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圣明:现在我们究竟应该怎么看“私塾”

来源:观察者网

2017-09-07 10:53

于圣明

于圣明作者

就读于南开大学历史学院

【文/ 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于圣明】

最近,教育部相关人士称,某些“让孩子退学上私塾”的行为可能违法,随着这一表态的做出,一个堪称中国教育界老生常谈的问题又一次引发了热烈讨论:以教授所谓“国学”为主要授课内容的“私塾”是否有其作用?

支持者认为将子女送进“私塾”而非接受常规的小学教育是让下一代接受传统文化熏陶,脱离“浮躁而物质的社会”乃至“获得人生快乐幸福”的捷径。反对者则认为,“私塾”实际上妨碍了青少年接受正常的义务教育,容易造成种种不良后果。那么,我们在今天究竟应该如何看待这种“私塾”教育呢?对下面几个问题的回答可能有助于我们更加理智和全面地看待“私塾”教育。

“私塾”是什么?不同的“私塾”又有什么不同?

在对“私塾”及其授课内容的作用进行评价前,我们有必要对二者进行一下基本定义,也有必要对不同的“私塾”进行分类。

所谓“私塾”,字面上的意义即是私人开办的学校,在大部分语境下,这个词特指我国古代以儒家经典与其他经典书籍为授课内容的私人学堂。一般在授课过程中非常重视对经典内容的背诵和理解。

所谓“国学”,在今天则指包括自先秦至明清的各种中国传统文化学术的集合。其中包含文学、历史、哲学、宗教等众多方面的内容。今天的私塾所讲授的内容也一般与这些有关。可以说,今天的所谓“私塾”的定义也与其本意有很大程度上的相同之处,绝大部分是具有非官方性质的,以教授传统国学内容为主的教育场所。

但是,这些教育场所之间又各有不同,按其教学对象来分类,现代的“私塾”可以分为针对学龄儿童的教育型“私塾”和针对部分企业家等成年人的培训型“国学班”,而前者又可以分为兴趣班型的“私塾”和全日制的,代替学校教育的“私塾”。

在这三种类型的“国学教育场所”中,面向成人的“国学班”大多有高校师资力量作为依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脱离“私塾”的范围,其授课内容在理论上应该较有保障,但由于参加这些“国学班”的各路人员早已过了有动力认真学习的年纪,有繁重科研教学任务的教师们也不一定能为这种培训性质的课程腾出足够的精力与时间,因此这样类型的“国学班”的实际效果可能并不如人意。

加之其一般收费较多,往往学习几十天便要花费五位数的学费,单就其学习效果来说,性价比应当说是相当低的,更有人直言这样类型的培训的实质就是为“高端人士之间的交流”提供平台,而国学本身则沦为这种完成这种“交流”乃至大量收费的噱头,令人颇感唏嘘。

当然,也有些收费低廉、甚至免费的,但并非没有问题。比如此前闹得沸沸扬扬的东莞蒙正国学馆,声称“幸福人生、女学女德和家庭伦理”等项目“全免费,五天包吃包住”。其“女德”等项目“弘扬”糟粕,已在网上饱受批评,不再赘述。

主要面向少年儿童的“私塾”的问题则严重得多,此次被教育部点名的“私塾”就是前文所述的“全日制”私塾,这种“全日制”私塾经常因其“课业与现代社会脱节”而遭受批评,事实确实如此。

有人也许会辩称,并非所有私塾都只教古文诗词,有些也会同时提供数学等其他科目的教育。但私塾最严重的问题其实并不在于教授的内容,而在于其相对于正常义务教育的随意性。

我们都知道,在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教材和教学大纲是要经过教育部专家审定公布并根据现实需要随时修改的,具体的教学计划也是经过学校内部的各位相关授课老师组成备课组集体讨论才能确定的。这些经过层层审议的内容虽然经常受到“千篇一律,不能因材施教”的指责,但最基本的授课内容的平衡性、科学性与多样性还是能够得到保障的。

加之现代教育体系中的教师都要经过一定年限的师范教育,授课者的教学能力也符合相关标准,其授课行为还能够受到家校联系机制等一系列因素的监管,虽然不能完全杜绝诸如体罚等行为的发生,但能够在相当程度上减少这类行为发生的风险。正规学校中的一系列相关设施和校工群体的存在则确保了学生在校学习时能够拥有较好的学习环境。

而所谓“私塾”则不然,且不论这些“私塾”是否能够按规定办理国家要求的一系列证照,其授课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授课资质和教学水平,是否拥有完善的配套设施等一系列问题,其教学中相对正规学校表现出的随意性就是一个相当大的问题。

这些小规模“私塾”中的“国学”课程常常是由没有相应教学资质,很多时候还是“自学成才”的塾师根据自己的经验和喜好设置,大部分都是读经、写字等内容,不仅缺乏平衡性和全面性,其授课时能否正确教授国学内容也值得怀疑。与普通学校制度化、科学化的涉及相比,这样掺杂了大量个人因素的课程设置能够将多少知识、方法有效地传递给学生,是相当值得怀疑的。

而由于以“打手板”为代表的体罚行为在传统私塾教育中具有一定的合法性,现代的“私塾先生”们也有不少倾向于用类似的方式树立威信,这种并无相应规章管束的“全日制”私塾中很容易出现体罚学生乃至随意滥用体罚的情况,从而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

可以说,在这种“全日制”的私塾中,其“不正规”的随意属性很容易造成学生学习效率低下,学习内容参差不齐,教学方式简单粗暴等一系列问题,最终对学生的全面发展造成消极影响。更不用说许多此类“私塾”同样存在乱收费的情况。

如果这样的“全日制私塾”,为了存活下去,加强了各门学科,并消除了自身的随意性,得到了教育部门的认可,那也就成了“民办学校”。总之,“全日制私塾”,在当今中国,是不允许也不应该存在的。

那么,“兴趣班”式的私塾是否就没有缺点了呢?的确,其由于“课余补充”的定位,并不影响学生接受正常的义务教育,因此也就得以减轻乃至规避上文中的众多不良影响。

但许多此类“私塾”依然存在随意性高、报价偏高的问题,2013年就有所谓4天花费近5000元的“速成国学兴趣班”的新闻出现,一则2010年发布的“青少年国学兴趣班”招生帖子也为7天的课程开出了每人2380元的报价。

如果说上文中参与“天价国学培训班”的高端人士们,还可能并不在乎花自己的钱去参加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高端人士见面会”,那么对国学兴趣班和国学本身显然有着更高期望的家长们为这种面向青少年的,由于其时间限制明显不可能教授太多内容的“速成私塾兴趣班”掏钱是否值当,可能就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了。

应该如何看待伟大人物的“私塾”教育经历?

有些文章喜欢举出周恩来、邓小平等伟人童年进行私塾教育的经历来说明私塾并不会“把人教傻”。虽然“傻”的定义过于宽泛,私塾教育也确实为一些伟人打下了良好的传统文化基础,但这种说法的漏洞显而易见。

抛开确实受过扎实传统文化教育的前清塾师和现在某些半路出家的“私塾大师”的水平差距不谈,许多伟人童年接受的“私塾教育”根本就是聊胜于无的。如邓小平1909年进入私塾,次年就到了西式的协兴乡高级初小念书,私塾经历至多一年。周恩来曾经就读的“银岗书院”在当时则已经是包含西式学堂课程的近代化私塾。同样,与毛泽东所接受的数年新式高等小学和此后的师范学校经历相比,其私塾经历只发挥了部分早期教育作用,与今日某些不让孩子去正规学校学习而以“私塾”代替全部小学乃至初中课程的私塾拥护者的立场显然大不一样。

私塾教育对具体人物的影响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但在某种意义上,伟人们之所以没有被私塾“教傻”,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私塾教育在他们的受教育经历中并不占主要部分。

铁岭市银岗书院旧址。少年周恩来到此处读书时,书院已经被改造为附设两级新式小学,有在校学生二百余人的,新式教育与传统教育并存的“银岗学堂”

总而言之,“私塾教育”既非百无一用,也非包治百病。作为正规教育补充的“兴趣班型”“私塾”如能规范合法地办学,并做到合理收费,实际上对弘扬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成分有一定积极意义。但完全的,只包含传统授课内容的“全日制”“私塾”纯属违法,毫不可取。

不过无论如何,那些靠“国学”招牌敛财巨万的“私塾”还是趁早歇业为好,毕竟就连“至圣先师”孔子,也只敢收“束脩”(十条肉干)当“学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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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轩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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