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就黎智英保释决定上诉终院,遭驳回

来源:观察者网

2020-12-24 08:51

(观察者网讯)在两度申请保释外出遭拒后,乱港黑手、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23日再次被押解到香港高等法院,就其涉及的两起案件申请保释。这次案件由香港国安法指定的原讼庭法官李运腾处理,他于当天下午批准黎智英保释外出。

香港《文汇报》12月24日报道,在法官批准黎智英保释后,香港律政司根据《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第35条,就批准黎智英保释的决定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然而,法院傍晚驳回律政司申请。

《文汇报》还指出,此前黎智英两度申请保释遭拒,当时香港国安法指定的法官是苏惠德,其认为黎智英有潜逃风险,因为拒绝保释外出申请。

此次黎智英的保释条件包括:须交出1000万港元保释金、3名人事担保各10万元、不得离港;除到警署及往法庭应讯外,他不得离开住所,并须交出全部旅游证件,每周到警署报到3次。

此外,黎智英还需承诺在保释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外国政府官员会面;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访问,包括电视、网上社交媒体,以及不得发表文章,直接或间接要求外国制裁及参与敌对行动。

黎智英被控“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一项欺诈罪,排期在明年4月16日再讯。

责任编辑:奕含
香港 黎智英 国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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