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叔侄冤案三名纠错检察官张彪、魏刚、高晨荣记二等功
来源:法制网等
2013-06-05 12:03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记功表彰大会,决定给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给张飚、魏刚、高晨三名检察官荣记个人二等功。
“浙江叔侄错案”翻案后,张飚被众人称为平反冤案的“幕后英雄”。然而,面对荣誉,这位已退休的检察官却始终表现得低调淡然。
“如果在案件中发现了问题却没有纠正,那是我的失职,而纠正它是我的职责。”张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检察官张彪
张飚在翻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张飚原是新疆石河子市检察院检察官,2011年9月退休。他从事检察工作31年,其中在监所检察岗位工作了10年,审查减刑、假释人员7681人,没有出现一次差错,做到法院、监狱、服刑人员“三满意”。
2007年7月,张飚在石河子监狱巡查时,得知服刑人员张高平坚称自己和侄子张辉没有犯强奸罪,不断地向司法机关申诉。张飚随即找其谈话,调阅了相关档案材料,发现该案的关键证据证明力不足,案情细节存在疑点。
之后,根据石河子市检察院和新疆自治区检察院的指示,张飚先后发函调取了被害人DNA检验情况说明、证人身份证明等大量证据,并向相关司法机关转交了申诉材料和谈话笔录。
在有关方面的重视下,2013年3月26日,张高平、张辉二人被改判无罪。
5月1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辉、张高平叔侄错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分别支付张辉、张高平国家赔偿金110万余元。
在张高平叔侄错案纠正过程中,张飚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检察官魏刚、高晨也在纠正此案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南方人物周刊专访检察官张飚:
62岁这一年,突如其来的名气与荣誉,让张飚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
在此前的几十年里,他是中国最基层的检察官,默默无闻工作在“法律的最末端”;在退休两年后,“浙江张高平叔侄冤案”的平反,却让他成为了中国检察系统里备受瞩目的焦点。
因为在“张高平案”平反过程中的坚持,他被媒体称为“冤案平反的幕后英雄”,被律师们称为“体制内的健康力量”。在舆论的一片赞扬中,检察院的大屏幕里也打出“向张飚同志学习”。
在体制内工作了半辈子的张飚,仍然小心翼翼。虽然通过电话,见面前,他还是让我务必通过正常途径找单位领导批准即便他已经退休,即便已经有几十家媒体走过这毫无意义的“组织程序”。
此前,他一度拒绝媒体采访,强调冤案平反“靠大家,靠单位,靠集体,如果突出我个人,我觉得不太公平”。两年来,一直与他保持联系的记者鲍志恒说:张飚心里那些委屈,其实从未与别人提起。
“信心”
“先有农八师,后有石河子”这是一座在戈壁深处建造起来的城市。在这座城市的监狱里,关押的大多是来自全国各地的重刑犯人他们的人生,大多是人们嗤之以鼻的糟糕故事。
张飚听过很多这样的故事。2007年,他还是石河子检察院驻监狱的检察官,负责监狱里的法律监督和保障服刑犯在监狱里的权利。狱警向他反映,有个犯人不服改造,让他帮忙去“稳定犯人情绪”。
在那个炎热的夏天,老实谨慎的老检察官第一次见到了监狱里那个出了名桀骜不驯的犯人。他是张高平。2003年,他与侄子驾货车去上海,因为好心顺路搭载了一个同村的女孩,而卷入一起“强奸致死案”,从此锒铛入狱。
谈话半个小时里,张高平说他被冤枉,给张飚看他胳膊上被烟头烫伤的痕迹,讲他被刑讯被错判的经过讲着讲着痛哭流涕。张飚让他写个申诉材料,因为“申诉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
张飚成了惟一一个默许他不用背犯人“行为规范”的人,也成了惟一一个愿意听他那些“牢骚”的管教干部。他写信给大哥张高发,“我遇上包青天了!”
张飚说,在最开始,这属于正常的工作状态,“不存在什么相信和不相信,同情和不同情。”这样的举动仍张高平感动。
在监所检察科,如果你不想干,这里无疑是个养老的好地方;如果你想干,工作繁重却又很难出成绩。一起询问张高平的年轻检察官高晨开玩笑说,每次院里评奖,科里都只有工会发的牙膏、肥皂、毛巾。科长魏刚说,最开始把老张调到科里,正是因为他踏实,坐得住。
那一次,张飚按照正常程序把张高平的申诉材料寄往了浙江高院,却始终没有回音。一年后,叔侄入狱5年之际,张高平又一次找到张飚。他无意中在《民主与法治》杂志上看到了一起案件:一个已经服刑5年的“杀人犯”被无罪获释。被释放的人叫马廷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说自己的“认罪书”由一个“牢头狱霸”逼他抄写。牢头叫作袁连芳,与逼迫侄子张辉写认罪书的是同一人这一证言被法院采信,成为两被告人口供之外,整案中惟一直指张辉杀人的证言。
“当时听了以后,我就留意了,就找到了这个杂志,一翻,果然,这个袁连芳跟他(张高平)判决书里的一字不差。”那时候,张飚想去河南查证。科长魏刚建议他经全国公安人口信息查询系统查证。结果全国登记人口中,符合“浙江省杭州籍”、“男性”、“有犯罪记录”的“袁连芳”仅有一人他们开始觉得这个案件的疑点越来越多。
被冤枉的感觉,张飚一次次对来访的记者讲述年幼时被人栽赃偷西红柿的故事。他从未讲过另一个故事,关于他的父亲。
他父亲早年跟随部队进疆,后来石河子成立农学院(石河子大学的前身),又被从兵团司令部调到大学当总务科长。“文革”期间,父亲因为“莫须有”的罪名遭到冲击,被塞进南疆沙漠的地窝子里接受改造在那个“砸烂公检法”的年代,少不了捕风捉影、屈打成招,每个人都可能成为被冤枉的“犯人”。
对于张高平案的平反,张飚得到了来自监所检察科科长魏刚的支持。在科里主导该案的三人小组中,科长魏刚特别提出了DNA这一证据:“DNA已经证实与张高平、张辉的不符,为什么不能排除张高平叔侄?” 他们发现判决书中列举的26条证据中,25条都是间接证据,惟一的直接证据只有袁连芳的证词。
在此之后,张飚与张高平进行了一次几个小时的长谈,从上午一直聊到下午。张高平后来对媒体哭诉,谈到中午的时候“监狱干警连个干部饭都不给他(张飚)吃,打一份劳改饭,打一份我吃的菜给他吃……张检察官吃的是一点油都没有的粉丝……”后来我问张飚。他说张高平确实误会狱警了。因为那次谈话的地点远离干部食堂远,“时间也不允许,我们也懒,干脆就在这吃个饭。”他说那饭“还挺好吃”。
在此之后的很长时间里,张飚通过正规渠道给浙江方面邮寄了五六封公函,都是石沉大海;张高平自己邮寄的申诉更是被视若垃圾他们后来才知道,这么多年,那些申诉材料,浙江方面根本就没有登记。
对于那段时间的煎熬,张飚只用了一个简单的词:等待。
他不肯说的是“等待”背后的东西当他给对方打去电话,那边回答斩钉截铁:“我们这里从来没有发生过冤假错案。”
我问张飚:“在这条路上屡次受挫,为何不试试其他路径?”他回答:“那还能怎么样?不走不行,非走不可。”
即便事后证明“此路不通”,张飚仍反复说着“有信心”。他说:“哪怕是没有成功,还是要相信,这是一个信仰,如果我们不信仰这个东西,那么我们还信仰什么东西?”
同行的记者说,他仿佛把自己的很多真实藏在了壳里。
“规矩”
身在“组织”,就要尊守“组织”的规矩这样的信念,退休了的张飚至今坚信。不过,当一封封公函石沉大海,张飚却惟一一次打破了自己恪守多年的“组织程序”。
这一次,他没有再写那些公函上的“官话”,而是以个人名义给浙江省最高检检察长写了一封信:“还有两年我就退休了,退休之前我想说个事,就是张高平这个案件,存在非常多的疑点,希望能够引起你们的重视……”
2011年,张飚退休了,他接到了张高平哥哥张高发的求助电话。这些年,张高发一直在为弟弟上访,他请了律师,却四处碰壁,那时候已经快要放弃。张飚劝他“要坚持下去”,他建议他去找朱明勇《民主与法治》报道中马廷新的代理律师。
他给律师朱明勇发了短信,希望他对这个张高平的案件给予法律上的帮助:“每到夜晚,我想起张高平向我哭诉被刑讯逼供冤案的情形,我都无法入眠……” “我用这种方式来表达一种心愿,希望他能够坚持下去,主持正义。”张飚说。
案件的平反一直无法取得进展。在最艰难的2011年冬天,《东方早报》记者鲍志恒找到张飚。他最初拒绝,最终还是被记者打动在多少年申诉无望的情况下,那或许是张高平最后的机会。
张飚第一次向外界讲述案件的经过、疑点,在采访最后,他特意叮嘱记者:“你千万别报我的名字。”此后所有的纸媒报道里,他都只被叫作“新疆石河子检察官”。
自始至终,这位退休的检察官没有给律师朱明勇打过一个电话。即便已经退休,那样的沟通仍然让张飚担心破坏了“规矩”:“我们是控诉方,他们是辩护方,控辩双方在法庭上是相互对立的。
记者鲍志恒后来评价张飚:“他不在乎社会的评价,却特别在意同事、朋友、邻居的看法”,“他不愿被看作不合群者,最怕别人说他帮张高平申诉"另有所图",怕被人说和律师、记者"私下勾结"。”
从小受传统体制教育的张飚,一辈子小心翼翼,就像他喜欢的“国标舞”在体制的舞池里,他总要求自己遵循着每一个舞步应有的轨迹。以至于,即使检察系统内部的这条路最终无法走通,他仍然对它坚持“信念”:“如果作为法律工作者我都放弃信心,这跟我的工作就背道而驰了,信念就没了,就发生了冲突。”
问题是,除了这些话,他还能说什么呢?
身不由己。
“好人”
通过检察系统的路径未能达到的目标,最终经过律师和记者的努力实现。3月26日,浙江省高院对该案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被宣告无罪的张高平第一个把电话打给了张飚。
电话这边,张飚连说“好!好!好!”
那一次,62岁的退休检察官哭了,他说,“这种流泪,好像是孩子企盼得到父母的爱,但得到的太晚了,有点委屈那种感觉。”那种“爱”是法律的公正,“早就该到了,怎么这么晚呢?”
在此之后,张飚一心想保持低调,但一拨拨记者仍然找上门来。在一次电话连线采访中,主持人柴静问他:“知道这个案子最终结果的时候,您的感受是什么?”
电话那头突然沉默,唏嘘。
节目编导范铭后来在博客中写道:北京这头的我们谁也看不到他的脸,只有柴静能在耳机里听到他的声音。突然耳机里似乎安静了下来,半晌,柴静追了一句,“张检察官?”对方依然没有回答。我模模糊糊地听到了电话那头非常低的啜泣声。两头都肃然安静着,使这若隐若现的来自一个六十多岁男人喉头深处的啜泣显得更加清晰,我咽着呼吸,被这一刻话语中断的沉默而震动……那样突然的情绪难抑,以及长久的低头抹泪,仿佛他才是那个被冤了十年,终于走出牢房的犯人。
我后来问张飚,这眼泪背后,你到底经历了怎样的压力或委屈?他没有正面回答,仿佛当年的一切经历已经归于平静。
关于这些年的坚持,他几次欲言又止,或不经意间叹气,然后又开始重复电视上那种已经有些近乎表演的漂亮话,“我还是相信它(浙江方面)。寄予很大的期望,因为我们同在一个法律的范围工作,虽然跨省、跨区域,但我相信检察官都是一家人,应该这样讲,相信它。”“每位检察官都是合格的检察官,他们对工作的热情、认真度,比我强,有很多优秀的工作人员。”我知道,那是可以让浙江司法、上级领导、业界同行都满意的答案。
“为什么一开始问题没有在浙江解决?”
“无法回答。”
“很多记者都问过你这个问题?”
“不好回答这个问题。”
面对公众、面对“系统”,张飚都努力想做一个“好人”。即便如今案件平反,他也不希望自己成为那支射向杭州公检法的箭“因为你不知道伤到谁了”那会让他恐惧。他不想做英雄,更想过老百姓与世无争无忧无虑的日子。
问题是,他的流泪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故事?
与张飚临别的晚上,记者鲍志恒发给我一条长短信。那本是央视的节目播出后,他写给央视编导范铭的文字:“他(张飚)把坚守良知遭受的奚落深埋心里,以致内伤淤积。你们连线采访,他的失声和眼泪,在我看来,是溢出了他内心的委屈。”
鲍志恒一直不敢动笔写张飚的人物稿,两年前如此,两年后亦如此,“除了不想增加他的心理负担外,也是有些特殊的私人感情存在。”
鲍志恒后来对我说,那些故事是他与检察官张飚之间一种默契下不会谈及的禁区。我辗转知道的一个细节是:退休前,除了那封写给浙江高院的信,张飚曾越级给上级领导写了封信,信掂在手里,在办公室外站了很久,最终却没有送出去。
好在最终的结果是:因为张飚和同事们的坚持,检察系统内一向并不被重视的监所检察科办了一件大案。4月19日上午,石河子政法委刚开了关于张飚事迹的闭门会议,下午检察院的大屏幕上就已经打出了字幕“向张飚同志学习”宣传方向很快就从“全科”,转向“全院”,再转到“全自治区”,“团体二等功”也最终越过监所检察科以石河子检察院的名义申报。
对于张高平、对于这个基层检察院……故事的结局仿佛皆大欢喜,但张飚却遇到了新的难题。
因为上了电视,他开始接到来自全国各地的反映情况的材料。字幕打出的那天下午,他拿着其中沉甸甸的一封,无奈地问科长魏刚:“这可怎么办才好?”
那又是一封来自遥远的吉林的申冤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