。


[1]关于中国第一封电子邮件的历史梳理,参见王东宾:中国接入互联网的早期历史http://wen.org.cn/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c15/1917

[2]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北京会议通过“互联互通蓝图”,“互联互通”进入新华社总结的“2014世界局势十大热词”,指的是“”。值得注意的是,“互联互通”首先是网络空间的技术哲学概念。

[3]习近平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成立时的发言中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网络安全”与“网络强国”成为国家战略任务。

[4]关于谷歌事件的详细讨论,参见王东宾:从雅虎看谷歌事件,《互联网法律通讯》,2010年第6期。后续发展参见百度百科:谷歌事件,http://baike.observersnews.com/及维基百科:Google退出中国大陆事件,http://zh.wikipedia.org/

[5]即互联网内容提供商应签订《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承诺依法主动对违法、有害信息进行审查过滤。

[6]关于法国政府V.雅虎案的分析讨论,参见杰克·高登·史密斯、蒂姆·吴:谁控制互联网?——无边界世界的幻象(部分中译),王东宾译,http://wen.org.cn/modules/article/view.article.php/1854

责任编辑:陈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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