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接警员辱骂受害人?西宁警方:不存在爆粗口、辱骂报警人等情形

来源:观察者网

2023-05-07 13:50

据微信公众号“西宁晚报”消息,青海省西宁警方就近日网传视频“西宁市文博所接警员辱骂受害人”做出情况通报。

以下为通报全文内容:

2023年5月3日至6日期间,市民高某某在抖音、快手平台连续更新多个短视频,发布“文博所的接警员向我爆粗口”“这个地方全是嫌疑人,却成了法律保护的对象”“西宁市文博所接警员辱骂受害人”等言论,引发网友关注。发现该信息后,城西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进行调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2023年5月2日23时34分,城西公安分局文博路派出所接到110指令:“辖区某公寓楼下外卖餐被偷,请求出警。”23时37分,出警民警到达现场。经了解,报警人高某某系外卖送餐人员,其外卖车内一份外卖餐被盗,价值200余元。5月3日0时30分,办案民警对报警人高某某制作了询问笔录,并受理了该案件。5月3日4时22分,高某某拨打文博路派出所值班电话,询问案件相关情况,值班民警耐心作了解释。5月6日,文博路派出所侦破该案件,将2名违法行为人抓获,并由城西公安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在文博路派出所的协调下,违法行为人对高某某的损失进行了赔付。

针对高某某视频中提及的情况,城西公安分局纪检督察、治安等部门进行了详细调查。经过调取文博路派出所值班室监控视频(录音录像),值机员在接到报警人高某某的电话时,一直耐心解释,不存在爆粗口、辱骂报警人等情形。同时,办案民警在案件侦办中,严格遵守接处警及办案程序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不存在违规违纪情况。

高某某为达个人目的,发布与真实情况严重不符的视频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高某某对自己发布不实信息的行为认错悔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城西公安分局依法对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决定。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民发布信息应据实进行,造谣传谣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网络空间需要广大网民理性维护。

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  

2023年5月7日

责任编辑:王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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