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立、郑琼:“一颗子弹就可以搞定你!”

来源:观察者网

2021-09-17 07:46

林立

林立作者

律师

郑琼

郑琼作者

厦门大学法律硕士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林立、郑琼】

2021年9月13日上午10时,一名身上带着酒味的中年男子走进了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对面的法律维权中心,拎着一个网球拍套的袋子。

网球拍袋里通常装的是网球拍,但这个不是,装的是一把枪,一把虽土但足以杀人的自制土铳枪。男子打开袋子,拿出枪,对着薛伟幸律师的脸部就是一枪,然后扬长而去。

一个多小时后,凶手雷某落网了。据公安机关的初步侦查,真相浮出水面:

雷某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诉至法院。薛律师作为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之一参与该案,雷某在败诉后不履行判决,后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了其名下房产,并冻结了其银行账户,雷某心怀不满,行凶杀人。

警方通报

多年以前,有一个中年男子走进某乡镇法庭的办公室,指着一个青年法官的鼻子,恶狠狠地说,一颗子弹就可以搞定你。那个被“子弹”恐吓的法官就是我。然而,我却没有想到,多年以后已经是一名律师的我,依然活在子弹的恐惧之中,依然活在“喷子”的“口水汪洋”之中。

有人说,律师是唯利是图的小人。有人说,律师是为“坏人”辩护的“坏人”。有人说,这个律师一定做了伤天害理的事,不然不会被枪杀。有人说,终于有人“替天行道”了!

对于这些“口水”,我一点也不陌生——在法官被枪杀时,我也曾听到过。

我看了网上的一些为薛律师“辩护”的文章,说他是一名法律援助律师,是一个有正义感的好青年。然而,我却想,如果薛律师不是法律援助律师,而是一名在5A级写字楼办公、收费颇高的“成功”律师,他还能收获同情吗?

这个事情,不仅仅关系到薛律师是怎样的律师,还关系到律师是什么样的职业。

是时候见识一下真实的律师了。

大多数人对律师的印象,都停留在律政剧里,比如《何以笙箫默》的何以笙、《精英律师》的罗槟。

然而,追剧很开心,现实很骨感。

律师这个职业,在光鲜亮丽的背后也有着少为人知的苦痛。

第一,门槛高。

想成为一名执业律师,首先要有相应的法律学历和专业背景,然后要通过职业资格考试的“周奇墨式”天花板——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最后要接受并通过为期一年的实习考核。成为律师,可谓过五关斩六将。

为什么要这样“为难”律师?因为律师这个职业,和医生一样,要求其具有足够的专业技术和知识储备。不然,维权的律师不会维权,就像开刀的医生不会开刀一样,后果很严重。

第二,责任重。

《蜘蛛侠》有一句经典台词: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法官如此,检察官如此,律师亦如此。律师就是天平上的砝码。这个砝码加在哪边,加多少,决定了天平最后的平衡。

对于普通人而言,法律是一个陌生而复杂的王国,而律师就是王国的法定翻译师。在诉讼中,律师要与当事人沟通,把当事人的诉求转化成法律语言告诉法官,再将法官的专业裁判转化为通俗语言告诉当事人。可以说,在法治社会中,律师是维持社会公平的必不可少的转换器。

作为法官,我曾经开过上千次庭;但是,作为律师,每次开庭时,我依然如履薄冰。因为,我知道,我在法庭上说的每一个字,都是代表权利的发声。一个微小的错误,都可能决定诉讼的成败。像那首歌唱的一样,律师这行,没那么简单。

薛律师去世后,有个律师在朋友圈这样写道:

“我的同行倒在了你的枪口下,过不了多久,当你站在被告席上,还会有我的同行,依法为你辩护。 我想辩护之前,该有一段祷告词。那是对职业精神的尊重。”

这段话,也许是对律师为“坏人”辩护的最好注解。即使是这个凶手,也有权得到律师的辩护。如果我们否定了律师的意义,取消了某个人或某些人应享有的律师为其辩护的权利,那么现实将像决堤的洪水一样,淹没每一个身处法律困境的普通人。

第三,竞争大。

中国的律师,和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不算多,但相对于中国法律市场的规模,已经不少了。目前,全国约有50多万名律师。而司法部的目标是,在2022年律师人数突破60万,让每万人平均拥有4.2名律师。

和尚已然不少,但粥依然不多。律师这个行业,和大多数行业一样,也是二八定律,即百分之二十的律师创造了百分之八十的收入(甚至可能更高)。像薛律师一样,做法律援助的青年律师不在少数。

从事法律援助,固然是为了正义,也是为了生存。人先得活下来,才有尊严。律师也不例外。没有人会觉得卖包子的收包子钱奇怪,但不少人觉得律师收咨询费很奇怪。其实,不管是律师,还是卖包子的,都是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赚钱,没什么好奇怪,也没什么好吐槽。

第四,风险高。

前一段时间,我接到律师协会转来的投诉——一个我承办案件的对方当事人,投诉我勾结法官。我很愤怒,很无语,转手写了一篇“天日昭昭”的申辩意见给律协,以表我的清白。但是,现在想来,我是不是要感谢对方当事人的“不杀之恩”?

戾气是一个很可怕的东西,它是打向法官、律师的子弹“原材料”,它把薛律师杀了两次。

有一个在年轻人中很流行的游戏叫“狼人杀”。每一局狼人杀游戏都将从夜晚开始,每一个夜晚狼人可以睁眼并共同“猎杀”场上的一位玩家。夜晚之后将会进入白天,在白天,所有玩家通过发言和投票,用票选的方式“杀死”心目中的狼人。

这个游戏有一句经典的台词:天黑请闭眼。

律师面对的职业风险,有点像在狼人杀游戏中,天黑请闭眼,但不知道黑暗中哪一把刀捅向你或哪一颗子弹击中你。更可怕的是,在一个律师死后,一些键盘侠还在用键盘“票选”他们心目中的“狼人”,把死了的律师再“杀死”一次,把未死的律师也“杀死”一次。

没有一个人,应该被如此污蔑;没有一种职业,应该被如此侮辱。

诚然,律师这个行业,良莠不齐,但哪个行业不是如此呢?难道因为太阳有黑子,就说太阳黑,却完全忘了没有太阳的光(光合作用),谁也活不下来?

第五,地位低。

与法官、检察官相比,律师没得到较多的社会认同。

不管人们怎么说法官、检察官黑,但内心多少还是有一点敬畏和羡慕。我辞去法官职务时,我的父母坚决反对。我理解他们,毕竟,在大多数人眼里,一个法官的社会地位还是比律师的要高那么一点点,稳那么一点点。

我知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但我依然希望,人们对律师,少一些误解和歪曲,多一些理解和信任。

于我个人而言,做一名律师,和做一名法官最大的区别之一,就是通过我的工作,得到当事人的真心信任和感谢。我希望,所有的律师都能享受这种成就感,所有的当事人都能得到这种帮助。

这不是一个人的战斗,需要所有人的共同努力。

司法局、律师协会应当承担起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进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等职责。当前开展的律师专项治理活动,就是一个提升律师社会评价的契机。

但是,整风不是整人。毛主席说过,“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不是为了整而整,而是为了这个行业变得更好才整。你好,我好,才是真的大家好。

法院、检察院也应对律师有更多的尊重和支持。法律职业共同体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虚空中。律师不是法官、检察官的敌人。对律师的尊重,就是对法官、检察官自己的尊重。我们需要共同建设和维护法律职业共同体,才能共同赢得社会的尊重和认同。

当然,律师也不能忘记自己的社会责任。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这不是一句空话。这个行业,确实有很多诱惑,但我们不能成为魔鬼代言人,而应坚持为权利代言,为生者维权,为死者发声。

天黑请闭眼,希望再睁开眼时,天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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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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