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一男子故意篡改国歌歌词并发表在微信群,被公安机关处罚

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客户端

2021-09-30 11: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一切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国歌,维护国歌的尊严。对于挑战法律底线、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切实净化网络环境。

据扬子晚报9月30日报道,9月26日,江苏省常州市河海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举报,称有人在微信群内发布篡改国歌歌词的信息。

经警方调查,涉事人陈某因对其所住社区近期公示的将要安排物业入驻及小区停车收费管理方案不满,于9月25日在该小区的业主微信群内,为引起群内人员的关注,鼓动群内其他业主抵制物业入驻小区,故意篡改国歌歌词并发表在微信群,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目前,涉事人陈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警告处理。

警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第十五条: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顾晓波、张斌)

责任编辑:鲍起超
国歌
观察者APP,更好阅读体验

“TikTok只是烟雾弹,美情报机构才无时无刻都在…”

获得军援后以色列不会违反国际法?美国多部门:不可信

最后通牒?以色列放话“要么签,要么打”

“这把火怎么点着的?”

布林肯来华谈的怎么样?是否不虚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