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伦伯格律师表示将提出上诉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9-01-15 16:45

1月14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加拿大籍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走私毒品案依法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谢伦伯格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审判长在宣告判决时,当庭告知被告人如不服本判决,有权在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15日,谢伦伯格辩护律师向《环球时报》记者透露,谢伦伯格决定提出上诉。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谢伦伯格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伙同他人走私冰毒222.035千克,其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谢伦伯格系主犯,且系犯罪既遂。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严重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谢伦伯格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外,当地时间14日傍晚,加拿大外交部更新了对其公民前往中国旅行的建议,警示级别维持在第二级“提高警惕”(Exercise a high degree of caution),但是警告内容加料不少。

据《环球时报》报道,在15日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针对加拿大的此次旅游警示,发言人华春莹表示,加拿大政府是应该向本国公民发布提醒,但不是提醒到中国可能面临危险,而是提醒加公民千万不要到中国从事走私贩毒这样的严重罪行,这一定会有严重后果。

华春莹说,“我觉得加方说发布安全提醒,这个有点贼喊捉贼。实际上,以所谓法律为由任意拘押外国公民的恰恰是加拿大,而不是中国。”她表示,每一个被拘的加拿大公民是由于犯了什么事在中国被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中方都作出了清楚的说明。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针对加拿大总理特鲁多称中国随意作出死刑判决,华春莹在今天的记者会上应询表示,此话差矣。“我不知道加方有关人士讲这个话之前,有没有认真地读一读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发布的相关信息,有没有认真地学一学中国的有关法律。”

华春莹说,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信息十分具体和详尽,被告人谢伦伯格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伙同他人走私冰毒222.035千克,行为构成走私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毒品犯罪是世界公认的严重罪行,社会危害极大,各国都予以严厉打击。中国同样对毒品犯罪严惩不贷。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就是真正的法治精神。加方有关人士的言论缺乏最起码的法治精神,我们对此表示强烈不满,我们敦促加方尊重法治,尊重中国的司法主权,纠正错误,停止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

责任编辑:吕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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