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南丫海难:相撞两船船长被控39项误杀罪
来源:中新网等
2014-11-10 00:00
据香港文汇网今日(11月10日)报道,香港南丫岛海难中的两位船长各被控39项误杀罪,案件10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审,将首先选出陪审团,预计审讯需时60天。
打捞现场
本案中的两名被告分别为“南丫四号”船长周志伟与“海泰号”船长黎细明。
2012年10月1日当晚,逾百名出海观赏国庆烟花汇演的市民,乘坐客船“南丫四号”途经南丫岛西北的西博寮(liáo)海峡时,与“海泰号”撞击,“南丫四号”迅速翻沉,127名船员及乘客全部坠海,未及时逃生的乘客大部份溺亡。
海难现场
“海泰号”上亦有8名乘客及2名船员受伤,连同参与救援时受伤的4名警察及消防员,事故共造成39人死亡、92人受伤。
香港政府事后成立撞船事故调查委员会,研讯历时50天,传召及接收113名证人的证供。2013年4月30日,香港特区政府公布了收取113名证人证词、总长238页、由独立调查委员会完成的调查报告。报告中指出:从“南丫四号”船只的设计、建造和检验过程中的各个步骤的描述来看,几乎每个阶段都接二连三有人犯错,导致“南丫四号”船只图则与实际不符,缺少了一道水密门,而海事处人员在事发前十几年都没有发现。
今年7月,“南丫四号”的所属公司香港电灯集团有限公司逃过指控。2014年7月11日,法庭二审宣判香港电灯集团有限公司无罪,一审判决的控罪撤销,并且将一审所判的4500港元罚款搁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