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一小区规定惹争议:不用暖气要交“蹭暖费”

来源:大河报·大河客户端

2018-11-03 10:50

随着取暖季的临近,一年一度的取暖费又该收取了。

据大河报·大河客户端11月2日报道,连日来,新乡县陆通龙园小区有居民向记者反映,小区物业出了规定,不用暖气却要交30%的“蹭暖费”,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陆通龙园小区地处新乡县青年路与富兴路交汇处,该项目一期已经交付入住,多为六层电梯洋房,收费规定就张贴在每个单元的电梯口。

这份供暖通知显示,11月8日以前到物业办公室缴纳取暖费按照每平米18元收取,11月9日至11月14日缴纳则按照每平米20元收取。

通知强调,已入住且不缴纳供暖费用的,按供暖总费用的30%收取蹭暖费。该通知落款为陆通冷暖管理处,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

“这种做法不合适吧?”有居民称,“蹭暖费”这个名目的收费自己从来没有听说过,不用暖气不缴费天经地义。对于这种说法,陆通龙园小区物业负责收费的工作人员却不认同。

该工作人员称,周围的住户都使用暖气,不开通的住户室内温度肯定也会升高,这等于变相的“蹭暖”,自然应该缴纳一部分费用。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蹭暖费”只针对在此居住而不开通暖气的住户,并不包括已经装修而实际未入住的业主。

曾经有小区居民不经意间说:“俺家今年没开暖气也可暖和!”这些带有炫耀意味的话语,也让其他正常用暖住户心理失衡。

该工作人员称,曾经有正常缴费的住户找到物业,以邻居不开通暖气,造成自家温度流失为由表达自己的不满。

物业收费人员表示,如果任由住户以不使用暖气为由不缴纳费用这种现象蔓延,很可能造成整栋楼无法供暖。

该工作人员称,目前一期交付的共有7栋楼,都是多层洋房,入住的就一百多户,如果现在不把规矩立起来,将来随着二期、三期业主的入住,“蹭暖”的会更多,到时更不好办。

在采访中,小区有业主对物业此举表示赞同,但也有表示反对。

据了解,目前新乡市现行的冬季采暖收费一是按照建筑面积进行收费,二是实行分户计量供热的按照计量收费。

11月2日上午,记者以小区业主身份,联系了新乡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还没听说过有小区收取“蹭暖费”一事。

他个人认为,房管部门难以介入处理此事,建议业主和物业协商解决。

责任编辑:阮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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