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特首曾荫权被判行为失当罪成立

来源:海外网等

2017-02-17 21:04

海外网2月17日报道,香港前特首曾荫权被判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现年72岁的他从2005到2013年任特首。

资料图:1月,曾荫权离开香港高等法院

此前报道:

据中新网今年1月3日报道,香港前任行政长官曾荫权涉嫌收受利益案今早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审,曾荫权在妻子曾鲍笑微陪同下于(3日)早上8時15分到达高等法院,期间曾荫权并未回答媒体提问。

中新网援引港媒报道,曾荫权7时17分由警方要员保护组陪同下乘坐七人车离开渣甸山毕拉山道高级公务员宿舍住所,约7时30分抵达坚尼地道圣约瑟堂。在教堂内,曾荫权闭目祷告,逗留约30分钟后离开并直接前往高等法院。

此次审讯由陈庆伟担任主审法官,预计审讯预时20日。

现年72岁的曾荫权共涉3项控罪,包括2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及1项防止贿赂条例中的“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

控罪指他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出任行政长官及行政会议主席期间,涉嫌未向行政会议申报向DBC电台主要股东黄楚标,就深圳东海花园单位所进行的事务往来及商议。

此外,曾荫权在任行政长官时提名建筑师何周礼授勋,但涉无申报对方获聘为他物业负责室内设计工作。而“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的控罪,则涉及物业的装修工程。

1月,曾荫权在夫人陪同下到达香港高等法院

责任编辑:周远方
香港 曾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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