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蒋介石铜像当“夜壶” “台独组织”成员被判刑8个月

来源:观察者网

2018-05-17 14:24

【观察者网 综合报道】据台媒5月17日报道,台湾“独派”组织“台湾建国工程队”成员郭志刚,涉嫌于去年4月“斩首”阳明山花钟广场的蒋介石铜像,被控毁损罪案,台湾士林地方法院审理时,因郭志刚自己承认将斩下的蒋介石铜像带回去当“尿壶”,法官17日改依加重窃盗罪判处郭有期徒刑8月,不得易科罚金。

报道称,去年4月20日凌晨,郭志刚将阳明山花钟广场的蒋介石铜像头部锯断后,并喷上红漆及写下“228元凶”及“杀人魔”。5月26日,台湾检方依毁损罪起诉郭志刚。

图片来自台媒

但郭志刚并无悔意,在蒋介石铜像修复后,又于6月14日晚间,与友人林廷颖带着乙炔以及焊枪,再度前往锯头,被巡逻警察经过发现,当时铜像后颈已经白白一块,郭志刚等2人坦承是以高温熔化,破坏铜像,警方当场依现行犯逮捕2人。检方8月再依“妨害职务上掌管之文书物品罪”起诉起诉郭志刚、林廷颖2人。

去年10月,士林地院针对郭志刚2度“斩首”蒋介石铜像案开庭时,郭志刚辩称,他是为了“去威权化信仰”,是种“行为艺术”,强调自己无罪。

不料,去年12月21日,台北市中正高中校园内的蒋介石塑像再遭“斩首”,并在铜像上喷有“不移除,不改名,就砍头”白漆,警方又查出是郭志刚涉案,并在“立法院”旁中山南路“独派”驻留帐篷内发现断首,依毁损罪、妨害公务罪再将郭志刚移送检方侦办。

据报道,郭志刚去年4月首度“斩首”阳明山花钟广场的蒋介石铜像,被控毁损案,士林地方法院17日宣判,法官变更起诉法条,改依加重窃盗罪判决郭志刚刑期8月。

至于郭志刚第2次“斩首”阳明山上的蒋介石铜像、中正高中蒋介石塑像“斩首”案,目前仍分别由士林地方法院审理、检方侦办中。

责任编辑:于文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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