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州:年底前在三区买新房,给予购房款1%的补贴
来源:观察者网
2022-05-23 15:28
山东省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5月22日发布《关于促进德州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其中包括购房补贴、预售资金监管、延缴综合配套费等八条措施。
《措施》提出,在文件下发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办理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的,由市、区财政按比例给予房屋成交价1%的补贴。在其他县(市、区)办理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的,由属地制定政策和标准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