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智轩:“炫富网红”集体凉凉,叫好就完事了?

来源:观察者网

2024-05-24 08:54

谷智轩

谷智轩作者

观察者网编辑,《轩讲》主讲人

【文/观察者网 谷智轩】

大家好,我是谷智轩,欢迎收看本期《轩讲》。5月22日,网红圈发生“地震”:“王红权星”、“鲍鱼家姐”、“柏公子”等多名百万级网红,被各大平台封号、禁言,社交媒体上一片叫好。

关于这些网红此前的言行,我就不去二次传播了,我本人从来都不是这些内容的受众。为了点评这事儿,我去翻看了一些,引发了生理性不适。再看看自己今天这一身行头:穿了两年的T恤、三年的短裤和四年的拖鞋,年份加起来等于九,比“王红权星”的八位数略胜一筹,他有什么了不起的嘛!玩笑归玩笑,今天这期节目,我就来跟各位说道说道,为什么要旗帜鲜明地反对“网络炫富”?

我们先从最低标准来看——这些网红有没有违法?或者说,他们“炫富”的行为本身违不违法、在哪些情况下构成违法?

这事儿刚发生的时候,就有网友提出一种可能性,即“王红权星”代言的产品曾涉及虚假广告,涉事企业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其作为代言人也可能因此受到牵连。其实对于这些网红存不存在违法犯罪行为,我们没必要猜测,还是留给司法机关来评判。就目前来看,这次集体封禁,原因就是“炫富”。所谓勿谓言之不预,早在一周前(5月15日),腾讯、抖音、快手、微博、b站、小红书等主流平台,就发布了专项治理公告,针对近期网络上出现的“奢靡浪费”、“炫富拜金”等问题要从严打击,倡导理性、文明的消费观和价值观。

显然,“炫富”本身并不直接违法,但我咨询了法律界的朋友,对方认为:用无故的炫富达成其他非法目的,那就得另当别论了。

假设一下,如果个体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财富,然后通过炫富行为展示这些财富,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违法所得的洗白,涉嫌违反《刑法》中有关洗钱和非法经营等罪名的法律规定。再比如,个体通过虚假宣传或欺诈手段来展示财富,如伪造收入证明或财务报表等,以获取不当利益,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欺诈犯罪,涉嫌违反《刑法》中的欺诈罪。这些情况,同样应交由司法机关来判定。

接着,再来看国家层面更加具体的相关规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中明确规定,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展示无节制奢靡生活的炫富行为。白纸黑字,大家自己品一品。

再然后,就得看平台自我制定的规则。以抖音为例,在抖音社区自律公约中,涉及平台禁止及不欢迎的行为,就能找到很多条涉及“炫富网红”可能违规的地方。当然,怎么判断是否违规,解释权还是在平台手中。

这次“炫富网红”集体凉凉,舆论呈现出一边倒的局面,社交媒体上人人叫好,但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喊口号式的抵制,也要思考为什么这些人得以成为百万人追捧的对象。

首先,一个普通用户到百万网红,并非一日之功,必然要经过一个或短或长的孵化周期。很现实的一个问题是,这些人制造传播的内容,收获了大量流量,对平台来说具有天然的“正当性”。再退一步说,不仅平台需要流量来发展壮大,哪怕是新闻媒体工作者,也同样需要流量来扩大影响力。

平台为网红的发育壮大提供了客观条件,网红也为平台的商业变现返还了巨大价值,这本质上是一个互利共生的关系。因此也就不难理解,平台在网红是否违规的界定上,很多时候是心存矛盾的。事实上,不少平台早有封杀“炫富网红”的先例,但每隔一段时间,又有新的“炫富网红”发育起来,并且借助这种人设带来的流量,继续积累巨额的个人财富。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种取财的手段,只能说是歪门邪道,不但助长了糜烂的社会风气,更有害于社会公平。

互联网平台在创造一个个流量神话、商业奇迹的同时,也同步具有“公共设施”的属性。既然是“公共设施”,就必须在维护公序良俗、引导正确价值观上面,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其次,像“王红权星”等这一垂类的网红,之所以能收获一大批拥趸,也是满足了部分人群的猎奇心理和窥视欲望。因为世俗定义下的自己显得平庸,如能一瞥所谓的“人上人”生活,也算是过了把“富贵瘾”。但如果因此就给这些网友扣一个“没文化、价值观扭曲”的帽子,那就是脱离群众了。

我们应该反过来看,为什么部分人会价值观扭曲,很大程度上是自我意识不足的情况下,被外界误导的结果。要避免群众被误导,就需要监管的指导。而监管的核心要义,并不是“爹味”十足地让你去看什么,而是循循善诱告诉你不该看什么。这类内容,看的时候似乎可以自我代入,在虚妄中开上了帕纳梅拉、住上了大平层,但手机软件一退出,屏幕倒映出的自己依然垂头丧气,现实和幻想的落差只会越来越大。

什么是好的内容,或者说得再直白一点,什么是正确的内容,其实是有一个范围的。有人可能会说:我就爱看这种东西,我也是人民群众,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凭什么不让看?那我打个很恰当的比方:我们国家为什么要大力禁毒?其实是一个道理。这些内容,无异于精神鸦片,对受众的认知提高、自我发展,可以说有百害而无一利。诚然,我们每天辛勤劳动创造价值,闲暇时间享受无意义的快乐,并没有错;但快乐的来源,是有标准的,一旦它来自人类精神世界中麻木、空虚、阴暗的角落,那就有必要及时把它扑灭。纸醉金迷、奢华无度的生活,单从字面上来看,就已经是彻头彻尾的贬义了。

我们中国文化,强调谦逊、节俭和修身养性,崇尚内敛和不张扬。互联网产业在高速发展期,必然会遇到野蛮生长下的各种乱象。但我相信,平台的发展,最终会一步步回归我们自己的文化内核,这也会成为我们不忘初心的有力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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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敏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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