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永洲承认收钱发稿 新快报头版左下角刊登致歉声明
来源:新快报
2013-10-27 08:30
10月18日,因涉对中联重科财务虚假报道,《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长沙警方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跨省刑事拘留。10月23日、24日,《新快报》连续在头版发表声明要求放人。
日前,陈永洲在看守所接受采访时,承认收钱发稿诋毁中联重科,并向中联重科股民致歉。
今天,《新快报》在头版的左下角发布了致歉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经警方初步查明,本报记者陈永洲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发表大量失实报道,严重违反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和新闻真实性原则,报社对稿件的审核把关不严。事发后报纸采取的不当做法,严重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教训深刻。我们将以此为戒,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加强采编人员和出版流程管理,严格要求采编人员在工作中尊重事实,遵守法律,遵循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特此向社会各界致以深深的歉意。
《新快报》陈永洲“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刑拘事件回顾:
《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连续报中联重科涉财务造假 被长沙警方跨省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