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集团重整计划通过,赵伟国投了赞成票

来源:观察者网

2021-12-30 09:16

12月29日晚间,紫光集团公告披露,紫光集团等七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当天召开。经统计表决结果,从债权组到出资人组均已表决通过紫光集团《重整计划(草案)》,包括赵伟国实控的健坤集团。

紫光集团官网截图

根据公告,本次会议设立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以及出资人组进行分组表决。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组中,6家债权人投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人数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普通债权组中,进行投票的债权人共计1069家,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1240.94亿元,前述1069 家债权人全部投票同意,占进行投票的债权人人数的 100%,占进行投票的债权金额的100%。未出席本次会议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投票的债权人12 家,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35.78亿元。

综合以上投票情况,普通债权组中,1069家债权人投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该组债权人人数的99.72%,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90.14%。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出资人组由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和北京健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两名出资人组成,总出资额合计为人民币6.7亿元,两名出资人均投票同意《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占全部出资人的100%,占全部出资额的100%。出资人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公告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各表决组均已表决通过紫光集团《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后续将依法向北京一中院提出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

紫光集团官网截图

在本次会议召开前,紫光集团《重整计划(草案)》就曾被媒体披露。

其中显示,紫光集团重整投资方由智路资本和建广资产牵头,长城资产、湖北科投、珠海华发和河北产投等组成联合体,出资600亿元承接重整后的紫光集团全部股权。其中,联合体成员湖北科投现金出资51亿元收购长江存储项目资产并承接与长江存储相关的担保责任。

对于600亿元投资资金来源,证券时报援引的本次会议纪要显示,智路建广的资金来源以股权融资方式实现,通过募集资金设立,都是自有资金,不涉及银行贷款;出资主体以及背后具体出资人均出具出资承诺函,并已支付40亿元战投保证金,且需承担整个投资金额15%的违约金。

之前曝光的重整草案显示,紫光集团重整的债务清偿计划以120万元为限,120万元以下部分将全额现金清偿;120万元以上部分,债权人可从三种股抵债综合方案选择一类,具体包括方案一“现金+股票+三年留债”、方案二“现金+股票+五年留债”以及方案三“现金+八年留债”,其中,“现金+股票+三年留债”的赔付比率为95%,其余方案赔付比例100%。按照截至2021年11月15日的前20个交易日(不含当日)的收盘价均价测算,共计可抵偿债务230.11亿元。

此前紫光重整计划公布后,曾引发紫光集团董事长赵伟国和第二大股东健坤集团强烈抗议,包括重整将导致国资流失,智路建广作为战略投资人资质不符合要求,以及审计报告未对外披露等内容。随后,紫光集团管理人以及紫光集团控股股东清华控股均表示相关指控不实。

在紫光集团管理人申请下,北京一中院12月17日裁定冻结清华控股持有的紫光集团51%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3.42亿元)及健坤集团持有的紫光集团49%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3.28亿元)。

而根据证券时报报道,此次二债会会议纪要显示,在执行职务报告中,紫光集团管理人再次表示智路建广联合体综合评价最优,为债权人清偿条件最优;同时,对智路建广的出资能力以及外界质疑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作出澄清。

就重整审计报告和执行报告未对外披露事宜,管理人回复称法律对于提供审计和执行报告未作出规定。为了充分保障知情权,已第一时间在紫光办公地点设立查阅规则,有相关债权人有要求可提出申请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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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吕栋
紫光 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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