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案审结,获332万元赔偿金

来源:观察者网

2021-01-26 10:24

据微信公众号“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1月26日消息,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张超(曾用名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一案,1月26日,依法向赔偿请求人张超支付赔偿金332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临沂中院充分听取了张超及其委托代理律师的意见,双方进行多次协商,就赔偿相关事项达成一致,临沂中院依法作出赔偿决定。赔偿金综合考虑了张超被限制人身自由及精神损害的具体情况、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

责任编辑:于文凯
山东
观察者APP,更好阅读体验

真急了!“白宫拟成立涉华关税应急工作组”

这场贸易战,美国就是个“纸老虎”

特朗普也直说了:不行,就放弃

特朗普“先眨眼”:很多人催我,期待和中国谈成

“英伟达很急:别再卡了,中国自研芯片已突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