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丢:陈冠希在纪录片里一直笑,我却觉得他在哭

来源:观察者网

2015-12-07 08:30

李小丢

李小丢作者

书评人,专栏作者,时尚爱好者

多年前陈冠希被唱片公司雪藏三年,之后自己任制作人推出的第一支单曲,就叫《还记得我吗》。对于瞬息万变的娱乐圈来说,三年的时光着实太长,忘掉一个出道不久靠颜值吃饭的男孩子也是可以理解的。所以他会有这样的疑问和试探,然而讽刺的是,经过了2008年的艳照门,就算这么多年来陈冠希没有作品、没有曝光,人们也不会再忘记他了。应该说,人们看到他的名字就自然会和艳照门挂钩,仿佛那是他最伟大的作品。

那个事件的每一个当事人都有了新的生活,而看客们还活在08年。这是Vice为陈冠希拍摄的三集纪录片《触手可及》播出,我观察网络上沸沸扬扬的言论之后最大的感受。《触手可及》着力展现的是一个现在进行时的陈冠希,一个几乎被灾难性的丑闻毁掉了整个人生的年轻人的困惑、无奈和坚持。甚至可以说,这不仅是一部关于陈冠希这个身份特殊的叛逆青年的纪录片,也是千千万万不知名的,却有着同样困惑的青年的共同体验。然而人们讨论的还是艳照门是对是错,陈冠希该不该负责,Vice拍纪录片是不是要为他洗白为他复出铺路……

陈冠希在片中说的一番话颇有深意:“我不在乎你喜欢我还是讨厌我,因为说到底,你都会变成消费者,我的消费者。”喜欢他的人会消费他的潮牌、他的音乐、他夜店表演的入场券,讨厌他的人也会消费他的话题,爱她恨他的人都不会轻易忘记他。而他们的种种表现都在逼迫陈冠希成为现在的自己,他多次在片中说想要做自己,但是如今的这个“自己”却也并非他本心所愿。就像他虽然大部分时候在对着镜头笑,我却觉得他一直在哭,“你不是真正的快乐,你的笑只是你穿的保护色”。

陈冠希的人生,是一直都在努力证明自己的人生,他想证明是他对,对方错了,所以他过得一直非常拧巴。年少的时候是要向父亲证明,艳照门之后是要向那些讨厌他和看他好戏的人证明。

△相信不少人会被这句话打动,可惜他恰恰忘了一件重要的事,对喜欢你的人无需证明,而对讨厌你的人,无论你做什么,都是错。这在如今越发明显,看看科比退役的新闻里被顶的最高的还是那些骂他的言论就知道了。

含着金钥匙出生的陈冠希为什么会喜欢街头文化和hiphop这种被视为平民文化的东西?这和他的父亲大有关系。物质生活越丰裕,越对比出亲情的匮乏,父亲给的爱有限,偶尔的关注都是在否定他,说他就应该接受公司的包装做个少女杀手可以赚好多钱,说他要搞潮牌完全就是在亏钱。而hiphop这种鼓励个人勇敢表达自己内心真实想法,努力做自己的音乐内核给了他反抗的力量,hiphop简直就是他的信仰,在他年少浑浑噩噩瞎混不知道该做什么的时候,在如今他不能拍电影不能上台的时候,他至少还可以通过认真做音乐,去记录自己每一步的成长和得失,尽管没什么人认真去听。

他父亲的建议未必都是错的,但他总是反着干,一是想要向他证明自己的能力,二来也是一种吸引父亲关注的方式。他是矛盾的,既想践踏父权的尊严,又想得到父爱,这是他人生的鲜明写照,他既表现得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又特别希望得到别人的认可,也极容易被别人的态度所伤害。

△他的人生中充满了不安全感和不确定性,所以非常想抓住一些什么

日本文化学者多田道太郎曾把年轻人这种叛逆的举动比作小孩子的撒娇。他说,年轻人喜欢街头文化那种稀奇古怪的打扮就好像小孩在哭一样,都是在试图引起父母或者其他人的关注,强调自己的存在感和种种主张。仔细看陈冠希的潮牌生意,T恤和鞋子上印着艺术家们表达自己主张的涂鸦或是更直接的文字,这些服饰就是穿着者的第二层皮肤,让那些深藏于内心的呐喊浮现在表面。

△《触手可及》的第一集《嘻哈生意》中陈冠希的潮牌店在美国开业,赶来助阵的年轻人大多是国内去的小留学生,刚刚成年,他们之所以关注陈冠希,不是因为艳照门,而是觉得他很酷,能懂得他们这代年轻人的想法

今年三十五岁的陈冠希在片中调侃了网友说他颜值下降越来越像赵本山的评论,他说:“拜托,那时候我才19岁,当然年轻了!”尽管颜值下降,但是陈冠希的心态依然和19岁的他差不多,还是小动作不断的多动症儿童,而且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愤怒。所以他可以把潮牌生意做的风生水起,除了天赋,更重要的是他和年轻人还保持在同一频率——同样的愤怒和不服输。

△在陈冠希最新拍摄的MV里,穿着学生制服的女生就像是带着面具做人,完全抹杀了个性,这也是年轻人醉心于街头文化的原因,因为街头文化是在为他们发声

曾经几乎同时愤怒和叛逆过的谢霆锋,现在越来越平和,看上去非常正能量。他不再坚持做摇滚,搏命拍戏拿影帝,开PO朝霆赚钱做青年创业模范,甚至已经可以静下心来做个安安静静的美男子厨师了,当年那个演唱会上摔吉他的大男孩长大了。

而陈冠希给人的感觉依然是那个坏小子,他的人生就像是黑色幽默。出道的时候公司把他包装成白马王子,而他却不满足于这样的设定想要做个“坏小子”。2008年爆出艳照门事件的时候,他已经不像之前那么爱玩爱闹,跟杨永晴的感情渐趋稳定,而且在《狗咬狗》和《破事儿》等电影中贡献出让人眼前一亮的表演。如果没有这件事的激化,他可能也会慢慢地被现实磨平了棱角,和这个世界达成和解,不说是朝梁朝伟那个方向去努力吧,至少也是像古天乐余文乐那样做个认真拍戏的演员。

△《狗咬狗》中的陈冠希已经不靠脸吃饭了,演技好到爆,推荐大家看看。

但是艳照门断送了这一切,也把他的形象钉死在了“坏小子”的这一面上,再无转变的可能。对于现在的陈冠希,片中放了一段他的朋友的采访,告诉我们他不是没想过改变的,“他回香港之后想树立一个好的形象,去做公益跑跑马拉松什么的,但总有人挑刺,专挑各种坏话说。所以后来,他就‘去他的’,我就做自己好了。我想那段时间的他很困惑。”他困惑的可能是,为什么不管是他想做个坏小子还是想做个好人,总是不在对的时候呢?为什么当他想改变,想有个家庭的时候,人们还是认定了他不会认真呢?

我总强调说,人的成长是分阶段的,而且永远不会停滞。一个从前想做“坏小子”的人,会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有别的选择,不能偏激地认为他说“我想做个好人”就是作秀。但是陈冠希失去了成长和转变的机会,他只好一直做那个“偏激、愤怒、不成熟”的叛逆青年,因为人们认定了那才是真实的他。所以今天陈冠希的“做自己”,说出来多少有些悲凉的感觉,这个所谓的“自己”,不过是“别人”的看法造就的幻影和桎梏。

这也许就是中国传统价值观中最值得人反思的一面,“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不过是逗你玩的,现实是你如果被人们认定德行有污,你这辈子就算完了,一错毁终身。甚至你子孙后代都跟着倒霉,聪慧如黄蓉尚且因为杨过是杨康的孩子就对他多有偏见和提防,更何况千千万万的庸众呢?

《触手可及》中最让我心惊的莫过于此,它让我看到了一个人是如何被面目模糊的正义群众毁掉了人生的。他在纪录片中大部分时间表现得很坚强,一开始也说如果可以改变的话,他什么都不会改变,因为他觉得那不是他黑心故意去做的,而是一个意外,而且说到底他们都是被侵犯了隐私权的受害者。

他大部分时间都在自我洗脑,不想承认自己被打败,也一直坚持说自己不后悔,因为他知道只有让自己活得很好,才不会取悦到那些讨厌他等着看他好戏的人,他就像是憋着一口气孤身和这个世界为敌的战士:

然而在第三集快要结束的时候,他还是暴露了自己内心最脆弱的一面:

在说这段话的时候,他语带哽咽,泪光闪闪发亮。在那一刻,他的脆弱比他的坚强更让人心惊。我们听惯了那种一个人历经挫折仍然不服输的励志故事,陈冠希也努力地想扮演这样一个励志的主人公,但是这并不代表他遭受过的一切就是可以被遗忘的。真正打败一个人的,不是让他衣食无着,而是夺走他的希望所在。

尽管现在他的潮牌生意可以为他赚很多钱,尽管他还可以偶尔出现在夜店唱自己的音乐,但是他更多的选择性和可能性,包括他的天赋,却已经被毁掉了,因为夺走这一切的不是某一个人,而是乌泱泱的亿万人,所以每个人都觉得自己不必为毁掉一个人的人生付上任何责任。没有任何的反思,我们又兴高采烈地去围观下一个倒霉蛋了。

无论艳照门是对是错,陈冠希都承担了远远超过这件事本身的东西,而且还要背负着这个十字架继续走下去,不知道要走多久。在他放下十字架结束这段旅程之前,恐怕我们这些看客仍然要继续消费他,消费陈冠希这个名字,就像围着一大滩陈旧血迹依旧兴奋地狂搓脚的苍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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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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