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超:解决地方财政问题,不能向群众要空间

来源:观察者网

2023-05-30 08:27

刘超

刘超作者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刘超】

近日,有南宁网友吐槽“道路停车收费太贵”,临时停车一天最多需要缴费上百元,甚至连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停车都要收费。此外,还有南宁网友反映,南宁路边几乎所有路段都被划成停车位,有停车位甚至都归一家停车公司运营。

随着网络舆情的不断发酵,最终在5月23日,南宁市政府宣布南宁将一边检查一边整改道路停车领域存在的问题,即日起,调整南宁城市道路停车位免费停放时间,从原来的15分钟内免费,延长到30分钟;取消划定的非机动车保管服务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政府承担。

“南宁停车事件”绝非个案,背后又和近期频频被爆出的地方财政困难有关。仅从停车一事来看,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停车设施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属于重要的民生问题。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停车难”已成为众多城市普遍存在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生活品质与居民幸福感。

一些地方现行停车政策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国民用轿车保有量为17740万辆,其中私人轿车保有量为16685万辆,粗略算下来,中国拥有汽车的家庭比例约为80%。

与私家车市场的迅猛发展相对应的是,在一些老城区、三四线城市,由于城市规划等历史原因,“停车贵、停车乱、道路拥堵、停车纠纷”,成了长期存在的市政管理问题。

第一,收费标准问题。

一些地方道路停车收费标准不统一,例如同是一条道路,虽仅相隔米远,停车收费的时间段却是两个标准。部分地方存在免费停车时长偏短、全天累计收费偏高等问题。

例如,根据2022年3月2日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宁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印发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南发改规〔2022〕4号),2022年3月15日南宁市实行新的道路停车位收费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从该标准中可以看出,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标准是前15分钟免费停放,停车收费按分钟计算。有南宁市民在网上吐槽,“早上上班前吃个早餐5块钱的肠粉,停一下电驴车就被收了两块。下午下班去菜市场买菜,停车又被收了两块,晚上十点出来夜宵,停车又不见了2块,跟着去买个珍珠奶茶,又收了2块。”

但如果收费标准偏低,又会出现一些车辆长时间霸占路内停车位,不仅导致停车困难,也会加剧道路通行压力。

第二,部分车位划定问题。

一些地方存在个别地段分类不合理问题,原本没有设置停车位的路段也被划上停车位,有的路段甚至为了划停车位不惜挤占非机动车道。

车位划少了,司机难以找到停车位,影响出行;车位划多了,其他市民觉得不方便,比如占用非机动车道,让电动车和自行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交通安全风险极大。

第三,个别收费人员服务问题。

一些地方停车收费人员服务质量堪忧、甚至蛮横不讲理,存在计时不当、多收费等问题,这从时不时冲上新闻热搜的停车纠纷新闻中就可见一斑,也充分说明当地临时停车信息化、智慧化程度不高。

第四,停车欠费追缴方式问题。

一些地方轻易采取强制措施,例如未加说明、提醒就开具高额罚单,将原本的道路停车管理问题进一步激化,导致政府与群众关系紧张。

道路内停车原本是为了缓解城市停车难而推出的一项服务举措,本质是城市对有限道路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和高效管理,以便满足公共需求。在这种情况下,收费不可避免,但是应该以注重社会效益为前提,而不能把路边停车做成一门一本万利的生意。

停车难治理的困局

正如前文所述,城市停车难问题直接反映了有限的城市资源与不断增长的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实际上则是停车资源供给不足引发的停车矛盾。

据公安部统计,2022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4.17亿辆,其中汽车3.19亿辆;机动车驾驶人达5.02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4.64亿人。在全国范围内,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辆的城市有84个。

以南宁为例,截止2022年末,南宁市常住人口为889.17万人,截至2023年4月底,南宁市汽车保有量255万辆,配建的路外停车泊位缺口大。

按照国际通行标准,每一辆车辆通常需要配置1.5~2个停车位,但我国目前每一辆车辆只能配置约0.5个车位,车辆数与车位数之间严重失衡。

道路的最基本功能是保障通行,但随着城市资源的日益紧张,车辆的增多,停车位的稀缺性就更加凸显出来。原先仅作为补充功能的道路完全被停车所占用,使得道路原本的通行功能受到限制,且因其存在着一些不合规、不合法、不合理的情况,因此产生了剧烈的停车矛盾。

城市道路是一种具有稀缺性的准公共产品,且其首要功能是保障交通的通行效率,路内临时停车实质上是一种占道停车现象,其必然影响到道路的通行效率。

“停车难”治理是一项重要的城市治理工作,不仅影响着停车资源的供给,还影响着道路的通行效率与安全,需要由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对城区内的机动车停放进行有效的治理,使停车泊位资源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从而形成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道路停车泊位作为解决城市停车问题的有效举措,能够增加车位规模,实现道路空间利用最大化,尽可能的平衡供需矛盾,维护公共利益。例如,《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公共空间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领导,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提升城市品质”。停车收费是降低路内临时停车时间,提升泊位停放周转率的有效手段。所以,应该遵循“谁使用,谁付费,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

在收费标准上,收费的价格一方面受到市场需求的影响,另一方面又要兼顾道路通行的社会效益,因此需要在市场停车需求和社会效益之间寻求均衡价格。停车的定价策略应当考虑整个社会所负担的综合成本,构建时间与空间的差异化定价策略。

此外,民生问题的基本特征决定了在寻求解决民生问题的政策方案时,必须特别强调公民的参与和对民意的尊重,形成一个以公民参与为基础的完整的公共政策过程。停车难治理,既需要在地方政府主导下全面推动,更需要社会与民众的广泛参与。地方政府应当及时回应群众民生诉求,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一些地方停车难问题反映了单纯依靠政府权威管理的停车治理模式的弊病。这种仅仅依靠政府管理的做法不可避免出现效率低、成本高等弊端。而公众参与度不足则会导致政策制定不科学、不合理,公众对政府政策存在误解等问题。

社会公众既是城市停车治理的对象,又是治理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因此,社会公众应积极、主动、客观、理性地参与到治理全过程当中。地方政府应当增加公众参与的渠道,善于听取社会各方意见。

地方政府隐形债务的困局

据相关新闻报道,南宁市的停车收费主体是一家市属国企,类似于地方平台公司。由于土地财政枯竭,地方政府企图用这个收费项目向银行贷款72亿,用于南宁市的开发建设和城市运营。这实际上反映了以往依靠土地开发的发展模式遇到了巨大的困境。

在以往的地方发展模式中,地方政府城市经营的发展实践,多依赖土地开发等撬动的土地出让收入与土地抵押贷款,尤其是依托城投集团进行融资运作。地方政府通过“土地财政+银行贷款”、城投公司、融资平台等方式获得了超前发展的机会,但是城投债的大规模、无监管式放开,可能导致地方金融风险积累,进而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危及宏观经济稳定。

在此意义上,地方政府经营实践是一种负债经营,这一负债经营由于发展支出的刚性捆绑具有不可退出性,导致地方政府只能不断依靠新的借债投入到发展建设中,由此导致地方政府陷入发展的陷阱中,即越发展越透支,而越透支越要发展。

以南宁为例,停车收费背后隐含着当地的财政压力。2022年,南宁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仅约0.2%。而南宁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为主)在2020年达到639亿元高峰后一路走低,到2022年,仅有234亿元。

为了应对财政压力,这几年,一些地方政府成立国有投资公司把政府掌握的所有资源整合,采取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通过项目垄断经营,扩大利益规模,实现可持续融资。一些地方出现了对城市临时占道停车位特许经营权进行拍卖、乃至作金融质押的行为,甚至一些地方将公共食堂、自来水厂、共享单车、景区摆摊、观光车等也纳入了特许经营权拍卖范围。

在财政资源相对匮乏的中西部地区,PPP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发生异化,成为地方政府的融资工具。截止到2022年10月,全国累计PPP项目总数达10,332个、投资额16.6万亿元,累计签约项目8,448个、投资额13.9万亿元。

这也意味着地方政府实质是依托PPP模式向社会资本融资,借用资本的资金实现城市开发建设的资金需求,再通过分期付款形式将资金返还给社会资本等。这种本是用于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的PPP模式,反而增加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风险。

如何根治停车难问题

回到停车问题上,这关系到一个城市的民生问题。根治停车难是一个系统而又复杂的城市治理问题,是多种因素交织导致的城市治理难题。

首先,应当推动建成“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共治、统筹协调”的治理体系。

例如,上海市依据“创新、协调、绿色、共享、开放”的理念,出台的《关于促进本市停车资源共享利用的指导意见》指出,以提升停车资源集约利用效率、实现停车规范有序为目标,以本市公共停车信息平台为技术支撑……努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个人自律四位一体和良性互动的停车共享工作格局。

此外,需要持续推进路内临时停车智慧停车建设。

一些地区积极推进“互联网+”基础上的智慧停车发展,利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媒介向大众市民实时更新停车数据讯息,满足市民信息需求。

例如,2019年7月,杭州在智慧停车建设上启用了城市大脑停车系统,该系统支持微信、支付宝、银联等126种停车费支付方式,停车者可以享受“先离场,后付费”、“一次绑定,全城通停”的服务,避免因等待缴费而降低泊位的使用效率,同时可以提升道路的通行效率,减少安全隐患。

再次,合理统筹城市道路公共空间资源。

针对机动车停放特别困难的居民区域,如果周围道路具备晚间泊车的条件,可以由当地街道带头组织交警部门、居民管委会、社区业主委员会等多个部门,实施夜间停车管理办法。

例如,上海规定在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停车矛盾突出的区域,周边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库)原则上应全天开放。

最后,合理引导停车人转变观念。维护良好的路内临时停车秩序,需要公众提升自身的规范停车意识。停车人要转变观念,形成“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意识,维护机动车停放秩序,改善城市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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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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