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归:葛宇路挨骂,源于现代艺术对“边界”的破坏

来源:观察者网

2017-08-11 07:15

云归

云归作者

泛文化观察员

前些日子,“葛宇路”的路牌被拆掉了。这位来自央美的学生,用自己的名字“葛宇路”重新在高德地图上命名了北京的百子湾南一路,还做了个路牌挂在上面。一切都在暗中进行得很好,附近的居民和很多吃瓜群众都真以为有这么个叫“葛宇”的烈士了,直到事情被网友们发到网上。

然后就出现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人们对于葛宇路的评价出现了两极分化。有的人非常喜欢葛宇路的作品,尝试用各种方式去解读,称他为“年度朋克”,甚至有意大利米兰的著名美术学院隔空喊话,全奖邀请他入学;但更多的人觉得葛宇路这种“随地艺术”的行为,是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破坏,是哗众取宠。不管怎么说,“葛宇路”注定要成为年度艺术事件之一了。

实际上,一次行为、一件事物可能本身就具有艺术上和社会上的双重性质,二者的边界又时常会发生重叠。比如说一只汉代的漆碗,其实既可以被当做一只最普通的盛饭的碗,也可以成为一件艺术品。

通常情况下,人们会采用一个“展览”的动作,来区分艺术意义与现实意义。当策展人邀请观者把展品当做艺术品来观看时,观者就相当于借助这个形式,成为了艺术接收者。比如当这只漆碗被放在展览馆的橱窗里,就没人再会把它当做一件普通的餐具。但如果只是把碗随便放在桌子上,那么识货的人会奉若珍宝,不认识的人未免就要拿它来装饭。

葛宇路的展览无疑就是那只放在桌子上的古董碗。他偷偷地在百子湾南一路装上“葛宇路”的路牌,在高德地图上做好标记,整个过程中没有发出任何信号,明确告诉观者“我在进行一场行为艺术”,所以他的艺术行为并没有成功和社会行为区分开,而是对社会的正常秩序造成了侵犯,这才产生了类似“行为艺术是否可以破坏社会秩序”的讨论。

其实这个讨论本身就是一种概念上的不明晰,如果从社会秩序的角度,把艺术行为当成一种社会行为来考虑,那当然是要以社会允许的范围为限度。但如果只是从艺术行为的角度来讨论,就必须可以,因为许多艺术本身的目的或意义就是挑战业已存在的秩序。对“葛宇路”在评价上的分歧,实际上说明观者在对整件事情的认知上产生了混乱。

这件事情更深层次的意义是,它体现了现代艺术的一种倾向:如果艺术家不特意说明这个行为是一次行为艺术的话,观众就没有办法自己作出区分。

葛宇路这番言论被很多网友戏称为“年度男朋克”

实际上,现代艺术的边界在很多时候都开始变得模糊不清。艺术评论家杰罗德·莱文森甚至非常弃疗地表示,艺术中本身就存在许多“边缘例子”,它们可以是艺术,也可以不是艺术,只有当它们“郑重地要求用先有艺术品被看待的相同方式来看待它”时,它们才成为艺术,而这种对边界的开放,本身就是一种艺术性的体现。

这个表达其实挺让人无语的,因为多少有点循环定义:如果我用对待艺术品的眼光来对待一件物品,它就成为了一件艺术品。换句话说,如果我把你当儿子对待,你就是我儿子,因为我把你当儿子对待,所以你是我儿子。

这种普天之下皆儿子的想法……怎么想都觉得有点流氓吧。

不过葛宇路的这种“不区分”还算是一种相对温和的“不作为的流氓”,因为这种属性重叠其实是很普遍的现象,葛宇路只是没有对他行为的社会属性和艺术属性进行特意区分。我强烈怀疑他本来就有意将观众的这种混淆也作为他作品的一个组成部分,或者他观测的一个要点。

而在这种边界模糊上真正主动耍流氓的,是澳大利亚国家艺术馆最近颁发的橄榄与棉花肖像摄影奖(Olive Cotton Award for photographic portraiture)。这个奖今年有2万美元奖金,折合人民币大概13万元。

奖项的名字已经非常明确地写出了“肖像摄影”几个字,然而今年获奖的作品长这样:

Maternal Line,2017

猛一眼看去,实在是既不肖像,也不摄影。

这幅作品的名字叫《Maternal Line》(直译为:母性的线条),根据知乎网友的背景介绍,作者当时看到祖母在厨房试笔,就让祖母在一张负片上随意涂鸦,然后再将其制成照片参赛。于是就是这样一幅作品,赢下了13万元的大奖。

左一为作者,图自知乎用户Timothy Wang

如果说前面葛宇路的作品还只是引起了吃瓜群众的迷惑,那么这张“肖像照”的获奖可以说让艺术家们自己开始内讧,因为它好像怎么看都和正常的肖像作品不太一样。以至于评委在《卫报》上发表感想时,需要首先澄清:这个东西虽然上头没有人脸,但确实是一副“肖像”;尽管不是通过相机拍摄的,但确实是一张摄影作品。

如果说现代艺术的一大特点就是质疑和反传统,那么这个行为确实完美地契合了现代艺术的定义,因为它彻底颠覆了人们对“肖像摄影”四个字儿的认知。

值得一提的是,表现手法的抽象与表现内容的抽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比如毕加索曾多次为他的第一任妻子奥尔加·科克洛娃(Olga khokhlova)画肖像画,他们还在一起生活时,毕加索的画风还是这样的:

Olga Picasso,1923

而毕加索与奥尔加离婚后,再画的肖像就变成了这样:

Woman in a Hat (Olga),1935

最后变成了这样。

Head of a woman (Olga Picasso),1935

尽管表现手法截然不同,画作本身“肖像画”的定义却不会遭到影响。

实际上,《母性的线条》这张照片能否得奖的关键,在于它到底是不是“肖像摄影”,这是一个定义上的问题。而“摄影”的问题又相对好解决,属于半技术范畴的讨论,但“肖像”与否就相对难界定了很多。

在1993年出版的《韦伯斯特字典》中,“肖像画”的含义有两条:第一,“用画面再现某个人,一般要再现他的面部”;第二,“肖像画是一种可视的描绘或者肖似。”

按1996年出版的《美国传统英语字典》,肖像画“由画家创作,与某人尤其是其面部肖似。”

《麦克格劳美术词典》则称“肖像画”是“以绘画或素描为手段,写实地描绘某人的形象。”

这些词语的定义是大体相似的,区别主要在于两个部分:

从内容上,是描绘某个人就可以,还是一定要描绘某个人的面部?

从创作者的角度上,是一定需要区别于被描绘者本人的第二人来创作,还是被描绘者本身也可以创作?

如果“不描绘面部,而且由被描绘者本身创作”的摄影也可以被定义为“肖像摄影”,那么这幅作品无疑是符合定义的,因为它由祖母本人创作,虽然没有描绘祖母的面部,但是可以把涂鸦当做对祖母的精神世界的一种描绘。除此之外,都不可以说它是一幅“肖像摄影”。

所以这幅作品被讨论,是因为它触碰了“肖像摄影的边界”。

而所有人的困惑也正在于此:如果没有描绘肖像的作品被归类于“肖像作品”,不是用摄影方式制作的作品被归类于“摄影作品”,当艺术品的边界可以无限扩展时,定义本身还有什么意义呢?

毕竟,定义原本就是要拿来框定内涵和外延的啊。

难怪有网友认为,这个作品得奖,就是因为它颠覆了传统意义上的肖像,为肖像提供了一种新的表达形式,而评委会对这件事情的认可,就是给这种“颠覆”盖章,肯定它的合理性。让这个“边界扩展”的举动得以完成。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这个官方盖章的行为,无疑再一次证明了现代艺术边界上的混乱。

马赛尔·杜尚把小便池搬进展览馆,颠覆了“艺术即美”,约翰·凯奇把4分33秒的沉默当成一场演奏,颠覆了“艺术需要有内容”,现代艺术家在不断的探索中,逐渐模糊了定义的边界,甚至开始有意破坏这种边界,然后又把“边界模糊”造成的混乱本身解读为一种现代艺术。这种近似于循环定义的自我包容,在观众越来越深的困惑里,令现代艺术走向了泛滥和模糊不清。

参考文献:

《符号学原理与推演》,赵毅衡著

《“肖像”就是“描绘”——现代西方肖像画》,徐淦

责任编辑:韩京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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