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香港政总广场 周永康黄之锋罗冠聪罪成
来源:观察者网
2016-07-21 14:01
2014年9月28日,非法“占中”运动在香港爆发,此前两日,示威者冲击政总广场,被视为“占中”序幕。今天(21日),三名冲击广场的参与者收到法院裁决,前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香港学联现任秘书长罗冠聪及前任秘书长周永康涉“参与非法集会”等罪名成立。随后,三人续准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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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香港东网、巴士的报消息,2014年9月26日,学生冲击政总广场,警方之后起诉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称其涉嫌“参与非法集会”及“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等4罪,案件今早在东区法院裁决。
最终,黄之锋一项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罪不成立,参与非法集会罪则罪成,而罗冠聪的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罪罪成,周永康的参与非法集会罪罪成,裁判官表示要替三人索取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后才判刑,押至8月15日,三人续准保释。
另据香港《头条日报》消息,裁判官张天雁裁决时指,黄之锋虽有简单呼吁公众进入公民广场,但黄的位置不能看到广场情况,不排除他真的不知道或不能预计保安会阻止,双方会发生肢体冲突致公众秩序受扰,故认为控方难以举证达毫无合理疑点。
就罗冠聪煽惑集会罪成,裁判官指他在台上呼吁时,已明言警方已介入并对群众进入公民广场进行实质阻止,又称现场有人受伤、黄之锋被捕,可见他已预计警察和保安会用口头劝谕以外的方式阻止示威者,仍作出“重夺广场”呼吁,符合扰乱公众秩序的定义。
就黄之锋及周永康参与非法集结罪,两人皆被判罪成,当时黄及周不理会保安和警员劝止,攀上公民广场前地的围栏,并从3米高的围栏跳下;黄供称曾忧虑弄伤下面的警员,而周跳下时警长望向他并后退几步,官因此认为在场警员和保安会合理地害怕受伤,两人行为构成扰乱公众秩序。
据观察者网此前报道,黄之锋、罗冠聪目前还分别担任“香港众志”秘书长、主席。“香港众志”自称是把“民主自决”列为最高纲领的运动型政党,被视为又一个“港独”党。该党宣称将会派人参选9月举行的立法会选举,初步计划在港岛及九龙东出选。此外,“青年新政”等六个“后占中”组织4月也宣布结盟,参选立法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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