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华猥亵儿童案二审维持原判:判处有期徒刑5年

来源:上海二中法院微信公号

2021-05-19 19:56

【导读】 2020年6月16日,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一审宣判: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2021年5月19日,上海二中院依法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上诉一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郭光昊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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