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涉暴学生被重罚,5人被判处监禁4年9个月至4年11个月

来源:观察者网

2021-10-21 14:35

(观察者网讯)香港大公网10月19日报道:前年11月,黑暴分子非法占据香港中文大学,在横跨吐露港公路及港铁东铁线的二号桥,将大量杂物从桥上掷落马路及路轨瘫痪交通。5名被捕的中大学生早前被裁定暴动罪及违反禁蒙面法等罪罪成,区域法院暂委法官张洁宜19日判处5人入狱4年9个月至4年11个月。

5名被告分别是21岁的刘晋旭、21岁符凯晴、21岁的高志斌、18岁陈历释,以及20岁的许贻颛。其中,符凯晴判囚4年11个月;刘晋旭、高志斌、陈历释及许贻颛判囚4年9个月。

2019年11月11日,中大环迴东路和二号桥发生暴动,“示威者”共发动4次冲击,警方施放多发催泪弹驱散,向前推进时拘捕5名被告。5人同被控一项暴动罪,亦各被控一项在非法集结中使用蒙面物品罪,指他们身处非法集结时,使用防毒面罩、头套、围巾及眼罩等蒙面。此外,符凯晴管有一个螺丝批和一个金属锤头,许贻颛管有一个扳手,两人被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或其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

“修例风波”期间,暴徒们在港中大二号桥上大肆破坏公共设施。(图自大公网)

法官判刑时指出,本案暴动约有数十人参与,不算十分多,警方多次举旗警告后仍不肯散去,示威者又扬言要对警方使用武力。有示威者手持雨伞,身穿黑衣以逃避法律责任。而5名被告均身穿黑衣、戴上面罩等,其中高梓斌被发现持有木板,符凯晴携有螺丝刀,许贻颛则持有扳手,显示他们有备而来。

法官指,案发当日示威者多次冲击警方,暴动历时一个多小时,期间曾投掷23枚汽油弹。而第四次冲击历时两分钟,示威者向警方强烈攻击,共投掷5枚汽油弹,导致现场火光熊熊,浓烟四处,如控方形容“犹如战场”。汽油弹对现场造成一定损毁,亦不能忽略对现场人士人身安全的风险。本案虽然没有证据证明被告有带领角色,或有实际参与暴力,但法庭不应只考虑其个人行为,亦要考虑整个群体的行为。

责任编辑:李天宇
香港 香港中文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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