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岳父杀害女婿全家案”再审宣判

来源:观察者网

2021-12-31 10:07

今天(12月31日)上午,@四川高院 发布情况通报,四川岳父杀害女婿一家3口案再审,被判死刑;此前一审获死刑,二审改判死缓,女儿曾出具谅解书。

通报指出,2021年12月3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张志军故意杀人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志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2013年6月,张志军之女张某与被害人邹某结婚。2017年7月, 张某怀孕期间,双方家庭及父母间因生活琐事产生不快,随后矛盾不断加深。2017年10月起,邹某与张某争吵后离家在外租房居住。2019年1月9日,邹某的父母为与儿子一起过春节及看望孙女,从外省来到成都。次日,邹某与其父母三人来到家中,因孩子问题与张某父母张志军、姚某某发生争执,张志军持刀先后捅刺邹某三人,致邹某及其母亲当场死亡。邹某父亲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次日死亡。张志军作案后通知张某拨打110报警、120急救。民警接报后从现场将张志军带走调查。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被告人张志军不能正确处理女儿家庭纠纷,杀害邹某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张志军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所犯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张志军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故依法改判张志军死刑。

对张志军的死刑判决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案件发生后,2019年12月,成都中法一审审理此案,认定张志军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志军不服判决并上诉。

2020年10月28日,四川高院对“岳父杀害女婿全家”案二审,判决张志军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改判理由中,二审法院提到,“被害人不期而至抢夺孩子,张志军劝阻无效情况下为维护自身及亲人的利益及安全而实施激情犯罪,被害人对矛盾的激化负有直接责任”,“张志军确有自首、自愿认罪、被害人亲属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但被害人近亲属一方对此并不认可。据澎湃新闻了解,谅解书为邹鹏妻子张钰及其女儿(张钰代签)出具。该案二审中,检方曾指出该谅解书实质是“帮自己父亲求情”,未取得邹某海、杨某芬亲属的谅解。

4月23日,被害人近亲属及代理律师正式通过邮寄方式向四川省高院递交申诉状申请再审。

4月30日,四川高院通报称,对该案启动审判监督程序。5月13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

8月20日,该案在四川绵阳开庭再审,案件选择择期宣判。当天该案庭审进行了6个小时,主要围绕被害人是否上门“抢夺孩子”、存在激化矛盾的过错,张志军杀人是有预谋、计划,还是属于激情杀人,其自首是否存在或是否足以从轻处罚,张志军是否已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二审量刑是否适当等多个问题等展开。

责任编辑:李丕
观察者APP,更好阅读体验

“对于联大第2758号决议,美国只有严格遵守的义务”

与匈牙利关系升级!中国的“朋友圈”还有哪些布局?

美又对37家中国实体下黑手,中方:将采取必要措施

“这是中国车企对欧洲野心最大胆的表述”

中国和匈牙利建立新时代全天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