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亮:“网络举报”的辩证法

来源:作者赐稿

2021-10-28 08:12

余亮

余亮作者

资深情怀党,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院长助理

【文/余亮】

当下互联网上流行的“挖坟”和“举报”行为,常常掀起舆情风雨,但也应该开启我们对政治和舆论的新思考。

2020年2月发生的“227”肖战事件,由各种饭圈举报、乱战构成,至今未休,几乎与新冠疫情同岁。至于某某导演有辱华言论、某某品牌发布辱华广告,某某教师在课堂散步反动言论,某某动画片对儿童成长不利……一个个举报明灭交替,事主过去的不良言行被挖出,互联网有记忆,新账旧账一起算,似乎没人躲得了。

对此,有人开心,有人恐惧。如果我们没有过分的洁癖,也可以把这一切看做一种全过程民主在互联网时代的曲折发展。

最近一起引起较大反响的舆论事件是“刘先生”对歌手宋冬野的举报——刘先生反对五年前涉毒的艺人近期开演唱会,导致演唱会被主办方取消。

在我的调查当中,普通网民多数支持长期封禁涉毒艺人。而一批知识分子媒体人则撰写文章,以法治的名义批判举报行为,将之视为告密,甚至视为文革。这其中的“双标”色彩一眼可知——不合自己意见的举报就是文革,就是乌合之众,合意的举报就被看作英雄,无视自身也经常参与举报以及挖掘对立阵营人物的黑历史。

但是,这些指责当中也有启发的部分,比如宋冬野被罚三年禁演到期之后,是否应该根据举报继续被禁,这对我们的法治到底有什么启示?

可惜,一些“公共知识分子”继续在固有的范式和过去的意识中思考,辩经很完美,却错过了启迪。今天的互联网举报和过去不同,对法治、网治、人民民主都提出了新课题。

首先要把举报看作一种信息和意志的传达渠道,背后是信息权力结构的大变局。

过去一批精英媒体人无比强调舆论监督,那是因为在纸媒和门户时代,舆论仍然是传媒精英可以掌握的“第四权力”。PC互联网主要释放了自由主义者的声音能量,移动互联网却释放出更多元也更不均衡的声音能量。

国家支持建立的各种合法举报渠道与大型互联网社交平台和自媒体耦合共振,提升了人民监督的权力,然而这是一把双刃剑。公知大V曾经尝到双刃剑的甜头,现在尝到了另一面。举报是各种民意博弈的极化表现,包含积极与消极的成分,只放大其中一面,无助于认识理解。

以小粉红现象为例,我在一篇论文里初步谈到事关爱国主义的举报现象特征(《小粉红的大变局:中国青年思潮十年剧变》)。在政治维度上,这是一种过去被美国梦压抑的爱国主义能量,如今通过互联网,突破过去公知大V围剿,得以与中国复兴呼应的办法。

例如,在大学里,学生面对崇洋媚外教师形成的知识霸权,无法在课堂或者校内解决,就可能通过举报来对抗。一如学生举报教师性骚扰,得以释放的不止是爱国主义,各种正负能量都在逐鹿。

第二,各种互联网人群与能量重整,必然摩擦不断。

过去因为市场经济而日益离散化的群众,现在又通过各种平台交流技术和二次元空间重新组织,尤其Z世代青年人,作为网络原住民,深具互联网和二次元脉搏。当别人责怪他们喜欢贴标签、容易符号化而缺少现实经验的同时,要想到,互联网尤其算法的特征不就是无穷的进行标签化和符号化吗?

第三,“挖坟”“举报”等行为是新的互联网人格中的一环。

人们不喜欢的饭圈生态,就是互联网组织形态的必然阶段,这种“散户”抱团取暖或出征的状况,中美两大国莫不如此。

饭圈化的日常生活,伴随着一种矛盾的“正确观”:一方面要求公众人物三观正,一方面对自家爱豆网开一面。一方面网上冲浪无所不知,一方面又追求圈地自萌,不被打搅。这包含了一种“消极自由”态度,然而消极自由带来的永远不是开放,而是执迷、脆弱和内卷,塑造出的心性难以适应不同圈子的差异,难以体会不同语境的低语。

后现代人类,沉浸于虚拟空间,较少具有直接行动能力和机会,体魄越来越文明,精神越来越“规范”——一如“三观党”的出现,脾气可能越来越脆弱或暴躁——一如抑郁症的流行。因此不满的时候,他们更习惯于选择一条文明而愤怒的抗争渠道——举报。看似激烈的饭圈化举报行动,却具有“守法”特征,即积极走正式渠道向各个主管方投诉举报,善于利用人数和合法程序潮水般地打击对手,从而体现为一种合法的“暴力”。

不得不承认,相比直接的黑客攻击行为,机器水军行为,甚至线下约架暴力行为,当下的“举报”更少野性和率性,变文明了,也变狂躁或抑郁了。很多互相举报的阵营里都会涌现出拿抑郁症说事的人。暴力变得虚拟化,比如“人肉搜索”。即便以民族主义面目出现的年轻小粉红,也少不了受此影响,然而因为伟大历史斗争没有终结,他们仍然承载了一息超越日常饭圈生活的气概。

这就是举报的二象性:一面是合法的“民主”过程,一面是虚拟空间“暴力”斗争过程。各方都在使用,各方都会喊冤。需要做的不是置身事外的坐而论道、品头论足,而是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倚重群众自我教育的力量进行引导、互相砥砺,善用这股能量。

例如,如何看待宋冬野被举报,一些学院派从现有司法角度阐释,有其道理,比如强调要以法律为准绳,不可随意加重处罚,不可一味随民意摇摆,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等等,但是却忽视了中国的法治脉搏节奏,也没有看到中国特色的“人民压力政治”一面。

我向各行各业群众请教,他们有接触吸毒者的医生、法警、法考生、影视行业从业者、公共关系工作者以及各类行业人士。观点总结起来有三点:

一是一线人员对吸毒恶果的严重程度认知远超知识分子。

医生直言吸毒让人变成另一种生物。影视从业者指出西方世界荒谬的大麻合法化对国内演艺圈的影响,担忧演艺圈成为毒品通道,且公众人物的态度会给青年造成严重不良示范。人民群众的不满不仅是针对宋冬野,而是对各种资本娱乐圈乱象不满的集中反应。他们认为宋冬野缺少反省,不适合再作为公众人物露面,从事幕后工作则没有问题。

二是讨论法治要放在具体的历史和社会条件下看待,不能空谈法条,要有自己的底线思维和法哲学。

中国人对毒品危害的感受远超西方。有人盲目崇拜西方社会对吸毒艺人的“宽容”,这不仅不符合事实,也无视西方世界尤其美国每年大量人口死于毒品的恐怖状况,这种“与国际接轨”思维是荒谬的。

宋冬野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吸毒“其实没那么严重,还是可以改正的”

有一线法警认为我们目前法律对演艺圈吸毒的惩处还不够,法律有滞后性,需要靠民意来弥补。近期中宣部发布《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集中治理流量至上、饭圈乱象、违法失德等现象,与民意相呼应,也弥补了法律的滞后性。

第三,民众走合法渠道举报本身没有问题,关键是处理举报的有关方面要有魄力和决断,既要呼应人民声音,又不能纵容诽谤式举报。还有危机管理人士认为,取消演唱会不是官方的决定,而是主办方根据自身利益和各方诉求而作出的风险最小的决定,这是多方博弈的结果,而非一个简单的法治问题。

互联网举报不是非黑即白的事物,而是我们发展过程中的一个辩证环节。趋利避害积极稳妥的加以利用,这正是发展和落实“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的新时代课题。

(本文为《环球时报》10月27日约稿,限于篇幅,发表时有较大删改,本文为原文。)

责任编辑:李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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