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旺角暴乱分子被轻判 辩方称其患多动症

来源:观察者网综合

2018-04-11 17:37

【观察者网综合报道】今日(11日)上午,香港区域法院继续审理2016年新年发生的“旺角暴动”案,判处现年26岁的被告邓浩贤因“暴动罪”监禁2年10个月。

时隔近8个月,终又有一名香港旺角暴乱分子被判监禁。

本案被告邓浩贤  图源:香港东网

据港媒报道,2016年2月8日晚上至翌日凌晨,香港部分涉嫌非法经营的商贩与上百名暴徒,共计200余人,在旺角与警方爆发严重冲突。

整个暴动持续了12分钟。示威者不断冲击警方防线:破坏警车和公共设施,纵火及向警员投掷砖块,并向倒地的警员发动袭击。警方派出的60名警员里,29名受了伤。

旺角暴乱现场  图源:香港01新闻网 下同

道路监控显示,被告邓浩贤也参与其中。他站在相当前的位置与警察对峙,摇动路牌,还往警察的方向丢了一块砖头。但砖头并没有砸到任何人,他后来也没有做出殴打警察的行为。

暴动结束后,邓浩贤便自行回了家,骚乱翌日才在家附近被警察抓获。当时他叫屈道,“我就是贪玩才摇路牌和举砖头的,我没有恶意。

但后来,他在区域法院里承认了罪行。

邓浩贤在湾仔区域法院承认了罪行

辩方律师则指出,现年26岁的被告,自小患有“注意力不足多动症”,读中学时便需要服药,后来也一直在接受治疗。精神科医生亦能证明他的病情,诊断他是因冲动、没有深思熟虑后果而犯下此案

律师还称,被告本身对警察没有仇恨,参与暴动只是病情使然,因为他很容易受到现场气氛和他人的影响。

辩方求情称邓浩贤自幼患有多动症  图源:美媒

法官叶佐文判刑时表示,处理暴动案需考虑几项元素,包括暴动规模、暴力的程度、预谋犯案的程度等。无论被告在案发时做了什么行为,问题的严重性在于,他是众多暴动者的一员,参与辱骂警方、罔顾他人安全。这种情况下,法庭一般不会单独考虑他的刑责。

但邓浩贤已经认罪并确诊患有多动症,且他不似其他暴动人士般戴上面罩,可以证明他没有事先计划。叶佐文称,考虑案情后,以5年监禁为量刑起点,减刑后判其入狱2年10个月。

据了解,早前,已有多名旺角暴乱参与分子被判处监禁。

去年3月16日,香港区域法院判处3名人员暴动罪名成立,各处3年监禁。

8月7日,法院又判处2名人员监禁3年、1名入教导所

待到年底,“港独”组织“本土民主前线”、被称为暴乱“总指挥”的黄台仰疑似弃保潜逃至英国。法院两人发出拘捕令,两人将另案处理。

黄台仰  图源:BBC中文网

今年1月22日,另一名暴乱主嫌、“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当庭承认袭警罪。香港高院撤销其保释,立即收押,交由惩教署看管。但他对暴动罪等其余3项指控予以否认,因此,审判仍在进行中。

梁天琦  图源:香港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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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陆雨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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