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在沪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相应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来源:观察者网

2022-06-29 17:42

6月28日,上海再出重磅落户新政。

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6月28日消息,上海市教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附件中,《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一同公布。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截图

《办法》提出,在沪各研究所、各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其他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办法》截图

这意味着,今年上海各研究所、高校毕业的应届研究生毕业生,将不再有学校的区别,不需要打分,符合相应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而对上海市应届本科毕业生来说,“落沪”机会同样放开。

《办法》在“重点区域引进人才”中提到,在沪“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五个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用人单位工作的,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办法》提到的“基本条件”,和前一年相比未有改变。

根据6月28日公布的《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申请条件包括“用人单位条件”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直接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可以为录用人员申请本市户籍: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2021年5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等。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由用人单位为其申请办理本市户籍:

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于2022年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等;与符合前文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责任编辑: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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