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四大类社会组织将不再审查 直接登记
来源:新华网
2013-03-13 17:23
3月10日,《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草案)》正式披露。除了和大部制相关的铁道部的撤销、海洋局的重组和新闻总署、广电总局合并后等“机构改革”的内容,“职能转变”方面的“强化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方面的作用”也备受关注。改革的方向简而言之就是“小政府、大社会”,把许多可以下放的政府职能交给社会组织。
中共十八大提出,要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同时指出,我国目前社会组织既培育发展不足,又规范管理不够。存在的问题是,成立社会组织的门槛过高,社会组织未经登记开展活动较为普遍,一些社会组织行政化倾向明显,现行管理制度不适应社会组织规范发展需要。
因此,《方案》中提出,要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将直接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同时还提出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引入竞争机制,探索一业多会。
但是,考虑到到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等社会组织以及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代表机构的情况比较复杂,成立这些社会组织,在申请登记前,仍需要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民政部长李立国:四大类社会组织将不再审查 直接登记
今天上午,民政部长李立国,副部长姜力、窦玉沛将就“保障基本民生,发展社会服务”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关于社会组织的登记的简化和未来社会组织会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民政部长李立国做了详细的解释。
李立国肯定了社会组织在我国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发挥的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他说,社会组织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可以发挥行业自律、行业调解,活跃市场经济主体的作用;二是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领域增强社会自治功能,通过组织化的载体发挥人民主体作用,三是在政府指导、依法活动的基础上,社会组织加强内部治理结构建设、增强行为自律,将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的能力、社会影响和社会作用。
李立国介绍说,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大类社会组织,今后将在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也就是说不需要“挂靠”单位了。“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中,看起来民政部门的责任重了、权力大了。但除了靠行政手段监管之外,还要运用好法律手段和行业自律。从这方面来看,民政部在管理上也有缩小的一面。”
同时,要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其中行业协会商会要与行政机关脱钩,自主开展活动,并且引入竞争机制,探索发展一业多会。方案还要求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登记审查和依法监管。
李立国说,管理制度改革以后,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的范围、步伐、力度会加大加快,会把一些事务性的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这有利于提高政府的行政效能,从总体上看,今后我国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会扩大和加强。
关于对社会组织的监管,李立国表示,民政部门将修订涉及社会组织的三个行政法规,把社会组织的资金、活动、行为都纳入到监管之中,同时促进社会组织活动的公开透明,增强行业自律,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还要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把民政部门实行的登记、年度检查、执法、评估的情况和社会各方面对社会组织的反映、评价及时反映在信息平台上,以利于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李立国明确指出,要强化未来的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方面发挥作用。他举例说明,比如涉及到慈善类的行业协会等等这样的社会组织,将来比如说要成立的时候,只需要向民政部门来登记,依法注册,而不再需要上级主管部门这样一个批准。这未来对于社会组织,包括很多NGO,包括强化社会组织管理等等将是一个巨大的成长空间。李立国认为,完全可以乐观地去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