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自媒体造谣传谣,平台也要承担责任
来源:观察者网
2023-07-21 10:54
据公安部网站,公安部今天(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成效情况。
有编辑提问, 近年来,在一些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事件中,经常伴随出现网络谣言现象,令全社会深恶痛绝。请问,此类违法犯罪行为滋生的原因有哪些,公安机关在此次专项行动结束后,还会有哪些部署?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二级巡视员张俊兵表示,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近年来的一些社会热点事件中,经常出现网络谣言大量涌现的现象,甚至有的舆情事件就是由网络谣言引发,不仅影响了网上和谐清朗的环境,而且侵害公民个人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秩序。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是一些自媒体为了吸引网民关注,蓄意制造热点、爆点舆情,从而达到吸粉引流、增加广告收入、赚取平台补贴,甚至直播带货的目的;二是一些“网络水军”团伙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造热点”“蹭热点”“带节奏”,或炒作敏感案事件进行引流牟利、实施敲诈勒索;三是在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因素下,一些网民极易被谣言信息带偏认知,形成误导信息的“虹吸现象”,客观上助推谣言的传播扩散;四是个别网站平台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言论大量传播扩散。
目前,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即将结束,为了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公安机关已将包括网络谣言、网络水军、网络暴力等网络乱象整治纳入到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中,继续开展重点打击治理。下一步,在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的同时,公安机关还将下大力气加强对网站平台的整治工作,严肃追究网络谣言发布传播的相关责任方,特别是对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平台和账号将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依法依规铲除谣言滋生的土壤,切断谣言传播链条,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有编辑提问,针对炮制网络的谣言的个人或者一些自媒体,还有一些机构,公安机关采取了哪些打击整治措施?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长李彤表示,目前,一些自媒体人员在“流量经济”的驱动下,为了在短时间内获得巨大流量,不惜以身试法,利用公众的焦虑、宣泄、同情弱者、围观猎奇等心理,搬运加工、二次创作、东拼西凑、张冠李戴甚至直接造谣,挑动网民情绪、撕裂社会共识、污染网络生态,对这些行为必须坚决依法打击。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以博取关注、吸粉引流为目的编造网络谣言案件1000余起,关停或禁言造谣传谣网络账号1万余个。比较典型的案例是广东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陈某某“自编、自导、自演”编造“被绑架勒索50万赎金”案件。在这起案件中,陈某某为吸引流量,让自己的网络视频账号迅速涨粉,遂在广东深圳某地自编、自导、自演了“自己被绑架”的剧情,并配发“索要50万元赎金”的文字,相关视频发布后迅速引发大范围传播扩散,严重扰乱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深圳公安机关依法调查,陈某某对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深圳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陈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禁言措施。
同时,公安机关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网站平台监管,不断健全完善自媒体行业准入、内容审查、责任追究等机制,完善监测、发现、辟谣、处置全流程工作规范,严厉整治造谣传播网络谣言的平台和账号,严肃追究网络谣言发布传播的相关方责任。例如,在湖南公安机关办理的一起案件中,一段已被官方辟谣过的谣言信息在属地某短视频平台大量传播扩散,累计传播200余万次,转发分享8.3万余次。经属地公安机关依法调查,该短视频平台因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相关谣言视频在该平台大量传播扩散。目前,湖南长沙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该短视频平台依法作出责令整改、行政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任务,坚决打击整治依托谣言博取关注、吸粉引流的违法犯罪行为。
有编辑提问,整治网络谣言需要网站平台落实主体责任。请问,公安机关采取了哪些措施加强对相关平台的监管治理?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长李彤表示,近年来,网络谣言信息蔓延滋生、屡禁不止、危害严重,广大群众深恶痛绝。一些网站平台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到位,对网络谣言信息缺乏有效管控,甚至为了流量和热度,纵容网络谣言的传播,对网络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影响。对此,专项行动期间,公安机关综合采用多种监管执法措施,督促网站平台落实网络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一是与大型网站平台联合发出“拒绝网络谣言 清朗网络环境”倡议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共同呼吁全体网民知法守法,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共同治理网络谣言的良好氛围;二是集中开展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持续压实网站平台责任,组织开展“拉网式”谣言信息清理工作,督导网站平台完善信息发布审核,用户实名管理等制度,从源头堵塞网络谣言传播风险,累计组织签订责任书2180份,开展网站平台监督检查5896家(次),约谈企业652家,责令限期整改323家(次);三是持续加强案件线索核查和“一案双查”工作力度,依法查处不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等问题突出的网站平台,及时消除一批网上安全隐患,全力营造清朗有序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