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财务造假等违规行为,华晨集团被罚5360万元
来源:汽车行业关注
2021-04-21 21:50
注:原文转自汽车行业关注
作者:小鑫
4月20日晚间,金杯汽车和申华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华晨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华晨集团披露的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等问题,被合计处以5360万元罚款,被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公告内容显示,华晨集团披露的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华晨集团涉嫌以虚假申报文件骗取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核准,华晨集团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披露的文件涉嫌虚假记载,华晨集团涉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华晨集团涉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等。
综合上述违法事实,依据2005年《证券法》、2019年《证券法》有关规定,责令华晨集团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合计对华晨集团处以5360万元罚款,原华晨集团董事长祁玉民处以60万元罚款,现华晨集团董事长阎秉哲处以20万元罚款。
资料显示,华晨集团是辽宁省国资委控股的一家大型整车制造企业,主要营业收入是整车制造。华晨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四家上市公司,并通过旗下上市公司华晨中国与宝马合资成立华晨宝马汽车公司。当前,华晨集团旗下拥有中华、金杯、华颂三个自主品牌和华晨宝马、华晨雷诺两个合资品牌。
2020年11月2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华晨集团重整申请,意味着华晨集团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不过,华晨集团重整只涉及本部自主品牌板块,合资品牌华晨宝马、华晨雷诺不受影响。
1月27日,金杯汽车和申华控股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分别于1月26日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申请对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采用实质合并重整方式进行审理。3月3日,沈阳中院裁定对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适用实质合并重整方式进行审理,并指定华晨集团管理人担任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4月20日,在沈阳中院的主持下,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
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9年五年间华晨剔除华晨宝马利润分成后总亏损达到35亿元。半年报显示,2020年上半年华晨剔除华晨宝马利润分成后,净亏损3.4亿元。在被申请破产重整之前,华晨集团已是债台高筑,作为一家老牌的汽车厂商,实在令人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