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就《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

来源:观察者网

2021-08-17 13:0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8月17日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全文如下:

为了制止和预防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规范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 http://www.chinalaw.go

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二、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三、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请注明“《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四、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八号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邮政编码:100820),信封上请注明“《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8月17日

《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流量劫持、干扰、恶意不兼容等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限流、屏蔽、商品下架等方式,减少其他经营者之间的交易机会,实施“二选一”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正常运行,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经营者不得直接、组织或者通过第三方,在短期内与竞争对手发生高频次交易或者给予好评等,触发平台的反刷单惩罚机制,减少该竞争对手的交易机会。

以下为《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 》全文:

责任编辑:夏雨
不正当竞争
观察者APP,更好阅读体验

“西方媒体,看清你们了!”拜登“走后门”也没躲过

“TikTok只是烟雾弹,美情报机构才无时无刻不在…”

获得军援后以色列不会违反国际法?美国多部门:不可信

最后通牒?以色列放话“要么签,要么打”

“这把火怎么点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